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了对家还能活?[娱乐圈]》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乐初白跨坐着,湿润的眼睛看了他一会儿,然后捧起他的脸继续亲。
心里的情愫蹭蹭地涨,很快两人相贴的地方都有了变化,乐初白停下来,喘着气,下唇被吻得充血,红红的还泛着水光。
“好想你。”秦琛直勾勾地看着他。
“我也是。”乐初白抓了一把他的冷棕色的头发,弯唇笑了笑,“怎么染头发了?刚才戴着帽子还没看到。”
“一次性的,今天出外景拍照了,好看吗?”
“好看。”乐初白说,“怎样都好看。”
“这么好看还不多亲两下。”秦琛又扣住他的后脑勺,把人压下来接吻,像是要吻够一个月的份量。
他贴着乐初白的嘴唇,声音低哑模糊:“明天的衣服露脖子吗?”
乐初白被亲得发懵:“当然。”
“好,我尽量避开。”秦琛说完,双手托着乐初白起身。
乐初白搂紧他,双腿盘在他腰间,被他抱回卧室。
房间开着柔和的夜灯,看什么都像蒙了一层薄纱,朦胧不清,空气里是乐初白喜欢的桃子香氛,清甜不腻。
整个氛围舒服得他连日的疲累都消失了不少,懒懒地勾起秦琛的衣服,也不帮他脱掉,就这么用布料缠绕手指,再松开,再缠绕。
秦琛可没他这么有耐心,抬手解了他衬衣的几颗扣子,冰凉的指尖接触到皮肤,乐初白不自觉抖了一下。
“瘦了好多。”秦琛突然道,“锁骨都快把皮肤撑破了。”
乐初白失笑:“夸张。”
乐初白这种半撩拨的动作更让人心痒,秦琛拿下他的手,自己把短袖T恤脱掉,俯身在他锁骨上咬了一口。
“喂,别留印子。”
“这里也不行?你要穿低领吗?”
“嗯,我不穿那么正式的,造型师给我搭了一套,黑西装外套,内搭也是黑色圆领T恤。”乐初白给他大致划了一块区域,道,“你少咬这里。”
秦琛“啧”了一声,嘀咕道:“谁选的礼服啊,露这么多。”
其实就是正常的T恤,乐初白道:“我选的。”
秦琛:“……”
懒得和他扯这些七七八八的东西,他们现在可是小别胜新婚,血气方刚的年纪,能忍住什么?
他不让自己咬那块地方,那就去其他地方好了。
比如腰间、比如小腹、比如脚踝……
多得是可以亲吻的地方。
秦琛拉开床头柜的抽屉,在几个盒子里挑挑选选,问:“桃子、草莓、橙子,用哪个?”
“……”乐初白有点无语,“这也要问?”
秦琛笑了一声,拿了一盒桃子味的出来。
两个人都憋了一个月,时间一分一秒流逝,空气中的温度感觉上升了不少,乐初白趴在枕头上,额头上冒出汗,和眼泪一起沾湿枕头。
秦琛吻着他的肩胛骨,听着他低低啜泣的声音,只感觉更兴奋。
“乐初白……”秦琛将他翻过来,轻柔地一下一下亲他的嘴唇,恶劣地问,“能不能哭大声一点儿?”
“……神经病。”乐初白骂了一句,报复般的在他肩头狠狠咬了一口。
秦琛摩挲着他的脸,鼓励道:“大力点,我不穿漏肩,想怎么咬都行。”
“你好吵。”乐初白选择堵住他的嘴,翻了身把他压在下面,舌头在他口腔里作乱,不给他说话的机会。
荷尔蒙持续碰撞,秦琛抚着乐初白的腰背,汗涔涔的,就算在接吻,他每动作一次,都有一声短促的音节从乐初白口中溢出,听得秦琛控制不住力道。
于是恶循环,又把人弄哭了。
不知道胡闹了多久,两人一起安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温柔佛系却成攻的师尊x疯批强势但被压的徒弟】 沈长清活了很多年,活到平亲王举兵造反、为鬼作伥害得天齐差点国灭,他还没死。 永安帝临终前向他这个老祖宗托孤,哭得是一把鼻涕一把泪,心酸无比,“孤有愧您和太祖……” 沈长清叹息。 当年他和太祖暴霜露,斩荆棘,得来天下不容易,实在不忍心看它毁在小辈们手里。 况且他答应了太祖,江山一日不倒,他沈长清就保颜家子嗣长存。 沈长清无奈接下了抚养太子的重任,收他
其他 40万字 2个月前
偏执年下纯情忠犬攻x随性慵懒钓不自知大美人受 为了公司兢兢业业,殚精竭虑,最终成功积劳成疾的宁氏集团掌权人宁柯自杀了,是从跨江大桥上跳下去的。 可惜他很倒霉,不仅没死成,还穿进了本都市爽文里,又成为了一个苦逼打工人。 原主是享誉西京的谢家养子,谢氏总裁,矜贵非凡,位高权重。 本是天之骄子,直到养父找到了自己流落在外十八年的亲生儿子,也就是主角谢行。 作为一个合格的恶毒反派,原主对谢行动辄打骂虐待
其他 50万字 2个月前
在最开始,沈星做梦也没想到会和个阉党纠缠半辈子。 那天兵临城下,她问裴玄素:如果可以重来一回,你有什么心愿? 她说:再来一回的话,她不想当太后了,她原来只是永巷那个刀子匠的女儿,就好好当个宫女,苟到二十五岁出宫好了。 你呢? 许久,这个阴冷半生的男人惨笑一声:如果再有下辈子,你就让你那刀子匠亲爹手下留情罢了。 哦,原来是拯救他的某位置啊! …… 谁知一语成谶。
其他 190万字 2个月前
输了真心话大冒险,腐女妹妹强行给我安利了一本小说。 本着男人当然要说话算话不能怂诚实守信的优良品质,我强忍不适把小说看完了。 然后,我的三观尽碎了! 这是一本描述好几个男生之间的混乱爱情故事并且参杂众多和谐场面的重口味耽美小说——且不论剧情怎样,我他妈可是个直男啊! 让我看这玩意儿……行吧,不愧是大冒险,确实够冒险! 然而,更冒险的还在后头—— 一觉醒来,我发现我穿进了这本小说里!还成了体质特殊
其他 60万字 2个月前
长到十三岁,春笛才知道自己跟人错换人生,他不是赌鬼的儿子,而是姑苏首富林家的儿子。 他既兴奋又胆怯地回到自己家里,得到的却是全家人的嫌弃。 父亲嫌他不学无术,母亲觉他气质不堪,兄长说他心术不正,连家中几岁的双子幼弟也哭着说不想看见他。 与他待遇截然相反的是替代他原来人生的林重檀。 林重檀清贵俊美,学富五车,年轻轻轻便成为当代大儒的关门弟子。 明明他才是真正的少爷,可所有人都喜欢林重檀。 本就自卑
其他 62万字 2个月前
元京墨知道秦孝,他是小镇最长寿的阿嬷生前捡回来的孩子,吃百家饭,穿百家衣,镇上集资供他上学的时候元京墨还拿出了仅有的二百巨款。 认起来简单——镇上属秦孝个子高,眉骨有道疤,十八岁的年纪比大人还有劲,一麻袋玉米抗肩上腰都不弯。 秦孝也知道元京墨,他爷爷是小镇有名的中医,元京墨常帮爷爷包药记方,爱笑有礼貌,谁见都喜欢。 认起来更简单——镇上的孩子课余都要帮家里做农活,一个比一个晒得黑,只有元京墨一年
都市 41万字 2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