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内斯小说
  1. 吉内斯小说
  2. 都市小说
  3. 我靠武侠主角打通副本[无限]
  4. 110-120
设置

110-120(9 / 26)



《我靠武侠主角打通副本[无限]》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铁手看完他的计划,不解道,“为何选实力最强的罗刹?”

离他们更近的是血河大将军,前往罗刹地盘的过程中,还会经过日游大帅的驻地,无论怎么看,都不该舍近求远,选择实力最强的那一刻。

无情没有解释,只道,“孟婆汤准备好了吗?”

铁手点头,“康城除你需要的诡兵,还有一万多诡怪,我们准备了一万两千份孟婆汤,确保你带兵离开后,康城变成一座空城!”

“不够,”谁知无情却摇头道,“孟婆汤多多益善,让孟戈她们再多准备些,越多越好。”

反正现在的孟婆汤熬来容易,忘川河水加上河边普通药草,以及孟戈的眼泪,就可熬煮一大锅。

那些药草和河水一样取之不尽,要多少也只是时间问题。

铁手思索,“莫非大师兄想攻下夜叉城后,把里面的夜叉全部弄去投胎?”

无情摇头,“不,夜叉生性好战,喜吃恶诡,相比其他诡怪,更适合当诡卒。”

无情之所以选择第一个攻打夜叉城,除了它们战斗力强外,就是因它们生来便是夜叉,魂魄只有一半,即便投胎,也会变成傻子或残废。

既然如此,不如留在诡域,作为诡卒,去抓那些恶诡。

且在前期,夜叉抓诡的行动,并、不会被诡王们警觉,因为它们本身就一直在到处抓恶诡吃。

那些恶诡吃了便吃了,只要它们把不是恶诡的诡带回来,喝孟婆汤投胎即可。

前期能这么简单粗暴解决一大批诡,相当有效率了。

铁手点头认可,下去安排。

时间一点点过去,半月后,一切准备就绪。

无情带着诡兵大军和诡兽大军出发,诡行路没有动静,速度又快,不过一晚,就靠近夜叉的地盘。

但这么多诡出行,也不是没其他诡察觉,遮掩得再好,终归露了痕迹。

但是没关系,已经到了夜叉城附近,索性他们也不装了,大张旗鼓向夜叉城进发。

消息很快传到夜叉王耳中,他顿时兴奋拍打胸脯,“你说康广席来攻城?来了多少?现在在哪儿?”

“大王,他们驻扎在城外的幽浮森林,”报信诡道。

“好啊,太好了,”夜叉王仰天长啸,顿时整个夜叉城震动起来,所有夜叉被唤醒,发出惊天动静的鬼叫声。

这声音直插云霄,传到老远。

夜叉王身着铠甲,手拿三叉戟,直接冲出大殿,站在城墙头,再次嚎叫。

数不胜数的夜叉从四面八方窜出来,各个凶神恶煞,战意滔天。

夜叉王不需要动员,率先跳下城墙,朝着幽浮森林冲去,其他夜叉纷纷跟上。

幽浮森林是诡域特殊的存在,迷雾缭绕,进来后必会迷失方向,诡怪也一样。

里面只有一些无意识的幽浮虫,散发着幽幽的绿光。

这些幽浮没有什么杀伤力,只能让诡短暂失神。

而这对夜叉来说,完全不是问题,他们全凭本能来战斗,本身战意大起后,就会失去理智,杀光一切对手,不死不休!

