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意荒唐》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灵鬼。
眼神再转回来时,颇有深意地瞧着周益源的脑子看了几秒,轻叹:“儿子,要不然咱们去测测智商。”
他轻摸了摸周益源的后脑,纳闷:“是不是在你妈肚子里的时候,营养都被你姐姐吸走了。”
“怎么这么傻呢,儿子。”他叹气。
周益源一直傻到了两岁半,在上幼儿园的前半年终于意识到不能每天跟在夏可嘉身后捡破烂,开始了反抗。
一开始是夏可嘉使唤不动他,而且他也没有那么好骗了,不再是不要的玩具扔给他,他却还是会视若珍宝的傻弟弟了。
后来再发展,周益源不仅是被使唤不动,甚至会开始反向攻击。
去幼儿园的前一天,两人因为争书包打起来。
开始只是吵架,夏可嘉比周益源会说话早一点,也比他口齿更清楚,伶牙俐齿算不上,但比他会的词汇多,比如吵架的时候不会仅仅是指着对方说“你坏”。
早上起点上学,夏可嘉六点半准时出房门,迈着小短腿,一路往客厅冲,走到沙发旁时弯腰捡起地上的鹅黄色书包,留下一个深蓝色的。
黄色书包还没在她手里停两秒,身后慢了一步的小影子也伸手抓住了黄色书包的包带。
“我也想要这个。”周益源叫起来。
昨天晚上爸爸说了,今天早上两个书包谁先背到自己肩膀上算谁的,虽然姐姐是先捡起书包的那个,但还没有背到肩膀上,所以现在还可以抢。
他使了点力气,把书包往自己的方向拉。
周益源眼睛长得像夏烛,脸部线条则偏周斯扬,所以整个五官斯文又奶。
相较于周益源,夏可嘉从长相上就更“大气”,“不好惹”,虽然只有三岁,但能想象到她以后,绝对一副完完全全的御姐长相。
仗着高的几公分,她抬手一把推开狗皮膏药似的周益源,反手就要把书包往肩上扔。
周益源一个猛扑过去把夏可嘉扑倒,夏可嘉按着他的头再次把他推开,眼见自己心仪的小黄书包就要归别人所有,周益源使用了浑身的力气抱住夏可嘉的腿,阻止她往书包的方向爬。
“姐姐你坏!”
“放开!”夏可嘉使出九牛二虎之力蹬了蹬腿,企图摆脱这张狗皮膏药,“谁先拿到就是谁的!”
“哇!”周益源响亮的哭声,“姐姐坏!”
夏可嘉嫌弃地看了眼只会抱着自己腿哭的弟弟,有这功夫往前爬一爬先抓到书包,不比在这里抱住她的腿强??
也不知道爸妈那么聪明,怎么生出来这个笨蛋弟弟的。
夏可嘉被拽烦了,按住周益源的头恨不得把他塞在沙发低下,最终经过了三分钟带着一个腿部挂件的“僵尸爬行”后,终于来到被扔了两米远的书包前。
正在准备早餐的刘姐从书房出来,连忙摘下身上的围裙,要上来分开两个小祖宗。
周益源看到夏可嘉成功拿到黄色书包,比刚刚声音更大的崩溃大哭。
从地上爬起来,仰脸看天花板,泪顺着眼角跟断线的珠子一样往下流:“姐姐!!”
