《创世神[无限]》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容易”。
那德福又说:“我就是不喜回他们,家里都窘迫成什么样了,就他们还在乱花钱,今儿点心明儿喝茶,门口鸡爪子一个又一个的,我妈快被压死了,对了,她胸口痛,待会你给她看看?”
门口的鸡爪子是时下商贩画在欠债的人门板上的痕迹,有人和他们买东西又没钱,如果是那种家有铁杆庄稼、能按时领钱粮的旗人,他们也让赊账,就是门板上画一道,几道白痕汇聚到一起就像鸡爪子,等发饷第二日再来讨。
现下旗人都这样,不寅吃卯粮的才是少。
郎回点头:“行啊,我就看看。”
那德福念叨完,往榻上一歪,眼皮子一垂一垂,他今儿起得早,才做了一阵活就又犯困了。
郎回伸出小手拍了拍他:“睡吧。”
那德福迷迷糊糊:“唔,睡一会儿,你难受就叫我。”
郎回分了毯子盖他身上,靠着看了会儿书,最后也眯了一阵,脑海中轻轻嗡鸣一声,这是有人希望与他通感,是明照临吗?郎回睁开眼,发现自己身上盖着的大红棉被变成了深蓝的绸面。
他维持着侧躺的姿势,枕头旁也侧躺着一个金发蓝眼的孩子,那孩子弯弯眼睛:“寅寅,我刚才好想你,没想到真的见到你了。”
“菲尼克斯。”
郎回适应了一下两个视角:“你的妈妈身体好了吗?”
菲尼克斯回道:“她已经好了,我们才坐船到了美国,现在我在费城,这里是凌晨四点,你那里是白天,为什么?”
这孩子很敏锐,明照临是在和郎回通感到第五次时才发现明明他那边是白天,郎回这儿却是夜晚。
当时明照临是这么解释的:“我们这儿就算是白天,也经常黑乎乎的,我有点分不清。”
在气候恶劣的地方待久了就是明照临小朋友这样的。
郎回回道:“美国和中国有12个小时的时差,我这里是下午四点,菲尼克斯,这么晚了,你怎么不睡觉呢?”
菲尼克斯有些低落:“我在船上睡太久了,所以醒得也很早。”
懂了,这孩子还没把时差倒过来。
菲尼克斯又问:“他是谁?”他指指睡得肚皮朝天、打着小呼噜的那德福。
郎回:“邻居家的哥哥。”
菲尼克斯有点担心:“他会吵到你吗?我觉得你很不舒服。”
他这么一说,郎回才想起来自己依然在发热,而在通感时,菲尼克斯也能感受到这些。
郎回回道:“我不要紧,这只是种了牛痘后的常见反应,他是来陪我的。”
菲尼克斯:“他真好,可惜我没有邻居。”
他看起来有些落寞,郎回从他的视野中只看到宽阔而黑暗的卧室,一个孩子在凌晨四点醒来,独自待在这样的环境里,的确会很难受。
郎回拉住他的小手摇了摇,两人脸对脸躺了一阵,菲尼克斯的声音放轻:“你屋外的花真好看,那是什么?”
郎回回头看了一眼,笑了:“是杏树开花了,春天开花,五月到七月成熟,结出的果子叫杏。”
菲尼克斯:“杏甜吗?”
