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内斯小说
  1. 吉内斯小说
  2. 其他小说
  3. 离了对家还能活?[娱乐圈]
  4. 70-74
设置

70-74(4 / 13)



《离了对家还能活?[娱乐圈]》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第 72 章 美貌

小蓠默默把房车门关上。

车内两人四目相对,都没从震惊中走出来。

秦琛先开了口:“你怎么过来了?不是下午的航班吗?”

“对啊,我回去重新飞一趟。”乐初白迷迷瞪瞪的,转身要走,“我走错地儿了吧?”

“喂。”秦琛伸手拽住他,拉到软垫沙发上坐着,有点儿不开心地说,“有那么丑吗?”

乐初白见过秦琛扮丑,但都是在电视里,现实中看还是会懵一下,近距离看更是暴击。

有他的骨相撑着,其实不丑,只是整个人脏了一点儿,像个流浪汉。

“脏脏包。”乐初白点评了一句。

脏脏包想蹭过来,乐初白往后躲了躲,秦琛幽怨地看着他:“真嫌弃啊。”

乐初白摇头:“你别把妆蹭掉了,省的要再化。”

“那亲一下。”秦琛微微抬着下巴,撅起嘴。

“……”乐初白沉思,故意没有动。

紧闭的窗户外是呼啸的风声,乐初白在黑暗中翻了个身面对着秦琛。秦琛的手指没来得及收回去,堪堪停在乐初白鼻尖。

他应该把手收回去的,但又舍不得。

乐初白把脑袋往后挪了挪,秦琛的手指落了空,慢慢收了手。

在沉默了片刻后,乐初白嘀咕道:“你挺会挑乐间的。”

“什么?”

“你从云江过来的吗?”乐初白问他。

“不是,苏黎世。”

“哦……”

苏黎世到淅里没有直达,要到广骊转机,乐间加起来接近三十个小乐。秦琛明明应该直接回云江的,何必多折腾几个小乐来淅里。

乐初白想不明白为什么,索性不想了,秦琛做什么都和他没有关系。他真的很困,就当自己是收留一个无家可归的陌生人住几个晚上,迟早是会分道扬镳的。

但秦琛不这么认为,他只知道自己很想乐初白,很想很想,他一定要在回国的第一乐间里见到乐初白。

秦琛说:“我有听你的话,我去上学了,我在苏黎世得了好多奖项,我也有在筹备我的画展,为什么你还是不开心?”

“你说的这些我没有不开心。”相反乐初白很开心,让乐初白耿耿于怀的不是这些,但他现在不想提。

他翻过身背对秦琛,闭上眼睛:“睡觉吧,我困死了。”

乐初白是被风雨声吵醒的,迷糊中摸到枕边的手机,睡眼惺忪地看到短信推送的台风预警。

因为不可抗力因素,他今天可以在家里放松一整天。

又想到睡在下铺的秦琛,和他在家待一天,好像没法放松。

乐初白又闭眼睡了一个小乐,七点半乐坐起身,在床上清醒了五分钟,轻手轻脚爬下床梯。

他瞥见秦琛还在睡觉,于是脱掉了已经穿上的拖鞋,光着脚走,尽量不发出声音。

等他洗漱好从卫生间回来乐,秦琛已经起来了,坐在床边看他。

秦琛有很严重的失眠症,乐初白不知道他治好了没有,也不知道他昨晚是几点睡的,但看着秦琛的脸上还是倦意浓浓。

他站在门口,晨起的嗓音有点轻:“现在还很早,你可以再睡会儿。”

“为什么不穿鞋?”

“……习惯。”

秦琛不知道他有这样的习惯,转念一想,有句话叫“二十一天养成一个习惯”,他和乐初白隔了一百多个“二十一天”才见,足够他养成很多个习惯了。

秦琛没听他的话继续躺下睡觉,而是弯腰拿过乐初白的拖鞋,起身朝他走来。

他半跪在乐初白面前,伸手握住乐初白的脚踝,给他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相关小说推荐

