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汉武唐童现代留学日常》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记帐。
这样也有人管着,一下取用太多,王沐不问明白肯定是不会给的。
程伏这个隶妾的身份却不好找织室,她与儿子不在一处,只能把工钱先攒着,等何告过段时间来取一次,置办家用——
李斯府上。他办公所在的地方没有人敢喧哗,所以他也不知道家中正在热闹。直到他公事毕,与家人一起用饭,才愕然发现,只有他一身与秦国气质相合的玄衣,哪怕只是家中所穿的便装都透着股庄重,而其他家人已经是五彩缤纷了。
“你们……”
他的妻子是在楚国所娶的小吏之女,与他当时门当户对,识文断字但水平有限。作为一个楚人,她天然地喜爱鲜艳耀眼的衣袍,这会儿穿的是一件紫色深衣,上有黄色为主的凤鸟草木纹绣,宽大的腰带一束,因生育而微胖的身材都显得有些纤细了,恢复了几分初嫁时楚国女子的风韵。
李斯虽然是个楚人,但来了秦国后力求融入,渐渐也更喜欢秦国的风格,对这色彩搭配有点不喜。再看儿女,也都不是紫衣就是红袍,格外鲜艳明媚,脸色就不太好看了。
妻子与他夫妻多年,孩子都生几个了,早知道他的脾性,也不怕他的脾气,笑吟吟地道:“这是前阵子在王氏染坊买的布,今天衣服做成了,果然好看。知道你不喜,没有做你的。”
“你就罢了,李由不能这样出门。”李斯眉头夹得死紧,他本来就是客卿出身,现在秦国又明显在排除楚人的势力,李由再这样一身楚装出门招摇,这不是给他找事吗!
李由也还年轻,闻言沮丧地低头,应了声“诺”。漂亮衣服只能在家穿了。
他小时候在家,看出来的打猎的贵公子们红衣翠裳骑马呼啸来去,心里真是极羡慕。本来以为父亲在秦国得用能得偿心愿了,哪知道秦国尚黑,父亲身为客卿对此非常小心。他这次蹭着母亲给全家制新衣的机会弄了一身,还是没混过去。
不过虽然禁了儿子这样出门,李斯第二天起身,倒是自己把妻子的新衣拿过来铺在膝上,仔细观看。
妻子取笑他:“你若心里喜欢,也做一身便是了,在家穿也没人笑话你。只不穿出去就是。”
“你懂什么。”李斯不高兴地放下,回身道,“这是从宫里藏书中流出的方子,我看一看是否真有神奇之处。”
说到这个妻子就不困了,兴致勃勃地道:“我听染坊的人说,这颜色多洗两次也不易褪色,虽说我家犯不着如此,但家常穿着,倒也能节省些。”
她跟着李斯也就是到秦国后才生活宽裕,平时仍是比较节省。李斯听着心一软,道:“你若喜欢,自己再去买来穿,给女儿也无妨,只儿子不能,他们是要出仕的。”
“嗯。”妻子应着,又问道,“你也说这是宫里藏书流出的,难道宫里不穿吗?我看染坊的生意极好,以后秦人难道不会这样穿吗?”
这将李斯问得倒是反而说不出话了。他还真没想过这个,但大王明显没有阻拦的意思……李斯虽然没有像韩非一样得到更详细的后世之说,但平时议论,也受到不少影响,此时不免想到,韩国已亡,尽管诸侯还在懵懂之中,但咸阳城中的重臣都知道,天下一统的计划已经提上了日程。
那当真一统,还能叫天下人都学现在的秦国一样尚黑吗?
