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汉武唐童现代留学日常》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下来要做的,就是原本历史上昭宣两朝在做的事了。
雷霆万钧的武力打击之后,就是润物无声的政治手段,无非还是分化瓦解拉一打一这等手段。但是现在有了毛纺业,用羊毛生意来拉拢这些以放牧为生的部落,显然会更容易一些。
他让主父偃回朝就是为了接下来的这些事做准备。
至于后世看上去更有效的宗教,刘彻实在是有点有心无力。
他们大汉哪有成形的宗教啊!一个道教雏形都还没有,将来刚出世的形态是战斗宗教,走下层路线奔着造反去的,引入匈奴可拉倒吧。后来正式成形之后,先是谈玄,后是修自身,走的是上层精英路线,对教化匈奴也没什么用。
你还想让匈奴单于小王们听得懂你的玄之又玄?赶紧洗洗睡吧!
至于佛教……佛教在隔壁身毒,大汉还没人知道。刘彻也不想贸然引入,宗教思想不好控制,刚引进没磨合过的形态更不好说,一个不慎没坑到匈奴,先把自己坑了。
跟李世民聊这些事的时候,李世民笑得可开心了。
“佛教,我有我有,到时候介绍给突厥人好好学学念佛。”
现在有佛教的李世民也去打仗了,这次他没跟霍去病一路,刘彻担心霍去病的身体,但也不想放跑了伊稚斜。匈奴单于的意义到底不一样,抓住了他,会给匈奴沉重一击,从此草原大联盟崩塌,才方便大汉从中操弄。
李世民与李广同行。
已经封侯的李广半生心结解开,对人也宽容许多,更不再为了封侯之功而对任务挑三拣四百般不满意,乃至怀疑主将针对自己了。
简单说,就是心胸宽广了,不钻牛角尖了。
对李世民这个朝臣们私下里都承认的陛下的“仙友”,他更是没有排斥之意,李世民直言说他不识大漠地理容易迷路,皇帝派自己来就是给他带路的,他也只是哈哈一笑默认了,不拒绝李世民的引路。
李世民不禁私下感慨,幸好上一战李敢的火炮建功,让李广得以封侯。不然这次同行,想说服李广按自己引的方向走,恐怕不一定能顺利。
而且李广挺爱学习的,这把年纪了,穿越大漠的时候还拿着地图研究地理,不时向他请教。但这玩意大概真的有天赋,不爱学习尽糊弄他瞎说一气的公孙敖,跟活到老学到老认真请教研究的李广,最后殊途同归——都还是弄不清方向。
李广最终唉了一声,懊恼地道:“我在右北平为太守,常率人北上主动拦截匈奴,并不会迷路。但是这样没有来过的地方,怎么就连方向都弄不清了呢?”
这是因为你记的是地形,这方面记忆没问题,不算是路痴,但是草原大漠放眼望去茫茫一片,行走上千里可能都没什么变化,没有地形特征你就判断不了方向了啊。
李世民宽慰他:“人之天赋不一。别人也没有新畤侯这样的臂力和射术。我听说新畤侯出猎,以草中石为虎,中石没镞。可是有此事否?”
李广在马上大笑,点头道:“确有此事,不想小友竟也听说了。不过那是惊吓所致,事后再试,箭已不能入石矣。”
虽然如此,还是很得意啊。不然呢,让别人惊吓之下中石没镞试试?
李世民也乐,太史公记载属实,他又验证了一个历史事件,感觉也很开心啊。
李广自己倒是在感慨:“只是现在火炮出世,以后或许骑射的用处就少了。”
“以后会有缩小很多,端在手上的火炮。弓箭也许无用了,但是射术和臂力依然是军中需要的本事。”
李广诧异地看了李世民一眼,这是天子的仙友,随口说来的事情估计是真的。这么说,他家骑射的传统还得保持下去,要是火炮能端在手上!
