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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

路衍:“第二天你来照顾我,我烧糊涂了就去亲你,你没推开。”

明照临:“真烧糊涂了?”

路衍:“39度,看人都重影。烧退之后,我们就在一起了。我从来没谈过恋爱,单了二十多年,什么都不懂。之前也是因为听了毒鸡汤,深信什么‘最狡猾的猎手往往以猎物的形式出现’,才搞了这出。”

说到这里,路衍微微一笑:“当然,后来我懂了,照临才是把这句话用到极致的人啊。”

明照临:他说的我好牛逼,我这么厉害吗。

明照临:“我们在一起多久啊?有结婚吗?”

路衍:“三年。我向你求婚了,你说了‘yes’。然后你猜怎么着,第二天,你就不见了,连带着所有存在过的痕迹,一起消失得无影无踪。全世界只有我记得你。我又花了三年时间找你,每周还要去看两次心理医生。所有人都觉得我疯了,我自己都怀疑过我是不是疯了,幻想了你出来。”

明照临:…………

那种心疼到极致,好像有只手在死死攥着他的心的感觉,又来了。

“对不起。”他说,“我那时似乎是以为,我离开之后,你也不会记得我。不过,不管怎么样,对不起。”

路衍沉默了得有三十秒钟那么久。最后,他笑了笑,很是洒脱地说:“原谅你了。宝贝,我本来也不会怪你。就好像我之前就隐约知道,你心里有别人,我不也没说什么,只装作什么都不知道。”

“事情就是这样啊,我爱你,那我除了接受还能怎么办呢。”

最后几个字,说得轻飘飘的,好像风一吹,就会散去。

明照临深吸口气,直直地望向了他的眼睛,道:“那我呢,我爱你吗?”

路衍:“嗯?”

明照临:“我问你,我爱你吗?你说我们在一起三年,三年里应该也经历过很多事吧,我都不记得了,但你应该记得,你应该有感觉——你告诉我,我爱你吗?是爱,还是我真的只把你当成一个替身,通过你去怀念我路哥?你自己怎么想?”

路衍的唇颤抖了几下,几秒钟后,他伸出了自己的右手,在明照临跟前,将掌心摊开。

那掌心中有一道伤疤。

很长,斜斜地贯穿了整个手掌,甚至能通过这疤痕,想象出曾经手掌上的伤口是多么深可见骨。

这伤疤并不是路回的。

路衍看到那伤疤,就勾了勾唇,左手拇指神经质一样的触碰、摩挲着那疤痕,这个动作他像是已经做了千遍百遍。

“你爱我。”他轻缓又温柔地说,“你——爱我的。有个神经病黑粉想拿刀捅我,你用手攥住了那把刀。攥得特别紧,特别用力,怕攥不住那把刀的话,会伤到我。你后来……你后来右手不能画画了。”

明照临的心剧烈跳动几下。

他说不上来,可他就是非常确定,再来一次,再发生一次,他还是会做同样的事。

他问:“那伤疤为什么会在你手上?”

路衍道:“你消失之后,我怕我哪天也忘了你,就给自己也留了一道——照临,我很怕会忘了你。”

他说得轻描淡写,一副挺无所谓的样子,却又根本不是那回事。明照临心中极为难受。

路衍揉了揉他的头发,打趣道:“心疼了?”

明照临闷闷地说:“嗯。”

路衍又露出了那种恶劣的笑容:“照临心疼我,照临最爱我。那赶紧把其他的阿凛夜哥子忱路叔叔都甩掉,最好把你老公也甩掉,有我一个就够了。”

明照临:……

你聊这个我就不爱听了。

他说:“你不要这么说,你们本质上就是一个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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