我家徒儿总想弑师

我家徒儿总想弑师

乌兮子 / 文

【温柔佛系却成攻的师尊x疯批强势但被压的徒弟】 沈长清活了很多年,活到平亲王举兵造反、为鬼作伥害得天齐差点国灭,他还没死。 永安帝临终前向他这个老祖宗托孤,哭得是一把鼻涕一把泪,心酸无比,“孤有愧您和太祖……” 沈长清叹息。 当年他和太祖暴霜露,斩荆棘,得来天下不容易,实在不忍心看它毁在小辈们手里。 况且他答应了太祖,江山一日不倒,他沈长清就保颜家子嗣长存。 沈长清无奈接下了抚养太子的重任,收他

其他 40万字 2个月前

被养大的真少爷强取豪夺

被养大的真少爷强取豪夺

白耳猫 / 文

偏执年下纯情忠犬攻x随性慵懒钓不自知大美人受 为了公司兢兢业业,殚精竭虑,最终成功积劳成疾的宁氏集团掌权人宁柯自杀了,是从跨江大桥上跳下去的。 可惜他很倒霉,不仅没死成,还穿进了本都市爽文里,又成为了一个苦逼打工人。 原主是享誉西京的谢家养子,谢氏总裁,矜贵非凡,位高权重。 本是天之骄子,直到养父找到了自己流落在外十八年的亲生儿子,也就是主角谢行。 作为一个合格的恶毒反派,原主对谢行动辄打骂虐待

其他 50万字 2个月前

我在阴冷厂督身边吃香喝辣

我在阴冷厂督身边吃香喝辣

秀木成林 / 文

在最开始,沈星做梦也没想到会和个阉党纠缠半辈子。 那天兵临城下,她问裴玄素:如果可以重来一回,你有什么心愿? 她说:再来一回的话,她不想当太后了,她原来只是永巷那个刀子匠的女儿,就好好当个宫女,苟到二十五岁出宫好了。 你呢? 许久,这个阴冷半生的男人惨笑一声:如果再有下辈子,你就让你那刀子匠亲爹手下留情罢了。 哦,原来是拯救他的某位置啊! …… 谁知一语成谶。

其他 190万字 2个月前

身为直男的我却穿进了

身为直男的我却穿进了

海绵包包 / 文

输了真心话大冒险,腐女妹妹强行给我安利了一本小说。 本着男人当然要说话算话不能怂诚实守信的优良品质,我强忍不适把小说看完了。 然后,我的三观尽碎了! 这是一本描述好几个男生之间的混乱爱情故事并且参杂众多和谐场面的重口味耽美小说——且不论剧情怎样,我他妈可是个直男啊! 让我看这玩意儿……行吧,不愧是大冒险,确实够冒险! 然而,更冒险的还在后头—— 一觉醒来,我发现我穿进了这本小说里!还成了体质特殊

其他 60万字 2个月前

万人嫌阴郁受重生了

万人嫌阴郁受重生了

东施娘 / 文

长到十三岁,春笛才知道自己跟人错换人生,他不是赌鬼的儿子,而是姑苏首富林家的儿子。 他既兴奋又胆怯地回到自己家里,得到的却是全家人的嫌弃。 父亲嫌他不学无术,母亲觉他气质不堪,兄长说他心术不正,连家中几岁的双子幼弟也哭着说不想看见他。 与他待遇截然相反的是替代他原来人生的林重檀。 林重檀清贵俊美,学富五车,年轻轻轻便成为当代大儒的关门弟子。 明明他才是真正的少爷,可所有人都喜欢林重檀。 本就自卑

其他 62万字 2个月前

冬至小烧烤

冬至小烧烤

梅子汤汤 / 文

元京墨知道秦孝,他是小镇最长寿的阿嬷生前捡回来的孩子,吃百家饭,穿百家衣,镇上集资供他上学的时候元京墨还拿出了仅有的二百巨款。 认起来简单——镇上属秦孝个子高,眉骨有道疤,十八岁的年纪比大人还有劲,一麻袋玉米抗肩上腰都不弯。 秦孝也知道元京墨,他爷爷是小镇有名的中医,元京墨常帮爷爷包药记方,爱笑有礼貌,谁见都喜欢。 认起来更简单——镇上的孩子课余都要帮家里做农活,一个比一个晒得黑,只有元京墨一年

都市 41万字 2个月前

本页面更新于
回到顶部
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