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了对家还能活?[娱乐圈]》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白其实不怎么喜欢他。
因为他好小,只有五岁。
虽然乐初白也才六岁。
但小孩子就是这么奇怪,哪怕只差一岁,和对方站在一起,都会下意识觉得自己才是大人,对方是小屁孩。
更何况小时候的乐初白确实比秦琛乖很多。
那时候的秦琛在乐初白看来简直是个问题小孩。
他明明五岁了,却还会尿床,被妈妈从家里丢出来的时候,还会跑到楼下和别家小孩打架。
乐初白家那幢小五层,在一片老小区里,小区面积特别小,住户也不多,跟秦琛和乐初白差不多年龄的小孩子更少。
但秦琛就是有本事把方圆内所有能和他打架的小孩揪出来,每个都跟他们打上一遍。
偏偏秦琛又不是最能打的那个崽,他就是喜欢挑事,碰上比他弱的,他就骑在人家身上揪人家耳朵,碰上比他强的,他就是被揪耳朵那一个。
每次打完架,他身上的衣服就会像在泥里滚过一样,脏得不得了。
这时候秦琛的妈妈如果是清醒的,会把他拎回家,用软软的乐南口音骂秦琛道:“乖乖你怎么又打架啦,不听话。”
如果秦琛打不开家门,就说明妈妈又病了,他会缩着脑袋悄悄溜到乐家,趁乐初白不注意爬上乐家的沙发偷吃乐初白放在客厅茶几上的糖果。
乐妈妈特别爱干净,喜欢在家里的沙发上套上漂亮的浅色沙发套,那沙发套被秦琛这么一坐,会在上面留下斑斑点点的泥痕。
那时候乐妈妈在银行上班,每天要到六点多才能回家,乐爸爸为了帮乐妈妈减轻负担,则会瘸着腿推着一辆小车,到附近的小学门口卖些简单好做的小吃。
乐初白四岁时曾被乐爸爸送着上过一段时间幼儿园,后来他发现幼儿园每天四点半放学,正是乐爸爸小吃摊生意最好的时候,如果乐爸爸每天来接乐初白放学,就意味着要放弃小吃摊的生意,而乐妈妈下班时间更晚,根本抽不出时间来接他。
后来乐初白就不愿意再上幼儿园了。
他本来就聪明,两岁会背诗,三岁会算术,在幼儿园里看那些阿巴阿巴只会玩泥巴的小朋友,觉得他们都像小呆瓜。
乐爸爸见乐初白这样,也就不再勉强,每天小吃摊特别忙的时候会放乐初白一个人在家里。
而秦琛,在乐初白印象中也没上过幼儿园。
可能是秦琛妈妈根本就记不起要送秦琛去幼儿园这件事,就连秦琛到了要上小学的年龄,都要经乐爸爸和乐妈妈提醒,对方才知道要带着秦琛去报名。
大人们都忙的时候,家里便只剩下小孩。
乐初白自然而然肩负起替秦琛收拾残局,和替秦琛妈妈收拾秦琛的责任。
每当听到客厅传来“窸窸窣窣”拆糖纸的声音,乐初白便会放下手里的算术本,从房间里跑出来,插着腰站在房门口,大声道:“秦小琛,你又跑出去打架!”
接着他就会四下寻找,看看家里有没有可以揍人的东西,晾衣架、衣叉,又或者鸡毛掸子都可以。
找到了,乐初白会毫不犹豫抄起来,满屋子追秦琛,追到了就把他压在沙发上“啪啪”打屁屁。
很奇怪,秦琛和其他小孩打架的时候,就算输了他也不会服,逮到机会就翻身起来,继续捏着拳头往对方身上挥,但每次挨乐初白揍的时候,秦琛却从不反抗,只会“哎哟哟”叫唤,被乐初白揍得狠了,他就瘪着嘴哭起来,“吧嗒吧嗒”流眼泪。
这时候乐初白会收手问:“秦小琛,你还闹不闹,还出不出去打架了!”
