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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来也行。”
到便利店后,路回也买了瓶水,他本来想一起结账,但看着明照临还在货架前站着不知道在看什么,于是就先付了自己手里的水钱,然后到外面去等。
路回不是很怕热的体质,而且今天太阳不大,还有点阴阴的,挺舒服。
他从口袋拿了分装好的药,就着水吃掉后把包装袋扔了,再等了会儿,才等到明照临出来。
明照临解释:“我看见有新口味的口香糖。”
他把水夹在咯吱窝里,打开了罐装口香糖的包装,递给路回:“要不要试试,奶油味的。”
路回微讶:“奶油味的口香糖?”
他抿着嘴里淡淡的苦药味,有点心动。
于是明照临就往他手心里倒了两粒。
路回吃这种口香糖也喜欢一次吃两粒,因为这样多一点,嚼起来的感觉会舒服点。
路回带着好奇心先试了一颗,他这个动作透露着一点小心,而且张开嘴时还会露出洁白的牙齿,甚至之前吃早餐都没有的习惯也暴露出来——路回伸出舌尖轻轻卷走了那一粒小小的口香糖。
这比看他吃早餐还让人坐立难安。
明照临的喉结不自觉地滑动了下,眼帘低垂得更下,投下的阴翳掩住了眸中晦涩挣扎的神色。
他的视线却还是不住跟着路回被舌尖扫到的食指和拇指往下起落。
明照临明显地感觉到自己的心跳有点异常。
路回发现不像他想象得那么甜腻,反而是一种冰淇淋蛋糕的清爽奶油感。
他给予明照临肯定:“这个口味还挺好吃。”
明照临无声地呼出口气,扯起嘴角用笑掩饰自己那一霎那的失态,但还是遏制不住地用力咬碎了口香糖外头的那层脆壳,伴随着喉结微微滑动,却反而弯着眼笑起来,语气如常:“我也觉得。”
他说完,又随意地看了眼手腕上的表:“快到时间了,我们过去集合?”
路回之前就注意到了明照临手上的表不是什么大牌子,甚至可能中档都算不上,是一个小牌,不贵,但耐用。
属于显现不出身份的牌子,加上明照临打工皇帝的事儿,也难怪马盛他们觉得他家没钱。
路回点头,但他迟疑了下,轻声说:“我和你的事……”
“我知道。”明照临难得地抢了次话,他稍歪了下脑袋,眉眼含笑,也因此那双墨绿色的眼眸显现出独特的光泽,靓丽得很:“这是我们俩之间的秘密,当着其他人的面,我还是会喊你学弟。”
路回顿了顿。路回下午的时候,就坐车回了老宅。
余嵩峰喊他回家吃晚饭,还说明了梁家人也在。
不过余嵩峰并不在,“主持”这顿饭的,是路回的父母。
路回的父亲是余嵩峰的第三个儿子,余有怀,主要负责进出口贸易,所以平日里也是在飞机上比在地面上的时间多——当然是夸张的说法。
他的母亲是内陆那边的,不是很大的富豪家庭,是唱戏曲的,路回的外公外婆也是唱戏曲的,家里有个戏班子。
所以那会儿他父母谈恋爱时,就被各路人不看好,还有人登报说玩玩而已。
但这么些年,余有怀也证明了自己与路廷景足够相爱。
路廷景说无论男孩女孩都跟自己姓,余有怀同意了,还说服了余嵩峰;她说要在内陆办婚礼,余有怀就求着余嵩峰到了内陆去办这个婚礼;路廷景不愿意搬到九港来,不想离父母太远,他就在老丈人隔壁买了套房,陪着路廷景住在那儿。
用余嵩峰的话来说就是,得亏路回没继承他爸爸这恋爱脑,像他妈妈,是理智的类型。
不然这偌大的家业,还真不放心交到路回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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