这点微末影响,对他们丝毫不起作用。

因而全都毫不犹豫闯入幽浮森林,进来就看到停留的诡怪,当即兴奋的嗷嗷冲上去。

手中的三叉戟散发着寒光,对着诡怪狠狠插过去,顿时鲜血飞溅,诡气四溢,刺激的他们越发兴奋,战力一再高涨。

夜叉王冲在最前面,一叉下去,三四个诡怪被窜成肉串,任由他狂笑着抛到半空,无丝毫反抗之力。

就这样,夜叉们战斗力惊人,如入无诡之境,一下一个,诡怪们死伤无数。

他们越战越兴奋,逐渐进入狂化状态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相关小说推荐

小兔狲原来是向导

小兔狲原来是向导

art君君 / 文

一朝穿越,沐幺变成一只肥美的兔狲,毛发底下全是实心的肉肉。 兔狲吃肉食,身在野外他得去捕猎,沐幺顶着那张厌世脸,满脸写着我超凶,一看到猎物腿都软了。 沐幺:根本不可能捕到猎啊qaq。 靠捡大型动物漏食活了几天,沐幺突然误入一个庄园,他壮着胆子进去,发现那里面狗都吃牛排,简直暴殄天物!! 他趁那猎犬不注意叼走盘里的牛排,反应不及被人拎住命运的后脖子,沐幺蹬腿扭腰,挣脱不了,哧哈哧哈看起来可凶,被那

都市 46万字 1个月前

路人甲压倒孤傲总裁

路人甲压倒孤傲总裁

什么阿路 / 文

沈轻云,神之臂膀,穿书局神话,行走江湖多年,从来没有ooc过。 沈轻云的最后一次任务是在一本书里扮演痴情路人甲。 这本书讲述了霸总秦斯年如何对娇软万人迷小gay强取豪夺,而后又沦陷。 沈轻云做得很好,在外人眼中他对小gay无私奉献到了愚蠢的程度,而实际上,每让给小gay一份资源,他就能获得一桶金,满足自己的小癖好。 …… 系统提示小gay遇到了危险。 按照设定,沈轻云必须马上去救,而后被秦斯年打

都市 48万字 1个月前

天气预报有雨

天气预报有雨

酥皮芙芙子 / 文

初见岑景是个雨天。 越清舒随再婚的母亲来到陌生的城市,独自一人站在街边看这突然而至的雨。 在这风雨飘摇的十五岁,岑景忽然给她递来一把伞。 她对他一见钟情。 从此,她躲在他的伞下,偷偷喜欢了他好多年。 喜欢岑景是一件辛苦且不可能有结果的事,他大她八岁,按照辈分,她甚至要叫岑景一声小叔叔。 岑景,是她继父的好友。 所以后来被他拒绝,也是她意料之中的事,越清舒并没有对此感到过度的悲伤。 只是二十三岁那

都市 78万字 1个月前

自古颜控克病娇

自古颜控克病娇

云间竹雨 / 文

穿书后,虞菀菀最开始是不同意攻略反派的。 可薛祈安实在太漂亮了。即使知道少年日后会黑化为凶狠乖戾的妖主,刀下亡魂不计其数,虞菀菀还是没忍住买下了他。 彼时薛祈安刚遭挚友陷害,被废灵根卖入青楼。 虞菀菀的任务是攻略他,阻止他黑化弄垮剧情线。 - 薛祈安很早就知道自己是个反派。 身边攻略者环绕。 他们多喜欢人为制造危难,在他遍体鳞伤、奄奄一息之时,犹若救世主般出现。迟迟攻略不下,又转念要杀死他。 可

其他 78万字 1个月前

影帝老婆又在恋综钓我

影帝老婆又在恋综钓我

千桃万鹿 / 文

季沨,爱豆出身,内娱顶级花瓶,人美风流演技差。 只有陆屿洲看过他那双漂亮撩人的桃花眼哭起来有多楚楚可怜。 陆屿洲,国际超模,身价过亿大咖,帅气冷酷粉丝多。 只有季沨见过他那副冷淡皮囊撕开之后有多疯狂热烈。 白天双双避嫌,夜晚尺寸契合,他们是再合适不过的……床上关系。 直到某日风月事了,季沨突然提出结束。 陆屿洲冷淡点头,爽快同意,结果第二天,季沨就被经纪人按着头上了报了一个演技综艺。 于是,演技

都市 34万字 1个月前

懒得说话怎么了!

懒得说话怎么了!

好牙齿 / 文

宋其松有个秘密。 他能通过触碰来读取别人的内心,无一失手,直到遇见原也。 在和原也第一次握手时,宋其松听到的只有一整片静默。 直到后来他才发现,原来不是自己能力失效了,而是原也实在咸鱼,大脑空空,十有八次掌心接触间都是湿漉漉的空白。 但总有那么几次宋其松听的最真切—— 第一次时他听见原也想 ——他怎么一直摸我手,是不是对我有意思?

都市 36万字 1个月前

本页面更新于
回到顶部
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