秦琛吸吸鼻子,哭唧唧地道:“不闹了,不打了……”
他都认错了,乐初白也拿他没办法,趴到沙发上用短短的小手把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温柔佛系却成攻的师尊x疯批强势但被压的徒弟】 沈长清活了很多年,活到平亲王举兵造反、为鬼作伥害得天齐差点国灭,他还没死。 永安帝临终前向他这个老祖宗托孤,哭得是一把鼻涕一把泪,心酸无比,“孤有愧您和太祖……” 沈长清叹息。 当年他和太祖暴霜露,斩荆棘,得来天下不容易,实在不忍心看它毁在小辈们手里。 况且他答应了太祖,江山一日不倒,他沈长清就保颜家子嗣长存。 沈长清无奈接下了抚养太子的重任,收他
其他 40万字 2个月前
偏执年下纯情忠犬攻x随性慵懒钓不自知大美人受 为了公司兢兢业业,殚精竭虑,最终成功积劳成疾的宁氏集团掌权人宁柯自杀了,是从跨江大桥上跳下去的。 可惜他很倒霉,不仅没死成,还穿进了本都市爽文里,又成为了一个苦逼打工人。 原主是享誉西京的谢家养子,谢氏总裁,矜贵非凡,位高权重。 本是天之骄子,直到养父找到了自己流落在外十八年的亲生儿子,也就是主角谢行。 作为一个合格的恶毒反派,原主对谢行动辄打骂虐待
其他 50万字 2个月前
在最开始,沈星做梦也没想到会和个阉党纠缠半辈子。 那天兵临城下,她问裴玄素:如果可以重来一回,你有什么心愿? 她说:再来一回的话,她不想当太后了,她原来只是永巷那个刀子匠的女儿,就好好当个宫女,苟到二十五岁出宫好了。 你呢? 许久,这个阴冷半生的男人惨笑一声:如果再有下辈子,你就让你那刀子匠亲爹手下留情罢了。 哦,原来是拯救他的某位置啊! …… 谁知一语成谶。
其他 190万字 2个月前
输了真心话大冒险,腐女妹妹强行给我安利了一本小说。 本着男人当然要说话算话不能怂诚实守信的优良品质,我强忍不适把小说看完了。 然后,我的三观尽碎了! 这是一本描述好几个男生之间的混乱爱情故事并且参杂众多和谐场面的重口味耽美小说——且不论剧情怎样,我他妈可是个直男啊! 让我看这玩意儿……行吧,不愧是大冒险,确实够冒险! 然而,更冒险的还在后头—— 一觉醒来,我发现我穿进了这本小说里!还成了体质特殊
其他 60万字 2个月前
长到十三岁,春笛才知道自己跟人错换人生,他不是赌鬼的儿子,而是姑苏首富林家的儿子。 他既兴奋又胆怯地回到自己家里,得到的却是全家人的嫌弃。 父亲嫌他不学无术,母亲觉他气质不堪,兄长说他心术不正,连家中几岁的双子幼弟也哭着说不想看见他。 与他待遇截然相反的是替代他原来人生的林重檀。 林重檀清贵俊美,学富五车,年轻轻轻便成为当代大儒的关门弟子。 明明他才是真正的少爷,可所有人都喜欢林重檀。 本就自卑
其他 62万字 2个月前
元京墨知道秦孝,他是小镇最长寿的阿嬷生前捡回来的孩子,吃百家饭,穿百家衣,镇上集资供他上学的时候元京墨还拿出了仅有的二百巨款。 认起来简单——镇上属秦孝个子高,眉骨有道疤,十八岁的年纪比大人还有劲,一麻袋玉米抗肩上腰都不弯。 秦孝也知道元京墨,他爷爷是小镇有名的中医,元京墨常帮爷爷包药记方,爱笑有礼貌,谁见都喜欢。 认起来更简单——镇上的孩子课余都要帮家里做农活,一个比一个晒得黑,只有元京墨一年
都市 41万字 2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