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90我给渣爹当爹》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又是一年羊,肉也嫩。
两大份的下水收拾出来,门口一连摆了四口大锅,专门炖羊骨头煮羊杂白萝卜汤。村里人都能过去讨一碗,连来的种植技术老师也被人拽了过来,捧着个大碗,里面撒了不少辣椒油,红彤彤的喝出一脑袋汗。
宁贺云也没客气,喝了两大碗。虽然口感感觉没有他家楚老板调出来的好,但现杀现煮,多新鲜啊。
两腔羊直接摊开来卖,楚飞扬买了一扇羊排,打算明天一半炖萝卜,一半做避风塘。
他还跟主家预定了一头羊,打算回城里的时候带着,然后跟厂子那边弄个烤全羊吃。
这个时候羊杂卖不上价,跟猪下水差不多,基本都谁家杀猪杀羊,门口摆几口锅,自家不吃的下水煮进去,全村人都能过去喝一碗。
再顺便买点肉什么的,也方便。
“还是村里有意思,”宁贺云喝汤喝的嘴唇上油光光的,“那么多人,多热闹啊。你看城里,以后都住楼房,串个门都麻烦。”
“有什么麻烦的,咱家要的不是一整个单元?”楚飞扬他们拆迁的时候签字早,有优先选择权。不但定下来了两个面积大的门市,还直接要了一整个单元。
现在的房子盖的都不算太高,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初期,楼房基本都是四五层,五六层,没电梯的那种。
他们定的房子一梯三户,按照原本院子房门面积算,一个院子能分两套房。光宁贺云就有两套大院子,楚家四套。
门市价格比单元楼贵,一个单元十八套房子,剩下的换两个位置相当不错的门市,也是赚了的。
一个单元,大家都楼上楼下没外人,想要串门还不简单?楼道门一关,那就是他们自家人的天下了,爬天台上去烧烤都不会有人管。
“那不一样,都是自家人也没这个热闹。”宁贺云看着眼前喧闹的人群,心里还是有点儿羡慕的。
他就喜欢热闹的场所,以前京城他家大院,住着的都是部队上的干部。家家户户好几个孩子,每天呼啦啦一群人一起上学,一起放学。在院子里玩强盗士兵的游戏,那振臂一呼,都是他小弟。
后来来到这边,买了个院子,就招呼他新圈来的小弟们一起住。
是脏乱了一些,但是真热闹啊。
再楚家住着也热闹,周围还有不少邻居,进门出门大声地打着招呼,谁家炖肉了谁家烀咸菜了,你送我我送你的,都不把自己当外人。
这几年开始忙,再加上他们单独搬出来住了,这种热闹感觉已经很久没有遇到过了。
没办法,楚老板喜欢安静。家里动静最大的就是他研究新菜的油锅声。
哦,之前蹦迪的洗衣机也能算,但那玩意现在已经搬出去了。
估计那洗衣机也是喜欢热闹的主儿,住楼房觉得寂寞,非要蹦着往外跑。一回到人多的大院子里,立马就消停了。
楚飞扬看着他眼中的光,笑道:“这也好办啊,咱家又不是没有宅基地,回头你翻盖了就跟这边住。”
宁贺云想了想,抻了个懒腰道:“还是算了吧,做人要低调,除非大家都盖大别墅,否则我那就是让人烦了。”
如今的宁老板也懂得什么叫做财不外露了。
由于如今摩托车开始逐渐进入千家万户,飞车党这种玩意钻了出来。
路上行人手里的包,脖子上的项链,耳朵上的耳环都是他们的目标。一个人骑车一个人抢,耳朵都给你拽豁了。
就宁老板之前那金链子,一把薅过去都不能薅断了,摔地上脑袋都别要了。
市里打击这种飞车党也很烦,所有出手的摩托车必须带编号。但架不住这玩意能改造,还能从其他地方骑过来。这就导致摩托车各种混乱,令人防不胜防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方觉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穿了。 坏消息是:他穿到了兽人大陆,兽人一个快有他两个大,而且他被当成亚兽,马上要被抓去生娃。 好消息是:他多了个穿越必备金手指——召唤玩家! 想回到自己世界,可以啊!先成神。 方觉:我a!
都市 89万字 1个月前
[欢迎来到——诸神游乐园] [神灵将为所有玩家准备精彩纷呈沉浸式的游戏体验] [风里传来的铁锈腥香是恐怖的前调,不断惨烈的哀嚎是最美的篇章,张开你们的双臂迎接神灵的奇迹,睁开你们的双眼铭记每一刻死亡的经典。] [来吧,快说谢谢神灵!]
其他 77万字 1个月前
炮灰在修仙界极限捡漏》正在更新中,感谢小可爱观看! 旧文《在名著世界当貔貅[综]》《成为人生赢家的对照组[快穿]》《带着房子穿了,可我黑户啊[快穿]》已完结! 郁霄莫名其妙被程序绑架,成了……无限游戏里的主神! 还是被各路穿越者大佬联合起来反抗,削成渣渣,破损地只剩最后一小段,随时会崩盘的程序。 锐评:连累他一起死的那种。 都怪前任太霸道,压迫得全名皆敌,害得接盘的他,只能抱住自己仅剩的代码身体
都市 113万字 1个月前
一朝穿越,沐幺变成一只肥美的兔狲,毛发底下全是实心的肉肉。 兔狲吃肉食,身在野外他得去捕猎,沐幺顶着那张厌世脸,满脸写着我超凶,一看到猎物腿都软了。 沐幺:根本不可能捕到猎啊qaq。 靠捡大型动物漏食活了几天,沐幺突然误入一个庄园,他壮着胆子进去,发现那里面狗都吃牛排,简直暴殄天物!! 他趁那猎犬不注意叼走盘里的牛排,反应不及被人拎住命运的后脖子,沐幺蹬腿扭腰,挣脱不了,哧哈哧哈看起来可凶,被那
都市 46万字 1个月前
沈轻云,神之臂膀,穿书局神话,行走江湖多年,从来没有ooc过。 沈轻云的最后一次任务是在一本书里扮演痴情路人甲。 这本书讲述了霸总秦斯年如何对娇软万人迷小gay强取豪夺,而后又沦陷。 沈轻云做得很好,在外人眼中他对小gay无私奉献到了愚蠢的程度,而实际上,每让给小gay一份资源,他就能获得一桶金,满足自己的小癖好。 …… 系统提示小gay遇到了危险。 按照设定,沈轻云必须马上去救,而后被秦斯年打
都市 48万字 1个月前
初见岑景是个雨天。 越清舒随再婚的母亲来到陌生的城市,独自一人站在街边看这突然而至的雨。 在这风雨飘摇的十五岁,岑景忽然给她递来一把伞。 她对他一见钟情。 从此,她躲在他的伞下,偷偷喜欢了他好多年。 喜欢岑景是一件辛苦且不可能有结果的事,他大她八岁,按照辈分,她甚至要叫岑景一声小叔叔。 岑景,是她继父的好友。 所以后来被他拒绝,也是她意料之中的事,越清舒并没有对此感到过度的悲伤。 只是二十三岁那
都市 78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