夏可嘉一样从地上爬起来,淡定自若地收好书包里掉出的东西往自己肩膀上背,与此同时,看了眼周益源:“大笨蛋,上学了别说是我弟弟。”
家里另一位育儿嫂林姨,刚从卫生间收拾了东西出来,看到两个祖宗面对面站着吵架,也赶忙放了手里的东西走上来。
夏烛和周斯扬也要上班,本来想多睡一会儿,但被一对姐弟的吵架声弄醒,夏烛推了推周斯扬,把他叫起来:“去看看。”
周斯扬咽了咽喉咙,掀被起身,看到夏烛跟着起来,从床尾的软榻捡了外套搭在她身上。
两人推门走出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詹言一直认为自己是一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被一个平平无奇的普通家庭收养,绑定了一个平平无奇的吃瓜系统。 直到有一天,他温柔可靠的爸爸回家时满身浓郁的香水味。 詹言狐疑地翻开吃瓜系统: 【万妖盟妖王詹云开在追捕叛徒时,不幸沾上了尸花魔芋的花粉,为了防止妻儿发现,洗了七个澡用光一整瓶香水才回家。】 詹言:瞳孔地震! 又有一天,他文雅美丽的妈妈凌晨还没回家不接电话。 詹言担心地翻开吃瓜系统: 【异常事务
都市 146万字 1个月前
阿意在江南外祖家养病那些年,就是要天上的月亮外祖家也恨不能捧下来给她,全家人唯一的愿望也不过是盼着阿意平安长大。 可阿意自小身子便弱,到了八岁那年一场大病险些没挺过去。 醒了后的阿意窝在大舅母的怀中,看着围了满屋子的人,眼中盛满了水雾,“五哥哥怎么不来看阿意?” 这一句把众人都惊了个够呛。 小祖宗哎,你一共有四个表兄,三个表姐,哪里来的五哥哥? 可看着阿意笃定的样子,外祖家生怕她再急坏了身子,仓
其他 54万字 1个月前
姜姝作为不可言说文里的女主,眼含春水,香娇玉嫩,乃是一株艳丽勾人的娇花。 不想一朝失算竟穿进了清水文里,睁眼便瞧见了谢让。 眼眸流转之间,柔荑便落在对方的蜂腰之上。 嗓音里仿佛掺了蜜糖一般,“我的腰好疼呀,能帮我揉揉吗。” 女子宽大的衣衫下是不足一握的纤细腰肢,盈盈不足一握。
都市 70万字 1个月前
冷兰儿脸上有一块胎记,不用发帘遮着很丑,据说上辈子作恶多端才会被天神惩降,这世面貌不堪。 左邻右舍避之不及,家人以她为耻。 原这辈子便这样了,谁知家里为了换取弟弟娶妻的聘礼银子,把她嫁给了隔壁村的恶煞女猎户。 冷兰儿认命,出嫁日所有人都在看她的笑话。 “那个女猎户是个怪胎,从小被狼养大的,冷血着呢,冷家闺女那一把弱骨头,嫁过去一下就被吃掉了。” “对的,一口吞掉!” 冷兰儿听着村人议论她这位素未
其他 35万字 1个月前
当秦王政还不是秦始皇,刘彻没有对匈奴大胜,李世民还是大隋一小童。 三个人“受命于天”,被传国玉玺的力量送到了遥远的未来,从一个贫困村开始他们的留学生涯。 嬴政:这么个小山村通这么宽的路,好富庶的村子! 刘彻:他们都上学!女孩也上学!好富庶的村子! 李世民:什么我竟然与秦皇汉武一起穿越后世?阿耶阿娘我好厉害啊! 后来 嬴政:什么高产稻,是我大秦的了。什么造纸术,是我大秦的了。嗯?政治课本,这是什么
都市 98万字 1个月前
传说祁州有个黑熊岭,岭上有个黑熊寨,寨里有个黑熊大王 大王十七八,正意气风发,爱抢行路郎,喜好美娇娘,手下土匪百十个,个个杀人如麻。 上打朝廷命官,下拿行商走贩,威风凛凛,为祸一方。 闻此流言,社会主义青年周肆一脚踹翻桌子,并点了个踩。 天晓得他睁眼发现投胎到古代以为自己可以做个风流纨绔,哪知转头他爹就上了梁山(黑熊岭),说是土匪,日子却过的苦哈哈,打家劫舍良心不忍,唯靠耕地织作勉强度日。 为了
都市 146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