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徒儿总想弑师》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
近了……
又近了……
有大滩黄色的液体浸湿了那人的裤头,顺着裤管滴在地上。
狼狈又不堪。
那人腿一软跪下去不住磕着头,“爷爷……爷爷饶了我吧!孙儿愿意加入太平教!孙儿对天发誓绝不背叛!”
他的额头磕在他自己的尿液里,鼻间全然是骚臭味。
屈辱,没一点尊严。
但他不在乎,只要能活下去,就是让他把这些都舔干净了他也愿意!
颜华池两根指头捏着干爽的地方,把瘫坐在地上的人提起来,戏谑一笑,“好啊,乖孙。”
“爷起床气有点大,你说你刚刚这么吵,可怎么好?”
这瘦猴一样的人满脸堆笑,然后对着自己左右开弓,直到把个瘦削脸扇成了猪头,颜华池才故作惊讶道,“好孙儿,你这是作甚?”
瘦猴点头哈腰,低声下气,“给爷寻个乐子,爷,还满意不?”
颜华池又是一声轻笑,笑得瘦猴一阵阵头皮发麻,寒意顺着脊梁骨直冲天灵盖!
“满意”,颜华池把手放在瘦猴头顶,瘦猴哆哆嗦嗦低头方便颜华池动作,“乖,爷疼你”。
他像是要抚摸。
然而下一刻,瘦猴的脑门当真穿了凉风!
颜华池把他头盖骨掀了!
白花花的脑浆从开了瓢的脑瓜子顶端汩汩冒出,扭做蛆似的大脑掉在地上,吧唧一声被颜华池踩了个稀巴烂。
“哎呀,不好意思,爷眼神不好使”,说着,颜华池松开手指,没了半边头的尸体扑通倒地。
“老来丧孙,一大悲也”,颜华池惋惜摇头,目光扫视众人,“我的儿们,都说了爷起床气很大的嘛,还敢吵吗?”
牛驼山众人整齐划一把头摇得像拨浪鼓,颜华池把手沉在水里,一根一根清洗着,头也不抬,“那还不快滚?回去告诉你们大当家,打架爷没意见,也不太想出手,怪累的。”
“只一件事,千万别再搞偷袭,搅了爷的美梦,爷就把你们大当家的肠子从他后面掏出来,缠在他脖子上,再用力一拉——
“他就两个眼睛一翻,舌头一吐,嗝屁了。
“听明白没?听明白了就滚!”
牛驼山众人屁滚尿流地跑了,然颜华池这一番作为唬住的岂止是牛驼山?
太平教众人,上到教主,下到普通教徒,全都骇得面色泛白,心如擂鼓!
谢三财百思不得其解,长清君那样清风朗月的人,是怎么教出这么个疯癫玩意儿的?
谢三财活了三十多年,走南闯北,见过残忍暴虐的屠夫,见过嗜血如命的变态,见过孤注一掷的赌徒,却还是第一次见颜华池这种优雅的疯子。
他彬彬有礼,他游刃有余,他像在血雨里跳舞,他优雅地捏爆别人热乎乎的心脏,就像在抚摸一朵娇嫩的玫瑰。
他客客气气的,问你要不要死,然后在你没来得及回答之前掀翻你的天灵盖,接着笑眯眯地说,“好的哦,如你所愿。”
根本不管人家是不是真的愿意!
更令谢三财通体发寒的是,明明颜华池刚刚干了这样血腥的事,下一刻便能一脸无辜地看着自己说,“大哥,记得找个人给我把衣裳洗了,怪脏的。”
谢三财说不出拒绝的话,颜华池的眼睛似笑非笑看着他,像耐心等待他自已送入口中的狼。
颜华池笑了笑,进了主帐,直到此时众人才长舒了一口气,一个个糙老爷们儿此刻都自觉变成了知书达理的儒生,不敢发出一点动静生怕吵到二当家的。
隔了一会,有沾满血迹的衣物被丢出帐外,立刻有教徒捡起来收好,拿去清洗。
颜华池懒得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偏执年下纯情忠犬攻x随性慵懒钓不自知大美人受 为了公司兢兢业业,殚精竭虑,最终成功积劳成疾的宁氏集团掌权人宁柯自杀了,是从跨江大桥上跳下去的。 可惜他很倒霉,不仅没死成,还穿进了本都市爽文里,又成为了一个苦逼打工人。 原主是享誉西京的谢家养子,谢氏总裁,矜贵非凡,位高权重。 本是天之骄子,直到养父找到了自己流落在外十八年的亲生儿子,也就是主角谢行。 作为一个合格的恶毒反派,原主对谢行动辄打骂虐待
其他 50万字 1个月前
在最开始,沈星做梦也没想到会和个阉党纠缠半辈子。 那天兵临城下,她问裴玄素:如果可以重来一回,你有什么心愿? 她说:再来一回的话,她不想当太后了,她原来只是永巷那个刀子匠的女儿,就好好当个宫女,苟到二十五岁出宫好了。 你呢? 许久,这个阴冷半生的男人惨笑一声:如果再有下辈子,你就让你那刀子匠亲爹手下留情罢了。 哦,原来是拯救他的某位置啊! …… 谁知一语成谶。
其他 190万字 1个月前
输了真心话大冒险,腐女妹妹强行给我安利了一本小说。 本着男人当然要说话算话不能怂诚实守信的优良品质,我强忍不适把小说看完了。 然后,我的三观尽碎了! 这是一本描述好几个男生之间的混乱爱情故事并且参杂众多和谐场面的重口味耽美小说——且不论剧情怎样,我他妈可是个直男啊! 让我看这玩意儿……行吧,不愧是大冒险,确实够冒险! 然而,更冒险的还在后头—— 一觉醒来,我发现我穿进了这本小说里!还成了体质特殊
其他 60万字 1个月前
长到十三岁,春笛才知道自己跟人错换人生,他不是赌鬼的儿子,而是姑苏首富林家的儿子。 他既兴奋又胆怯地回到自己家里,得到的却是全家人的嫌弃。 父亲嫌他不学无术,母亲觉他气质不堪,兄长说他心术不正,连家中几岁的双子幼弟也哭着说不想看见他。 与他待遇截然相反的是替代他原来人生的林重檀。 林重檀清贵俊美,学富五车,年轻轻轻便成为当代大儒的关门弟子。 明明他才是真正的少爷,可所有人都喜欢林重檀。 本就自卑
其他 62万字 1个月前
元京墨知道秦孝,他是小镇最长寿的阿嬷生前捡回来的孩子,吃百家饭,穿百家衣,镇上集资供他上学的时候元京墨还拿出了仅有的二百巨款。 认起来简单——镇上属秦孝个子高,眉骨有道疤,十八岁的年纪比大人还有劲,一麻袋玉米抗肩上腰都不弯。 秦孝也知道元京墨,他爷爷是小镇有名的中医,元京墨常帮爷爷包药记方,爱笑有礼貌,谁见都喜欢。 认起来更简单——镇上的孩子课余都要帮家里做农活,一个比一个晒得黑,只有元京墨一年
都市 41万字 1个月前
君既明重生后,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 如今已是六百年后。 熟悉的亲朋好友,高坐云端。 他在尘世仰头望,孑然一身。 起初,他只想问个明白—— 我为什么会死? 可后来,君既明发现: 问个明白太不容易了。 唯执剑出鞘矣。 时隔六百年,君既明的剑又出现在九州四海。 斩苍穹,问黄泉,剑点寒芒未曾锈。 “我说过,只有我的剑,才是九州最锋利的剑。”
都市 78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