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了对家还能活?[娱乐圈]》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秦琛感觉自己浑身都散发着热气,怕闷到乐初白,很快就松开他,叉着腰在一旁平复休息。
唐维给体委送完水后走过来,把秦琛的水给他,说道:“乐初白押得真准,押你赢还真是你赢。”
秦琛仰头灌了几口水,擦擦额头的汗,看向乐初白,语气中带着几分小雀跃:“你押我赢啊?”
乐初白的嘴角小弧度扬起,开口道:“我还能押别人吗?”
一阵风过,吹动一旁的梧桐叶,乐初白站在树下,梧桐叶的影子落在他脸上,一动一动的。
像心脏跳动的频率一样。
剧烈运动后,心脏就是会持续地激烈跳动,怦怦怦,要冲破胸口似的。
可他分明已经缓了很久。
第 38 章 「P」second kiss
期中考试结束,班里又迎来一次换座位,秦琛将自己慢慢上升的成绩归功于乐初白,成功地继续和乐初白当同桌。
乐初白没什么意见,换一个不熟的同桌确实不如和秦琛同桌好。
十一月初,宁城的温度已经降到二十度左右,出门必须要穿外套了。
一个普通的工作日晚上,和平常一样在秦琛家晚自习,天气转凉,嬢嬢给他们煮了一锅雪梨汤,滋补润肺。
秦琛一遇到做不出的难题,就起身去厨房盛汤,盛完也不出来,就靠着岛台慢慢喝,以此逃避作业。
几次过后,乐初白直接去厨房逮人。
秦琛被当场抓包,脸上浮起一丝尴尬,乐初白抱着胳膊倚在门边,静静地看着他。
因为突然起身有点头晕,秦琛身型微晃,低头缓了片刻。
乐初白怔在原地,手指不自觉抽动了一下,原来一个称呼就可以让他不知所措,哪怕秦琛喊他的名字,他都不会这么失态。
之前他和秦琛差不多高,现在的秦琛看起来比他还高了小半个头。
乐间真的改变了很多,乐初白视线越过他的肩膀看着池塘水面飘着的大片浮萍:“不用这么喊我,我没比你大多少。”
话落,又安静了下来。
奶奶还在家里等他吃饭,乐初白看了看腕表,平静地说:“现在还有巴士可以到市区,但也就一两趟了,你再不走可能会赶不上。”
“我……”
乐初白打断他:“如果是你自己开车来的话,当我没说,你想在外面吹风就吹吧。”
说完他转身就走。
秦琛急忙上前两步,想也没想就抓住乐初白的手腕:“我没开车来,我也赶不上巴士了。”
乐初白当然知道他是什么意思,回过头皱眉看他:“你是无赖吗?”
他挣脱开秦琛的手,可没走出几步就听到身后的人连续打了三个喷嚏,现在在吸鼻子。
乐初白突然觉得耳朵太灵敏也不是什么好事,例如眼下他会因为听到秦琛疑似生病的声音而心软。
他后悔刚刚出来太着急没有多穿件衣服,如果他没有对秦琛身上的冷意感同身受的话,他现在应该已经进了院子并且关上门,徒留秦琛一个人在外面,也不会有一丝心疼。
都是二十多岁的成年人了,吃了闭门羹就该原路返回的道理他相信秦琛会懂,这么做比他在这里和秦琛拉扯更能让他快些回去,少吹冷风。
秦琛见乐初白停下脚步,小心翼翼地试探道:“哥哥,起风了。”
乐初白知道,他也觉得好冷。
不想和他僵持了,乐初白认输。
“回家吃饭。”
闫黎见到秦琛的乐候愣了好一会儿,放下筷子起身,欣喜地抓着秦琛的手:“小琛啊,怎么回来了不和奶奶说?还没吃吧?快坐下,奶奶去给你拿碗筷。”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温柔佛系却成攻的师尊x疯批强势但被压的徒弟】 沈长清活了很多年,活到平亲王举兵造反、为鬼作伥害得天齐差点国灭,他还没死。 永安帝临终前向他这个老祖宗托孤,哭得是一把鼻涕一把泪,心酸无比,“孤有愧您和太祖……” 沈长清叹息。 当年他和太祖暴霜露,斩荆棘,得来天下不容易,实在不忍心看它毁在小辈们手里。 况且他答应了太祖,江山一日不倒,他沈长清就保颜家子嗣长存。 沈长清无奈接下了抚养太子的重任,收他
其他 40万字 2个月前
偏执年下纯情忠犬攻x随性慵懒钓不自知大美人受 为了公司兢兢业业,殚精竭虑,最终成功积劳成疾的宁氏集团掌权人宁柯自杀了,是从跨江大桥上跳下去的。 可惜他很倒霉,不仅没死成,还穿进了本都市爽文里,又成为了一个苦逼打工人。 原主是享誉西京的谢家养子,谢氏总裁,矜贵非凡,位高权重。 本是天之骄子,直到养父找到了自己流落在外十八年的亲生儿子,也就是主角谢行。 作为一个合格的恶毒反派,原主对谢行动辄打骂虐待
其他 50万字 2个月前
在最开始,沈星做梦也没想到会和个阉党纠缠半辈子。 那天兵临城下,她问裴玄素:如果可以重来一回,你有什么心愿? 她说:再来一回的话,她不想当太后了,她原来只是永巷那个刀子匠的女儿,就好好当个宫女,苟到二十五岁出宫好了。 你呢? 许久,这个阴冷半生的男人惨笑一声:如果再有下辈子,你就让你那刀子匠亲爹手下留情罢了。 哦,原来是拯救他的某位置啊! …… 谁知一语成谶。
其他 190万字 2个月前
输了真心话大冒险,腐女妹妹强行给我安利了一本小说。 本着男人当然要说话算话不能怂诚实守信的优良品质,我强忍不适把小说看完了。 然后,我的三观尽碎了! 这是一本描述好几个男生之间的混乱爱情故事并且参杂众多和谐场面的重口味耽美小说——且不论剧情怎样,我他妈可是个直男啊! 让我看这玩意儿……行吧,不愧是大冒险,确实够冒险! 然而,更冒险的还在后头—— 一觉醒来,我发现我穿进了这本小说里!还成了体质特殊
其他 60万字 2个月前
长到十三岁,春笛才知道自己跟人错换人生,他不是赌鬼的儿子,而是姑苏首富林家的儿子。 他既兴奋又胆怯地回到自己家里,得到的却是全家人的嫌弃。 父亲嫌他不学无术,母亲觉他气质不堪,兄长说他心术不正,连家中几岁的双子幼弟也哭着说不想看见他。 与他待遇截然相反的是替代他原来人生的林重檀。 林重檀清贵俊美,学富五车,年轻轻轻便成为当代大儒的关门弟子。 明明他才是真正的少爷,可所有人都喜欢林重檀。 本就自卑
其他 62万字 2个月前
元京墨知道秦孝,他是小镇最长寿的阿嬷生前捡回来的孩子,吃百家饭,穿百家衣,镇上集资供他上学的时候元京墨还拿出了仅有的二百巨款。 认起来简单——镇上属秦孝个子高,眉骨有道疤,十八岁的年纪比大人还有劲,一麻袋玉米抗肩上腰都不弯。 秦孝也知道元京墨,他爷爷是小镇有名的中医,元京墨常帮爷爷包药记方,爱笑有礼貌,谁见都喜欢。 认起来更简单——镇上的孩子课余都要帮家里做农活,一个比一个晒得黑,只有元京墨一年
都市 41万字 2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