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唤玩家,全民修仙》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几人眼前一亮,只感觉全身好像又有力气了!稍作整理后一步步走向了小木屋。
第142章 第 142 章
虽未明说, 可几人进屋之时,内心显含期待——
他们久经锻炼, 能让他们都有累的感觉,早已说明常人需要足足一天的时间才能走到这了。
几人初步打量木屋后便交换了一个眼神,心下确认:此地必不可能是最终目的地。
他们心中生出那一丝丝喜悦很快被压下,警惕心升起。
四人做足了防备姿态,一人上前去敲门。
木门返璞归真,是原木砍下来, 简单进行切割后用钉子一块一块地钉起来的,甚至还保留着最原始的树皮。
四人见怪不怪。
“咚咚咚”的敲门声在林子里很是突兀,四人见多识广,未生惧意,只是——
他们等了大约两分钟,屋内毫无声响,似乎无人在内。
“我们猜错了?”一个戴帽子小男孩出声, “这里只是普通木屋?”
一个留着过肩长发的白衣男人说:“不可能,看木头痕迹, 这地方建起来不超过半个月。”
而距离他们拿到录取通知书,却早过去半月了。
一头粉毛的男子直接上手推开了门:“可能这也是考题之一, 进去看看吧, 在外面能知道什么。”
四人家中都有渠道,心中比谁都清楚天府学院到底是什么地方,自从来参加这次考核, 都尽量让自己不要触犯规则,看粉毛这么不讲究, 还是略微有点意外。
不过屋子都开了,也只好进去看看了。
一进屋, 他们当即大失所望。
屋里再是朴素不过,一张原木桌子,桌子上摆放着一个茶壶,茶壶旁边配套着八个小茶杯。
小男孩不知道从哪里摸出了一根棒棒糖塞进嘴里,说:“都进来了,休息会吧。”
白衣长发男本来要坐下了,却突然猛地站起,戒备道:“不对!”
小男孩被吓了一跳,正要问“你干嘛”,却猛地发现了异常——
分明周围没有人。
可刚才进屋时他们将屋内所有一切都看过一遍,夸张地说,哪怕里头突然多了根头发他们都能注意到。
但屋里没有人进来过,四人本就是竞争者,哪怕表现得再漫不经心,也不可能真不注意其他人举动。
屋内一举一动,不可能逃过他们的眼睛。
但——
桌上的茶壶,突然冒起了热气。
几人眼神交汇,倒也没出声,但眼神里分明写着:“谁看看去?”
还没等他们脑波商量出个结果,大胆子粉毛已经来到桌边,提起了茶壶。
余下三人倒吸了一口冷气——
这粉毛到底哪家的,是真心大啊!
他提起茶壶左看右看不说,还摇了摇,“奇怪,茶壶是满的。”
说话间又摸了摸放茶壶的位置,也举起茶壶看了看壶底,说:“壶没问题,桌子也没问题”
长发白衣男也走了上来,接过茶壶后用手轻轻碰了下茶壶壁,说:“热的。”
他打开壶盖,轻轻嗅了嗅,“只是普通白水。”
小男孩也走了上来——
他们是竞争关系,相互间不完全信任,自己不亲自看过,终究不放心。
他随手把棒棒糖放在桌上,接过了茶壶,他嗅觉灵敏,一接过壶就发现不对了。
他反问白衣长发男:“白水?”
男子眉间一挑,显然也发现不对了,他说:“在我手里时,是白水。”
小男孩打开壶盖,轻轻一嗅,“有绿芽的清香,刚泡上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欢迎来到——诸神游乐园] [神灵将为所有玩家准备精彩纷呈沉浸式的游戏体验] [风里传来的铁锈腥香是恐怖的前调,不断惨烈的哀嚎是最美的篇章,张开你们的双臂迎接神灵的奇迹,睁开你们的双眼铭记每一刻死亡的经典。] [来吧,快说谢谢神灵!]
其他 77万字 1个月前
炮灰在修仙界极限捡漏》正在更新中,感谢小可爱观看! 旧文《在名著世界当貔貅[综]》《成为人生赢家的对照组[快穿]》《带着房子穿了,可我黑户啊[快穿]》已完结! 郁霄莫名其妙被程序绑架,成了……无限游戏里的主神! 还是被各路穿越者大佬联合起来反抗,削成渣渣,破损地只剩最后一小段,随时会崩盘的程序。 锐评:连累他一起死的那种。 都怪前任太霸道,压迫得全名皆敌,害得接盘的他,只能抱住自己仅剩的代码身体
都市 113万字 1个月前
一朝穿越,沐幺变成一只肥美的兔狲,毛发底下全是实心的肉肉。 兔狲吃肉食,身在野外他得去捕猎,沐幺顶着那张厌世脸,满脸写着我超凶,一看到猎物腿都软了。 沐幺:根本不可能捕到猎啊qaq。 靠捡大型动物漏食活了几天,沐幺突然误入一个庄园,他壮着胆子进去,发现那里面狗都吃牛排,简直暴殄天物!! 他趁那猎犬不注意叼走盘里的牛排,反应不及被人拎住命运的后脖子,沐幺蹬腿扭腰,挣脱不了,哧哈哧哈看起来可凶,被那
都市 46万字 1个月前
沈轻云,神之臂膀,穿书局神话,行走江湖多年,从来没有ooc过。 沈轻云的最后一次任务是在一本书里扮演痴情路人甲。 这本书讲述了霸总秦斯年如何对娇软万人迷小gay强取豪夺,而后又沦陷。 沈轻云做得很好,在外人眼中他对小gay无私奉献到了愚蠢的程度,而实际上,每让给小gay一份资源,他就能获得一桶金,满足自己的小癖好。 …… 系统提示小gay遇到了危险。 按照设定,沈轻云必须马上去救,而后被秦斯年打
都市 48万字 1个月前
初见岑景是个雨天。 越清舒随再婚的母亲来到陌生的城市,独自一人站在街边看这突然而至的雨。 在这风雨飘摇的十五岁,岑景忽然给她递来一把伞。 她对他一见钟情。 从此,她躲在他的伞下,偷偷喜欢了他好多年。 喜欢岑景是一件辛苦且不可能有结果的事,他大她八岁,按照辈分,她甚至要叫岑景一声小叔叔。 岑景,是她继父的好友。 所以后来被他拒绝,也是她意料之中的事,越清舒并没有对此感到过度的悲伤。 只是二十三岁那
都市 78万字 1个月前
穿书后,虞菀菀最开始是不同意攻略反派的。 可薛祈安实在太漂亮了。即使知道少年日后会黑化为凶狠乖戾的妖主,刀下亡魂不计其数,虞菀菀还是没忍住买下了他。 彼时薛祈安刚遭挚友陷害,被废灵根卖入青楼。 虞菀菀的任务是攻略他,阻止他黑化弄垮剧情线。 - 薛祈安很早就知道自己是个反派。 身边攻略者环绕。 他们多喜欢人为制造危难,在他遍体鳞伤、奄奄一息之时,犹若救世主般出现。迟迟攻略不下,又转念要杀死他。 可
其他 78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