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徒儿总想弑师》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如果他将背叛者赶尽杀绝,那么仙桃还是不毛之地,绝不会成就如今的酒塘繁盛。
认认真真写着字,恍惚间,好像回到了当年,元青夫子教他和柏榆习字。
颜柏榆的字大气,沈长清的字飘逸,分明是两种截然不同的风格,却都是跟刘元青学的。
刘元青自己的字呢?方方正正的,有一点古板。
就像刘元青这个人,一身官家袍,一寸良师心,一腔君子骨,一张不饶嘴。
执一柄戒尺,握一卷诗书。
长袍洗到发白,节俭是他刻在骨子里的习惯,书本翻到破烂,敬业是他与生俱来的品德。
张口是呵斥,抬手是训责,鲜少有笑颜。
他很严苛,可他是个好先生。
他不像别的教书先生,他不要月银,也只收一次束脩。
一担粮,四斤肉,就可得他三年教习。
他教的都是贫苦人,收束脩也只是因为纸笔贵,他把这些挑去富裕人家,又挑回来一沓又一沓白纸,一块又一块墨锭。
他从来不规正他们的笔迹,他说,不想把他们教成又一个他,他要他们成为自己。
可谁要是写字不认真,他一板子下去敲在人背上能激起漫天灰尘。
他是在痛心,换来纸笔不容易,学子还不用心。
用是不惜用的,只要肯学,用多少他都无所谓,唯独浪费,如割他肉放他血,要教他目光严厉起来,狠狠瞪你一番还不作数,必叫你伸出手来,敲过一场,重新写过才作罢。
连沈长清那么乖的学生,都挨过他的戒尺。
他教他做一个君子,训斥他处处忍让没个担当。
“君子或出或处,可以不见用,用必措天下于治安!”
沈长清一声不吭,颜柏榆却笑,“出仕与贪墨者同流合污隐退这天下有太平之处吗?”
夫子横眉冷对,他将规矩溶于骨血,忠着君,爱着国,听不得颜柏榆这般反骨的言论。
可他并未斥责,他用冷眼掩盖自己心底的痛苦。
崇德帝穷兵黩武,此亡国之道也。
可他只是一个小小的夫子,没有办法向宫中谏言。
他只是沉默着,往沈长清摊开的手心落板,然后道,“长清,日后不可再这般忍让,为谋事忍可以,但绝不能怕事!”
他深深看沈长清一眼,“他们再欺负你,你告诉先生。”
沈长清一直低着的头,终于抬起来,红了眼眶。
“你怕牵连家人,不敢反抗”,刘元青板着脸,语气习惯性冰冷,可他的话是温和的,“先生没有家人,没什么好怕的。他们这种人我教不了,束脩礼已经退还,他们不会再来了。”
“元青先生……”长久以来封闭的心门,首先敲开它的,不是颜姨,也不是颜柏榆,是刘元青。
沈长清知道,刘元青为此要承受多少压力。
那些束脩已经换了纸笔,他退回去的,是他生活要用的。
“手给我”,刘元青却毫不在意,从随身携带的小包里拿出一个小瓶。
那包里装着笔砚,那是他总在追求的文人风骨。
那包里还有碎银,那是他不得不妥协的世俗生活。
剩下的零零碎碎,是他尽己所能,用来照顾人的善念。
瓶瓶罐罐是各种草药打的膏,他会一点医术,给不少人治过病。
还有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沈长清没问过,也不知道用来做什么。
刘元青认真细致给他涂着药,就像他治学教书那样认真细致。
“把眼泪收回去!”又是这样强硬的口吻,半点容不得人忤逆。
他不会说话,或者说不屑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偏执年下纯情忠犬攻x随性慵懒钓不自知大美人受 为了公司兢兢业业,殚精竭虑,最终成功积劳成疾的宁氏集团掌权人宁柯自杀了,是从跨江大桥上跳下去的。 可惜他很倒霉,不仅没死成,还穿进了本都市爽文里,又成为了一个苦逼打工人。 原主是享誉西京的谢家养子,谢氏总裁,矜贵非凡,位高权重。 本是天之骄子,直到养父找到了自己流落在外十八年的亲生儿子,也就是主角谢行。 作为一个合格的恶毒反派,原主对谢行动辄打骂虐待
其他 50万字 1个月前
在最开始,沈星做梦也没想到会和个阉党纠缠半辈子。 那天兵临城下,她问裴玄素:如果可以重来一回,你有什么心愿? 她说:再来一回的话,她不想当太后了,她原来只是永巷那个刀子匠的女儿,就好好当个宫女,苟到二十五岁出宫好了。 你呢? 许久,这个阴冷半生的男人惨笑一声:如果再有下辈子,你就让你那刀子匠亲爹手下留情罢了。 哦,原来是拯救他的某位置啊! …… 谁知一语成谶。
其他 190万字 1个月前
输了真心话大冒险,腐女妹妹强行给我安利了一本小说。 本着男人当然要说话算话不能怂诚实守信的优良品质,我强忍不适把小说看完了。 然后,我的三观尽碎了! 这是一本描述好几个男生之间的混乱爱情故事并且参杂众多和谐场面的重口味耽美小说——且不论剧情怎样,我他妈可是个直男啊! 让我看这玩意儿……行吧,不愧是大冒险,确实够冒险! 然而,更冒险的还在后头—— 一觉醒来,我发现我穿进了这本小说里!还成了体质特殊
其他 60万字 1个月前
长到十三岁,春笛才知道自己跟人错换人生,他不是赌鬼的儿子,而是姑苏首富林家的儿子。 他既兴奋又胆怯地回到自己家里,得到的却是全家人的嫌弃。 父亲嫌他不学无术,母亲觉他气质不堪,兄长说他心术不正,连家中几岁的双子幼弟也哭着说不想看见他。 与他待遇截然相反的是替代他原来人生的林重檀。 林重檀清贵俊美,学富五车,年轻轻轻便成为当代大儒的关门弟子。 明明他才是真正的少爷,可所有人都喜欢林重檀。 本就自卑
其他 62万字 1个月前
元京墨知道秦孝,他是小镇最长寿的阿嬷生前捡回来的孩子,吃百家饭,穿百家衣,镇上集资供他上学的时候元京墨还拿出了仅有的二百巨款。 认起来简单——镇上属秦孝个子高,眉骨有道疤,十八岁的年纪比大人还有劲,一麻袋玉米抗肩上腰都不弯。 秦孝也知道元京墨,他爷爷是小镇有名的中医,元京墨常帮爷爷包药记方,爱笑有礼貌,谁见都喜欢。 认起来更简单——镇上的孩子课余都要帮家里做农活,一个比一个晒得黑,只有元京墨一年
都市 41万字 1个月前
君既明重生后,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 如今已是六百年后。 熟悉的亲朋好友,高坐云端。 他在尘世仰头望,孑然一身。 起初,他只想问个明白—— 我为什么会死? 可后来,君既明发现: 问个明白太不容易了。 唯执剑出鞘矣。 时隔六百年,君既明的剑又出现在九州四海。 斩苍穹,问黄泉,剑点寒芒未曾锈。 “我说过,只有我的剑,才是九州最锋利的剑。”
都市 78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