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意荒唐》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后,点了下头:“可能有点吧。”
长得帅,有能力,对她也还算不错……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再遇到这样的人,不喜欢他好像才奇怪。
“那他呢?他也喜欢你?”林冉问得很直白。
夏烛皱了皱眉,思考片刻,摇摇头:“他应该觉得我挺有意思。”
她自认脑子还算清楚,也知道周斯扬这个年龄,这个身家地位,不可能把感情的事看得很重,要说喜欢,周斯扬肯定不讨厌她,但要是说真就合约夫妻变真的,和和美美一辈子……好像有点太异想天开了。
而且周斯扬,她不太相信这种有颜有钱的“成功人士”会一生一世一双人,现在跟她顶多是暧昧上头逗逗趣,这婚最后九成九还是要离。
周斯扬当初找她就是为了应付家里联姻,不被婚姻束缚,现在怎么可能真娶她。
林冉看她:“那你现在打算怎么办?”
“嗯……”夏烛支着下巴,声音合着昏色光线的民谣声,慢吞吞的,“反正我也没谈过恋爱,就当放任24岁的自己体验一下男女感情……”
她眨着眼睛看回林冉,暖光在瞳仁里打出亮色,跟打了鸡血一样展望自己的美好人生:“该搞事业搞事业,该享受暧昧享受暧昧,然后合约一到,潇潇洒洒的离婚,在设计行业大展拳脚,成就自己的一方蓝图!”
林冉笑,很宠溺的语气:“行,在设计行业大展拳脚,成为你从十八岁开始就想成为的女强人。”
耿凯组的局,耿凯自然是社交的中心,一顿饭吃下来,忙着照顾几个师弟师妹,没顾得上跟夏烛讲话,饭局结束,一行人从餐厅出去,好久没见了,话匣子止不住,都没急着走,站在门口聊天。
耿凯结完账,再出去,看到离了人群两三米自己站着的夏烛。
吃饭时喝了点酒,她人有点晕晕乎乎的,林冉本来说把她送回家,自己再去医院,但夏烛说周斯扬就在附近,等下接上她一起走。
林冉看着她给周斯扬发了消息,放下心,先一步打车回医院照顾她母亲,林母的手术最近几天要补做第二次。
夏烛拨了拨头发,站在路边边吹风边散酒气,这家酒馆的自酿,度数不高,却格外上头,吹着风眨了两下眼睛,感觉人有点晕,恍惚中听到有人喊她的名字,迟缓地回头。
耿凯从后面走上来,看了眼她身上的T恤,问她冷不冷。
进入九月,尽管没有全方位降温,但晚上也比之前凉不少,夏烛穿着宽松的黑色T恤,下摆扎进深色的阔腿裤,胳膊太细,宽阔的袖管显得空空荡荡。
她按着太阳穴晃了晃脑袋,在心里吐槽自己的酒量,都是好久没见的同学,她忍不住也喝了点,但只是两小杯而已,她还越吹风感觉越晕了。
耿凯扫了眼她有点发直的眼睛,笑道:“你怎么跟毕业那会儿酒量一样差,半瓶啤酒下去,人就恍惚。”
夏烛其实喝酒喝得也不多,最近几次都是因为跟周斯扬在一起,可能下意识觉得不会有危险,才放任自己这样。
她反应确实有点迟钝,摇了下头,低头拿手机,想看周斯扬有没有回自己。
“你怎么走?”耿凯看她,“我送你……”
话音未落,夏烛手机响了,她没太仔细听耿凯刚说了什么,接起电话往旁侧走了两步:“…喂?”