郎回:“成熟的杏很甜。”
说到杏,郎回想到一句词,“东厢月,一天风露,杏花如雪。”
昨夜他住的东厢房窗外明月高悬,清晨落了一阵小雨,杏花盛开时如同满树白雪堆叠,宋朝的范成大用这首词书写闺怨,郎回心中没有幽怨,只觉得杏花开得很美。
他坐起来,爬到窗边轻嗅,菲尼克斯就感到鼻间有一股轻淡而略带苦味的香气,但是很好闻。
“杏花是象征幸福和幸运的花,菲尼克斯,我们说不定要有好运了。”
就在此时,那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冷确生了一张好皮囊,不管走到哪都人见人爱,一朝身穿到修仙界没有任何资源也不怕,转头接了个高报酬的简单任务。 男扮女装,替想要退婚的大小姐雇主勾引渣男未婚夫。 冷确没多想就拿着钱去了。 两天后,全修仙界被一美貌仙子迷疯了。 那仙子红唇雪肤,一袭绛紫缎衣,美得犹如祸国殃民的妲己。 三大宗门集体震动,无数天之骄子疯狂展开追求。 偏偏那仙子满心倾慕一个毁容孤僻的废物,短短几天就迷的那废物神魂颠倒,舍弃一
其他 37万字 2个月前
沉云欢曾是仙琅宗首席弟子,人人赞誉的天才剑修。 后来某一日,她不仅灵力尽失变成废人,首席弟子的位置被一个凭空出现的少女取代,而她则被踢到山下自生自灭。 那夜沉云欢坐在山脚,看见山巅散发绚烂的灵光,知道是薛赤瑶舞剑时发出的光芒。 ——那把曾经属于沉云欢的,让她引以为傲且胜仗无数的灵剑。 她在早春的寒露中坐了一整晚,朝阳升起的时候,决定从此放弃剑术。 纵使跌得粉身碎骨,她也要以烈火锤炼的新骨,一柄锻
其他 115万字 2个月前
镇国器重生攻x白切黑穿书受 姬安穿进一篇耽美文里,变成个没活过前三章的炮灰皇子。 没等他努力将这篇多角虐恋文的剧情回想清楚,突然有圣谕传下,须一皇子为大司马冲喜。 现在宫里总共就两个皇子还活着。 姬安看看旁边被一群人护住的主角,依稀记起大司马是原作中活到最后的反派,这时总还死不成,便自告奋勇去了。 没有三书六礼,姬安穿着一身喜袍直接走进大司马上官钧的卧房。 醒过来的上官钧竟然问:“你可想登上高位
其他 148万字 2个月前
温眠是云阳侯府的庶女,幼时在花灯节走失。 被亲人寻回时,她刚丧夫,带着年幼的女儿无依无靠。 回到侯府,生母已逝,父亲不喜,嫡母想给她再许一门婚事将她尽快嫁出去。 可温眠不想再嫁,带着女儿进宫去求见太嫔姨母,想求她帮忙。 不料却撞见了帝王别开生面的选秀场面,一支金箭打散了她的发髻。 握弓的年轻帝王居高临下看着她,语气漫不经心:“既然射中了你,就选你入宫吧。”
其他 38万字 2个月前
天元,不死术式的拥有者,总被人当做唐僧肉的在逃术师,今天也在被追杀。 直到在逃亡的路上捡到了两个饭搭子,天元才知道,倒霉的不止她一个。 饭搭子一号是黑发阴险绢,天元叫他绢花,他有一个好脑子,能把追兵耍的团团转,另一个一号是粉发暴躁傩,天元叫他傩酱,他有一个好术式,能解决大部分追来的垃圾术师。 天元的理想生活:左手最强大脑,右手最强战力,要啥有啥,指哪打哪,干掉一波又一波追兵,他们三个超强的嘎嘎乱
都市 72万字 2个月前
沈辞在给傅砚观做替身的第六年,咔嚓一下失忆了,忘了自己是谁,更忘了自己是个没名没分的小替身。 傅砚观喜欢瘦小的身材,巴掌腰的那种。 沈辞捏着只有皮没有肉的身体,一巴掌把傅砚观的头扇歪了,指着鼻子骂。 “我跟你在一起六年,你是不给我吃饱饭吗?!” 傅砚观错愕,当天晚上就订购了烤乳猪,可怜巴巴的送到了沈辞面前。 白月光回国,亲切的挽着金主的胳膊,小替身撞见,又把白月光的脸扇歪了! “搞外遇是吧?行!
都市 38万字 2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