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甲压倒孤傲总裁》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对,又是恋爱的的味道, 真替你的粉丝们放心。”唐棠说着热心地凑上来,跟小刘配合着拎着红裙的吊带在沈轻云的肩膀比划着。
这是条吊带红裙, 材质和做工也很不错,只不过裙摆过于长了,束腰的部分看上去窄了些,一眼看过去,沈轻云已经能预料到要把自己这身板挤进去会有多么困难了,不是很合身。
“这裙子,还不如从我柜子里拿一条出来呢。”唐棠道,“导演,您什么直男审美,这穿上去估计包得严严实实的,温玉怎么能战胜未婚妻这个大美人。”
“沈老师长得是高了些,本来我是按沈老师的尺寸跟loland提前预订了一套鱼尾红裙礼服的,结果临近去取的时候,不知道什么原因,那边突然毁约,只能先从别家拿了这条成品,所以尺寸可能会有些不合。”
导演还未开口,负责服装的工作人员连忙解释道。
loland,这个品牌的名字,怎么感觉这么熟悉……
【宿主,是loland耶,这好像是炮灰攻五家里的牌子。】系统的声音在沈轻云脑海中响起。
炮灰攻五……
沈轻云皱了皱眉头。
那工作人员还以为沈轻云不高兴了,表情也跟着惶恐起来。
“没事,唐棠姐可不要小瞧我,我挤一挤应该也还是能挤进去的。”沈轻云的眉头舒展了开来,轻轻勾唇,又朝工作人员一笑,一下子便把在场的每一个人的情绪都给安抚到了。
沈轻云说罢,工作人员松了一口气,他又招呼自己的小助理过来递给了沈轻云一个鞋盒。
“这双高跟还挺闪的。”沈轻云笑着晃了晃高跟鞋,“那我进去换喽。”
“诶,沈老师,你直接换啊。”小刘见沈轻云那副轻松的模样不由得担心——
她第一次穿高跟的时候,直接崴脚进医院了,从此以后只敢穿平底鞋,沈轻云第一次穿高跟鞋,要是崴到了可不好。
“就是啊,你也不小心点,要不叫几个工作人员来扶你?”唐棠附和道,不过她说罢话音一转,“当然,你看起来这么胸有成竹……难不成你已经穿过很多次了?”
“怎么可能~我和秦总可都没这个癖好。”沈轻云的右手懒懒地扇了扇,看上去不像在骗人。
沈轻云可不想让自己在看上去像个变态。
当然,面对秦斯年的时候,沈轻云可没有这个顾虑,他不变态的时候,也要装得变态好弄得秦斯年脸红……
*
进到换衣间,沈轻云褪去常服后先把腿塞进了长裙里,他提着裙子,往上提了些。
事实证明,沈轻云还是想得太过于乐观了,成年男性就算再怎么瘦,也比女性的骨架大,而沈轻云跟秦斯年在一起后虽说运动得勤,但吃得也挺不错,这样下来,如果沈轻云想把自己塞进这裙子里,除非这裙子再大一圈。
头疼。
沈轻云扶额。
“系统,你去看看商城里能不能兑换裙子。”沈轻云道。
沈轻云说罢,系统立马开工——
只要宿主愿意做任务,他愿意做牛做马!
“咚咚。”
还没等系统回来,屋外突然传来了敲门声。
“沈先生,秦总让我来送些东西,我把东西放在长椅上了。”
门外的声音让沈轻云一惊,是助理的声音。
等到外面的声响停歇下来,沈轻云推开门,把东西都拿了进来。
那是个很大的纸袋,提着有些重。
里面装着个扎蝴蝶结的盒子,还有盒暖宝宝。
暖宝宝的盒子上贴着一个便利贴,上面有一行字迹——
贴肾上。
沈轻云一看就知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初见岑景是个雨天。 越清舒随再婚的母亲来到陌生的城市,独自一人站在街边看这突然而至的雨。 在这风雨飘摇的十五岁,岑景忽然给她递来一把伞。 她对他一见钟情。 从此,她躲在他的伞下,偷偷喜欢了他好多年。 喜欢岑景是一件辛苦且不可能有结果的事,他大她八岁,按照辈分,她甚至要叫岑景一声小叔叔。 岑景,是她继父的好友。 所以后来被他拒绝,也是她意料之中的事,越清舒并没有对此感到过度的悲伤。 只是二十三岁那
都市 78万字 1个月前
穿书后,虞菀菀最开始是不同意攻略反派的。 可薛祈安实在太漂亮了。即使知道少年日后会黑化为凶狠乖戾的妖主,刀下亡魂不计其数,虞菀菀还是没忍住买下了他。 彼时薛祈安刚遭挚友陷害,被废灵根卖入青楼。 虞菀菀的任务是攻略他,阻止他黑化弄垮剧情线。 - 薛祈安很早就知道自己是个反派。 身边攻略者环绕。 他们多喜欢人为制造危难,在他遍体鳞伤、奄奄一息之时,犹若救世主般出现。迟迟攻略不下,又转念要杀死他。 可
其他 78万字 1个月前
季沨,爱豆出身,内娱顶级花瓶,人美风流演技差。 只有陆屿洲看过他那双漂亮撩人的桃花眼哭起来有多楚楚可怜。 陆屿洲,国际超模,身价过亿大咖,帅气冷酷粉丝多。 只有季沨见过他那副冷淡皮囊撕开之后有多疯狂热烈。 白天双双避嫌,夜晚尺寸契合,他们是再合适不过的……床上关系。 直到某日风月事了,季沨突然提出结束。 陆屿洲冷淡点头,爽快同意,结果第二天,季沨就被经纪人按着头上了报了一个演技综艺。 于是,演技
都市 34万字 1个月前
宋其松有个秘密。 他能通过触碰来读取别人的内心,无一失手,直到遇见原也。 在和原也第一次握手时,宋其松听到的只有一整片静默。 直到后来他才发现,原来不是自己能力失效了,而是原也实在咸鱼,大脑空空,十有八次掌心接触间都是湿漉漉的空白。 但总有那么几次宋其松听的最真切—— 第一次时他听见原也想 ——他怎么一直摸我手,是不是对我有意思?
都市 36万字 1个月前
“让我们利用一场送亲,机关算尽手段百出,去完成一件不可能完成的大事,改变整个天下的局势。” “千山万象,风雪相催。此一程山遥路远,你还要独行吗?” 武功天下第一的厌世“怪物”女杀手vs天纵奇才扮猪吃老虎的小公子小将军 小公子林夜被送去邻国和亲,水土不服,据说活不了几天。 雪荔是邻国派来的杀手,奉命保护小公子出行。 小公子一碰就倒,一吹就灭,比美人灯还“美人灯”。 小公子边吐血边控诉:“我就快死了
其他 94万字 1个月前
身为诡修,陈时被一个仙门正派的仙君救了。 一般仙门正派不屑与西洲诡修为伍,要么拔剑相对,要么看不上诡修一群病秧子。 好巧不巧,陈时两样都占,他的傀儡体是个不折不扣的病秧子,还是个不折不扣的诡修。 但这个仙君有些奇怪。
都市 41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