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90我给渣爹当爹》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猪的来了还得烫猪毛呢。
家里的被褥衣服都得拿出来晒晒,这里可不比镇上,镇上是有洗衣机的。他们这次带回来换洗的衣服都是跟镇上洗干净晒干才带回来的。
这个年不打算洗衣服了,累手。
几个孩子塞了满兜的花生瓜子,跑出去跟昔日的小伙伴联络感情去了。
院子里来了不少关系好的邻居,看着楚妈拆包裹,拆一个惊呼一声,那叫一个热闹。
宁贺云看着哪哪儿都新奇,等杀猪的来了又去帮忙猪圈里抓猪,还差点儿被猪拱个跟头,惹得周围都哄笑起来。
家里的猪养得好,主要是这半年收了不少粮食,也得了不少糠。二大爷也是个精细人,喂猪喂鸡都上心。平时剁了白菜南瓜跟糠煮一锅,猪吃的热乎,还上膘。
隔壁村请来的杀猪的膀大腰圆,一刀子下去,猪没咋受罪就咽了气。楚大哥接了两盆子猪血,还把猪尾巴割了送给杀猪的。
这是规矩,证明人家做事有头有尾,每年还能收个好尾。
俩嫂子在当院儿架了锅煮杀猪菜,蒸猪血,灌血肠。亲戚邻居们也都过来帮忙,院子里热火朝天的。
等到了中午,满满一锅杀猪菜就炖得了。
来帮忙的都能端上一大碗回去,亲戚们干脆留下来吃饭。
大大爷家的堂伯堂叔们也都过来帮忙了,盛了两碗菜让孩子们端回家,他们要留下来跟兄弟几个拉哈拉哈。
楚飞扬不喜欢凑这种热闹,直接盛了一盆子大骨头血肠酸菜什么的,进厢房里,招呼着孩子们过去一起吃。
是的,他就坐小孩儿那桌了。
宁贺云嘴甜,被楚妈带着把楚家亲戚邻居认了个遍儿,这才端着一碗炖猪肘子美滋滋的进了屋,“我这还是第一次吃杀猪菜呢。”
楚飞扬正在给几个小的从骨头上拆肉下来,见宁贺云进屋了,笑着问道:“咋不跟外面吃?大屋那边还喝酒呢。”
“不去,他们抽旱烟,呛得慌。”宁贺云也抽烟,但抽盒装的,而且烟瘾也不大。
“肘子现在就炖了?”楚飞扬看了眼他端进来的碗,按说这肘子都是等三十晚上才炖的。
“你家一个堂嫂子端来的,二嫂给我盛了一碗让我到这屋来吃。”楚家亲戚太多了,就算宁贺云记性好,这一圈也没能记住几个。
其实家里现在已经不缺肉吃了,但人多热闹都会变得很开胃。楚招招手里捧着个大骨头,啃的满脸是油,嘴里还问呢,“爸,猪圈里另一头猪啥时候杀啊?”
“一头不够你吃的?”楚飞扬实在是看不上楚招招这幅样子,主要是曾经残余的那点儿滤镜已经稀碎了。
双百分,三好学生,学习委员,大队长什么的都是假的!
也只有他当年信了这幅说辞,攒了一肚子劲儿想要学出个样子来。后来没办法读书了还十分失落,总觉得低人一头。
早知道是特么这样,他当年都不会给渣爹一个眼神的!
鬼知道这货当初是怎么考上大学的,估计没少花钱!
第038章 说对象
吃完杀猪菜, 邻居亲戚们也都没走,问楚大红生意怎么样。
楚大红挺开心,不过他也不傻, 只是憨憨笑道:“都赚的辛苦钱, 起五经爬半夜的, 天还黑着就得起来干活。唯一的好处就是在吃上能舍得点儿了, 毕竟自家就是做吃食的。”
“做吃的就是累, 我有个外甥跟国营饭店当临时工, 天不亮就得起来和面剁菜。”有邻居深以为然。
“五哥, 那明年我们种点儿啥菜赶趟啊?”又有邻居问道。
“种啥菜?那你们得问我家老三,别看我是他爹,生意上我就是个听喝的。”楚大红叼着旱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方觉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穿了。 坏消息是:他穿到了兽人大陆,兽人一个快有他两个大,而且他被当成亚兽,马上要被抓去生娃。 好消息是:他多了个穿越必备金手指——召唤玩家! 想回到自己世界,可以啊!先成神。 方觉:我a!
都市 89万字 1个月前
[欢迎来到——诸神游乐园] [神灵将为所有玩家准备精彩纷呈沉浸式的游戏体验] [风里传来的铁锈腥香是恐怖的前调,不断惨烈的哀嚎是最美的篇章,张开你们的双臂迎接神灵的奇迹,睁开你们的双眼铭记每一刻死亡的经典。] [来吧,快说谢谢神灵!]
其他 77万字 1个月前
炮灰在修仙界极限捡漏》正在更新中,感谢小可爱观看! 旧文《在名著世界当貔貅[综]》《成为人生赢家的对照组[快穿]》《带着房子穿了,可我黑户啊[快穿]》已完结! 郁霄莫名其妙被程序绑架,成了……无限游戏里的主神! 还是被各路穿越者大佬联合起来反抗,削成渣渣,破损地只剩最后一小段,随时会崩盘的程序。 锐评:连累他一起死的那种。 都怪前任太霸道,压迫得全名皆敌,害得接盘的他,只能抱住自己仅剩的代码身体
都市 113万字 1个月前
一朝穿越,沐幺变成一只肥美的兔狲,毛发底下全是实心的肉肉。 兔狲吃肉食,身在野外他得去捕猎,沐幺顶着那张厌世脸,满脸写着我超凶,一看到猎物腿都软了。 沐幺:根本不可能捕到猎啊qaq。 靠捡大型动物漏食活了几天,沐幺突然误入一个庄园,他壮着胆子进去,发现那里面狗都吃牛排,简直暴殄天物!! 他趁那猎犬不注意叼走盘里的牛排,反应不及被人拎住命运的后脖子,沐幺蹬腿扭腰,挣脱不了,哧哈哧哈看起来可凶,被那
都市 46万字 1个月前
沈轻云,神之臂膀,穿书局神话,行走江湖多年,从来没有ooc过。 沈轻云的最后一次任务是在一本书里扮演痴情路人甲。 这本书讲述了霸总秦斯年如何对娇软万人迷小gay强取豪夺,而后又沦陷。 沈轻云做得很好,在外人眼中他对小gay无私奉献到了愚蠢的程度,而实际上,每让给小gay一份资源,他就能获得一桶金,满足自己的小癖好。 …… 系统提示小gay遇到了危险。 按照设定,沈轻云必须马上去救,而后被秦斯年打
都市 48万字 1个月前
初见岑景是个雨天。 越清舒随再婚的母亲来到陌生的城市,独自一人站在街边看这突然而至的雨。 在这风雨飘摇的十五岁,岑景忽然给她递来一把伞。 她对他一见钟情。 从此,她躲在他的伞下,偷偷喜欢了他好多年。 喜欢岑景是一件辛苦且不可能有结果的事,他大她八岁,按照辈分,她甚至要叫岑景一声小叔叔。 岑景,是她继父的好友。 所以后来被他拒绝,也是她意料之中的事,越清舒并没有对此感到过度的悲伤。 只是二十三岁那
都市 78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