不可能的啊。
也没有必要呀。
大王对染料不置一词,李斯本来没有多想。这是件小事,大王过问才不正常,但他现在却不得不多想了,从大王改革的方向来看,说不定对平民的衣着服饰的规定会放开一些限制……
这是大事吗?当然也不是大事,但李斯有着做丞相的志向,本能地追逐着君王的喜好,让自己与君主保持一致。从这染料想开去,就不由出神了起来。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传说祁州有个黑熊岭,岭上有个黑熊寨,寨里有个黑熊大王 大王十七八,正意气风发,爱抢行路郎,喜好美娇娘,手下土匪百十个,个个杀人如麻。 上打朝廷命官,下拿行商走贩,威风凛凛,为祸一方。 闻此流言,社会主义青年周肆一脚踹翻桌子,并点了个踩。 天晓得他睁眼发现投胎到古代以为自己可以做个风流纨绔,哪知转头他爹就上了梁山(黑熊岭),说是土匪,日子却过的苦哈哈,打家劫舍良心不忍,唯靠耕地织作勉强度日。 为了
都市 146万字 1个月前
陆时汀是一位机械维修师,自己开了店,每天就是和机器打交道,肌肉虬劲的黑皮上总有一股汽油味。 寸头,朋友总说他长了一张生育能力很强的脸。 但实际上他——阳·痿。 这种病也没办法找人试,他在光脑上胡乱搜索时,片没找到找到了一个叫广播剧的东西,自此沉迷上一个叫xy的配音演员,并因为他也开始了配音之路并且小有名气,他把对方的私信当备忘录,什么都往上发。 但是他的病依旧没好。 在好心的邻居阿姨第n次要给他
其他 55万字 1个月前
路回(君朝满)是某网的无c写手,最新写的无c无限流男主因太过恶役被网站敲整改很多次。他看着最新写的杀人片段,轻叹了口气:“我该拿什么救你呢。”然后当晚,路回就穿越到了自己写的无限流小说里。路回一睁眼,就看见他那睚眦必报、极易黑化、心狠手辣、杀人如切瓜的男主被绑在床上。而他,坐在床尾。路回对上他那双阴冷而充满杀意的眼睛:“……”真是开局即地狱难度。因为很了解自己笔下的角色,所以路回很清楚自己要怎么
都市 298万字 1个月前
冷确生了一张好皮囊,不管走到哪都人见人爱,一朝身穿到修仙界没有任何资源也不怕,转头接了个高报酬的简单任务。 男扮女装,替想要退婚的大小姐雇主勾引渣男未婚夫。 冷确没多想就拿着钱去了。 两天后,全修仙界被一美貌仙子迷疯了。 那仙子红唇雪肤,一袭绛紫缎衣,美得犹如祸国殃民的妲己。 三大宗门集体震动,无数天之骄子疯狂展开追求。 偏偏那仙子满心倾慕一个毁容孤僻的废物,短短几天就迷的那废物神魂颠倒,舍弃一
其他 37万字 1个月前
沉云欢曾是仙琅宗首席弟子,人人赞誉的天才剑修。 后来某一日,她不仅灵力尽失变成废人,首席弟子的位置被一个凭空出现的少女取代,而她则被踢到山下自生自灭。 那夜沉云欢坐在山脚,看见山巅散发绚烂的灵光,知道是薛赤瑶舞剑时发出的光芒。 ——那把曾经属于沉云欢的,让她引以为傲且胜仗无数的灵剑。 她在早春的寒露中坐了一整晚,朝阳升起的时候,决定从此放弃剑术。 纵使跌得粉身碎骨,她也要以烈火锤炼的新骨,一柄锻
其他 115万字 1个月前
镇国器重生攻x白切黑穿书受 姬安穿进一篇耽美文里,变成个没活过前三章的炮灰皇子。 没等他努力将这篇多角虐恋文的剧情回想清楚,突然有圣谕传下,须一皇子为大司马冲喜。 现在宫里总共就两个皇子还活着。 姬安看看旁边被一群人护住的主角,依稀记起大司马是原作中活到最后的反派,这时总还死不成,便自告奋勇去了。 没有三书六礼,姬安穿着一身喜袍直接走进大司马上官钧的卧房。 醒过来的上官钧竟然问:“你可想登上高位
其他 148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