哎哟简直不敢想,他已经老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传说祁州有个黑熊岭,岭上有个黑熊寨,寨里有个黑熊大王 大王十七八,正意气风发,爱抢行路郎,喜好美娇娘,手下土匪百十个,个个杀人如麻。 上打朝廷命官,下拿行商走贩,威风凛凛,为祸一方。 闻此流言,社会主义青年周肆一脚踹翻桌子,并点了个踩。 天晓得他睁眼发现投胎到古代以为自己可以做个风流纨绔,哪知转头他爹就上了梁山(黑熊岭),说是土匪,日子却过的苦哈哈,打家劫舍良心不忍,唯靠耕地织作勉强度日。 为了
都市 146万字 1个月前
陆时汀是一位机械维修师,自己开了店,每天就是和机器打交道,肌肉虬劲的黑皮上总有一股汽油味。 寸头,朋友总说他长了一张生育能力很强的脸。 但实际上他——阳·痿。 这种病也没办法找人试,他在光脑上胡乱搜索时,片没找到找到了一个叫广播剧的东西,自此沉迷上一个叫xy的配音演员,并因为他也开始了配音之路并且小有名气,他把对方的私信当备忘录,什么都往上发。 但是他的病依旧没好。 在好心的邻居阿姨第n次要给他
其他 55万字 1个月前
路回(君朝满)是某网的无c写手,最新写的无c无限流男主因太过恶役被网站敲整改很多次。他看着最新写的杀人片段,轻叹了口气:“我该拿什么救你呢。”然后当晚,路回就穿越到了自己写的无限流小说里。路回一睁眼,就看见他那睚眦必报、极易黑化、心狠手辣、杀人如切瓜的男主被绑在床上。而他,坐在床尾。路回对上他那双阴冷而充满杀意的眼睛:“……”真是开局即地狱难度。因为很了解自己笔下的角色,所以路回很清楚自己要怎么
都市 298万字 1个月前
冷确生了一张好皮囊,不管走到哪都人见人爱,一朝身穿到修仙界没有任何资源也不怕,转头接了个高报酬的简单任务。 男扮女装,替想要退婚的大小姐雇主勾引渣男未婚夫。 冷确没多想就拿着钱去了。 两天后,全修仙界被一美貌仙子迷疯了。 那仙子红唇雪肤,一袭绛紫缎衣,美得犹如祸国殃民的妲己。 三大宗门集体震动,无数天之骄子疯狂展开追求。 偏偏那仙子满心倾慕一个毁容孤僻的废物,短短几天就迷的那废物神魂颠倒,舍弃一
其他 37万字 1个月前
沉云欢曾是仙琅宗首席弟子,人人赞誉的天才剑修。 后来某一日,她不仅灵力尽失变成废人,首席弟子的位置被一个凭空出现的少女取代,而她则被踢到山下自生自灭。 那夜沉云欢坐在山脚,看见山巅散发绚烂的灵光,知道是薛赤瑶舞剑时发出的光芒。 ——那把曾经属于沉云欢的,让她引以为傲且胜仗无数的灵剑。 她在早春的寒露中坐了一整晚,朝阳升起的时候,决定从此放弃剑术。 纵使跌得粉身碎骨,她也要以烈火锤炼的新骨,一柄锻
其他 115万字 1个月前
镇国器重生攻x白切黑穿书受 姬安穿进一篇耽美文里,变成个没活过前三章的炮灰皇子。 没等他努力将这篇多角虐恋文的剧情回想清楚,突然有圣谕传下,须一皇子为大司马冲喜。 现在宫里总共就两个皇子还活着。 姬安看看旁边被一群人护住的主角,依稀记起大司马是原作中活到最后的反派,这时总还死不成,便自告奋勇去了。 没有三书六礼,姬安穿着一身喜袍直接走进大司马上官钧的卧房。 醒过来的上官钧竟然问:“你可想登上高位
其他 148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