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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城略池,试图占据上风……
最终还是沈轻云略胜一筹——
因为沈轻云的舌头比较长,而且灵活。
沈轻云横扫千军,亲得秦斯年迷迷糊糊的,想要推拒……
等到把秦斯年的嘴都亲麻了,枕头上洇湿了大半,沈轻云才堪堪收敛,用一阵吮吸作为谢幕。
“哈……哈……”
秦斯年撑着眼皮,他看向天花板,粗粗地喘着气。
沈轻云看着秦斯年水润的唇,忍不住用手戳了戳。
秦斯年闭上眼,把手臂挡在眼睛上,他没有阻止沈轻云,等到沈轻云放松警惕,秦斯年就愤愤地一口咬了上去。
沈轻云没有挣脱,任由秦斯年叼着自己的手指。
“好甜啊,还是冰镇水蜜桃,只有天下第一勇士才能吃到的那种。”沈轻云动了动指尖。
这所谓的“天下第一勇士”一听就知道是沈轻云的自夸了。
“我看是天下第一无赖还差不多。”秦斯年自以为重重地,在沈轻云指尖咬了一口,但是事实上只留下了牙印,连皮都没有破。
“诶,好可爱的牙印。”沈轻云挠了挠秦斯年胸口的牙印纹身,“要不,我也把你留下的这个纹在手指上?”
秦斯年双颊一红,他别扭地说道:“你忘了?你是个演员,在上面留下痕迹的话,要是耽误了前途怎么办?”
“嗯~说的对,工作是很重要。”沈轻云捏着秦斯年胸口的牙印,像是在玩橡皮泥似的。
“嗯……”秦斯年哼了一声,一股汹涌上来的热意包围了上来,他实在没忍住,抓住了沈轻云的手,低声抱怨道,“你干嘛……睡觉吧,应该休息了。”
“怎么了?听到我真说工作重要不高兴了吗?”沈轻云笑嘻嘻地压在秦斯年身上,“作为一个有专业素养的演员,确实不能让随便什么人在身体上留下痕迹。”
“可是,秦总怎么能叫随便的人呢?”沈轻云的声音变了,不再是随性的,而是刻意压着声音,让声线变得磁性而撩人——
沈轻云说道:“于公,秦总是穿着诱人西装的好老板,总是激发我的花样灵感;于私,斯黏是好老婆,是靠谱的同学,是我最合拍的伴侣无论是工作,还是私人的生活,斯黏,我都离不开你了。
“在我的人生中扮演了这么多的重要角色,老婆,你居然还会觉得自己不能在我身上留下痕迹吗?”
“再说了,我赚钱不就是为了养你嘛。”沈轻云的手挪到秦斯年的腹肌上,轻轻按了按,“还有这一群小沈轻云。”
如果是以前,秦斯年可能会听不懂沈轻云的意思,可是放到现在,秦斯年几乎是秒懂。
“如果斯年感到没有安全感的话,那真是我的错了……”沈轻云叹了一口气,他继续说道,“看来,还是要叫更加亲昵的称呼啊,那以后就叫老……”
“就你会贫嘴。”秦斯年把眼眶中的湿润憋了回去,尽管满心为沈轻云的话悸动,他还是下意识装出宛若坚冰的模样。
“我知道的。老婆现在的想法。”沈轻云没有把秦斯年逼得太紧,“羞什么,我很喜欢。”
沈轻云说罢把自己的衣领扯开得更大,让秦斯年能完全看清那个妖冶盘踞在他锁骨上的纹身:
“斯黏,你知道我为什么要纹这个吗?”
秦斯年望着沈轻云,恍惚间,他好像看见沈轻云周身漂浮着耀眼的光点,就像沈轻云作为沈云闯入他的人生那样。
当初,所有人都说他不该这么特殊对待沈轻云,作为秦家的继承人身边不能有兄弟。
一直以来,秦斯年受到的教育告诉他,一旦把背后交给别人就会招来不幸。
但秦斯年发现沈轻云就是自己的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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