“跟他说你有人接。”周斯扬的声音从听筒传出。
夏烛刚绷着神经,虽然知道自己喝了酒,但其实还是清醒的,现在骤然听到周斯扬的声音,整个人全身心放松,更晕了。
舔了舔唇,简直周斯扬说什么听什么。
“说你男朋友来接你。”那边人笑着补充。
夏烛低低哦了声,压着手机转回头,看耿凯,重复周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詹言一直认为自己是一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被一个平平无奇的普通家庭收养,绑定了一个平平无奇的吃瓜系统。 直到有一天,他温柔可靠的爸爸回家时满身浓郁的香水味。 詹言狐疑地翻开吃瓜系统: 【万妖盟妖王詹云开在追捕叛徒时,不幸沾上了尸花魔芋的花粉,为了防止妻儿发现,洗了七个澡用光一整瓶香水才回家。】 詹言:瞳孔地震! 又有一天,他文雅美丽的妈妈凌晨还没回家不接电话。 詹言担心地翻开吃瓜系统: 【异常事务
都市 146万字 1个月前
阿意在江南外祖家养病那些年,就是要天上的月亮外祖家也恨不能捧下来给她,全家人唯一的愿望也不过是盼着阿意平安长大。 可阿意自小身子便弱,到了八岁那年一场大病险些没挺过去。 醒了后的阿意窝在大舅母的怀中,看着围了满屋子的人,眼中盛满了水雾,“五哥哥怎么不来看阿意?” 这一句把众人都惊了个够呛。 小祖宗哎,你一共有四个表兄,三个表姐,哪里来的五哥哥? 可看着阿意笃定的样子,外祖家生怕她再急坏了身子,仓
其他 54万字 1个月前
姜姝作为不可言说文里的女主,眼含春水,香娇玉嫩,乃是一株艳丽勾人的娇花。 不想一朝失算竟穿进了清水文里,睁眼便瞧见了谢让。 眼眸流转之间,柔荑便落在对方的蜂腰之上。 嗓音里仿佛掺了蜜糖一般,“我的腰好疼呀,能帮我揉揉吗。” 女子宽大的衣衫下是不足一握的纤细腰肢,盈盈不足一握。
都市 70万字 1个月前
冷兰儿脸上有一块胎记,不用发帘遮着很丑,据说上辈子作恶多端才会被天神惩降,这世面貌不堪。 左邻右舍避之不及,家人以她为耻。 原这辈子便这样了,谁知家里为了换取弟弟娶妻的聘礼银子,把她嫁给了隔壁村的恶煞女猎户。 冷兰儿认命,出嫁日所有人都在看她的笑话。 “那个女猎户是个怪胎,从小被狼养大的,冷血着呢,冷家闺女那一把弱骨头,嫁过去一下就被吃掉了。” “对的,一口吞掉!” 冷兰儿听着村人议论她这位素未
其他 35万字 1个月前
当秦王政还不是秦始皇,刘彻没有对匈奴大胜,李世民还是大隋一小童。 三个人“受命于天”,被传国玉玺的力量送到了遥远的未来,从一个贫困村开始他们的留学生涯。 嬴政:这么个小山村通这么宽的路,好富庶的村子! 刘彻:他们都上学!女孩也上学!好富庶的村子! 李世民:什么我竟然与秦皇汉武一起穿越后世?阿耶阿娘我好厉害啊! 后来 嬴政:什么高产稻,是我大秦的了。什么造纸术,是我大秦的了。嗯?政治课本,这是什么
都市 98万字 1个月前
传说祁州有个黑熊岭,岭上有个黑熊寨,寨里有个黑熊大王 大王十七八,正意气风发,爱抢行路郎,喜好美娇娘,手下土匪百十个,个个杀人如麻。 上打朝廷命官,下拿行商走贩,威风凛凛,为祸一方。 闻此流言,社会主义青年周肆一脚踹翻桌子,并点了个踩。 天晓得他睁眼发现投胎到古代以为自己可以做个风流纨绔,哪知转头他爹就上了梁山(黑熊岭),说是土匪,日子却过的苦哈哈,打家劫舍良心不忍,唯靠耕地织作勉强度日。 为了
都市 146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