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徒儿总想弑师》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驿道悠长,晨阳起了多时,点点露珠闪着细碎的金光。
马蹄扬起的尘土很快跌落在身后,城墙远了,又远了。
直到彻底化作一抹细长而深的红,颜华池才恍然,今日就要与困他十七载的帝京作别。
凉风呼啸在脸侧,沈长清低头吐息在颜华池耳边,“你的委命诏书和腰牌鱼符大概会在半路上送过来。如今京中无数双眼睛正在观望,因而益州的事非必要为师不会插手,能解决吗?”
颜华池觉得耳朵有些痒,想躲又不愿气势上低沈长清一头,于是他声音有些闷闷道,“还要走多久?”
蹄声渐缓,前边是马庄。
“路途遥远,下来换马车”,沈长清率先下马,伸手去扶徒弟,“我不妨事,你若是今夜发现自己腿肿了,别又来为师房里哭。”
少年将手搭在沈长清腕上,一踩马镫,再一跳,就扑到了沈长清怀里。
阳光仿若一个老眼昏花的手艺人,给颜华池的发丝七零八碎地镀着金,碎金里还杂着不均匀的酡红。
青丝凌乱地贴着沈长清的肩,垂下来与沈长清的发交织在一起,颜华池抬头望沈长清。
沈长清无奈回搂少年,“怎么又红了眼眶,你是兔子吗?”
那兔子毛长,脸皮还厚,“徒儿现在就肿了,疼得走不了路。”
“您要不要抱呢,师尊?”
沈长清没答,却也没撒手,他任某人跟个狗皮膏药一样贴在他身上,歉意地对迎出来的老汉点点头,手腕一翻,递了几两碎银过去。
“劳驾,往益州去。”
“太大了,找不开”,老汉浑身脏兮兮的,把乌黑粗粝的手掌向上摊开,掂了掂手里的银子,吐出嘴里叼着的草根,道,“七百钱一个昼夜,从此地到益州也不过两日功夫,一路顺着驿道走,到了那边报我七老汉的名头,有人接应你们。”
“老先生早年是走镖的吧?”沈长清看着老汉,认真道,“这剩下来的,是给你的佣金,我二人赶时间,抄近道走。”
“嘿!你这后生怎的知晓?我老七自从腿跛了,就慢慢淡出江湖了,我……”
“老先生”,沈长清平和道,“路上讲。”
寥寥数语,话里的语调甚至有点轻柔,但刀尖舔过血,手上沾过人命的常七却无端打了个冷颤。
他只道是天气转凉,也没放在心上,把碎银小心揣在怀里,提着马鞭往车前走。
沈长清把徒弟塞进了马车,自己随后也上了车厢。
马车不大,里面一边是坐席,另一边贴墙做了小桌,若是困了还可以趴在上面打个盹。
车帘子半撩着,窗外景物飞速倒退,七老汉打了个鞭哨,风驰电掣驱马驾车,丝毫不带减速,漂亮地拐了个弯就上了小路。
“二位爷,你们可算找对了人,这十里八乡没人比我老七更熟悉捷径!
“这条路啊,除了我没人敢走,往前三里地有个匪窝!他们大当家的小时候跟我穿一条裤衩,十年前我还在镖局的时候,就走这条道!
“看见没,那边有条溪谷,每年九、十月份没水的时候,从溪谷中间穿过去,可以省上半天路程!”
七老汉一路喋喋不休,一会讲解路上见闻,一会又扯起从前镖局兄弟们的逸事。
月上中天的时候,竟已到了益州边界!
二人下了马车,这老头就自顾乐呵呵地驾车离开了。
长风里,揉碎开他的歌声。
“吾往矣,前事如流水——
“今朝尽,不如饮酒醉——”
沈长清最后听见他说,“有银子啦,喝酒去!”
他仰天长笑,颇是潇洒。
“是个性情中人”,沈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偏执年下纯情忠犬攻x随性慵懒钓不自知大美人受 为了公司兢兢业业,殚精竭虑,最终成功积劳成疾的宁氏集团掌权人宁柯自杀了,是从跨江大桥上跳下去的。 可惜他很倒霉,不仅没死成,还穿进了本都市爽文里,又成为了一个苦逼打工人。 原主是享誉西京的谢家养子,谢氏总裁,矜贵非凡,位高权重。 本是天之骄子,直到养父找到了自己流落在外十八年的亲生儿子,也就是主角谢行。 作为一个合格的恶毒反派,原主对谢行动辄打骂虐待
其他 50万字 1个月前
在最开始,沈星做梦也没想到会和个阉党纠缠半辈子。 那天兵临城下,她问裴玄素:如果可以重来一回,你有什么心愿? 她说:再来一回的话,她不想当太后了,她原来只是永巷那个刀子匠的女儿,就好好当个宫女,苟到二十五岁出宫好了。 你呢? 许久,这个阴冷半生的男人惨笑一声:如果再有下辈子,你就让你那刀子匠亲爹手下留情罢了。 哦,原来是拯救他的某位置啊! …… 谁知一语成谶。
其他 190万字 1个月前
输了真心话大冒险,腐女妹妹强行给我安利了一本小说。 本着男人当然要说话算话不能怂诚实守信的优良品质,我强忍不适把小说看完了。 然后,我的三观尽碎了! 这是一本描述好几个男生之间的混乱爱情故事并且参杂众多和谐场面的重口味耽美小说——且不论剧情怎样,我他妈可是个直男啊! 让我看这玩意儿……行吧,不愧是大冒险,确实够冒险! 然而,更冒险的还在后头—— 一觉醒来,我发现我穿进了这本小说里!还成了体质特殊
其他 60万字 1个月前
长到十三岁,春笛才知道自己跟人错换人生,他不是赌鬼的儿子,而是姑苏首富林家的儿子。 他既兴奋又胆怯地回到自己家里,得到的却是全家人的嫌弃。 父亲嫌他不学无术,母亲觉他气质不堪,兄长说他心术不正,连家中几岁的双子幼弟也哭着说不想看见他。 与他待遇截然相反的是替代他原来人生的林重檀。 林重檀清贵俊美,学富五车,年轻轻轻便成为当代大儒的关门弟子。 明明他才是真正的少爷,可所有人都喜欢林重檀。 本就自卑
其他 62万字 1个月前
元京墨知道秦孝,他是小镇最长寿的阿嬷生前捡回来的孩子,吃百家饭,穿百家衣,镇上集资供他上学的时候元京墨还拿出了仅有的二百巨款。 认起来简单——镇上属秦孝个子高,眉骨有道疤,十八岁的年纪比大人还有劲,一麻袋玉米抗肩上腰都不弯。 秦孝也知道元京墨,他爷爷是小镇有名的中医,元京墨常帮爷爷包药记方,爱笑有礼貌,谁见都喜欢。 认起来更简单——镇上的孩子课余都要帮家里做农活,一个比一个晒得黑,只有元京墨一年
都市 41万字 1个月前
君既明重生后,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 如今已是六百年后。 熟悉的亲朋好友,高坐云端。 他在尘世仰头望,孑然一身。 起初,他只想问个明白—— 我为什么会死? 可后来,君既明发现: 问个明白太不容易了。 唯执剑出鞘矣。 时隔六百年,君既明的剑又出现在九州四海。 斩苍穹,问黄泉,剑点寒芒未曾锈。 “我说过,只有我的剑,才是九州最锋利的剑。”
都市 78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