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内斯小说
  1. 吉内斯小说
  2. 其他小说
  3. 离了对家还能活?[娱乐圈]
  4. 30-40
设置

30-40(21 / 38)



《离了对家还能活?[娱乐圈]》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

他看着被墨水染黑了的纸,将手中的笔放回笔架上,把宣纸揉成一团,不自觉打了个哈欠,声音含含糊糊的:“困死了,别烦。”

风执怕他又睡了过去,道:“十万火急!六殿下已经赶往人间了,须得引路人在旁协助。”

听着这话,乐初白无奈地叹了口气,拿上斗篷,从窗台上揪了一朵小薄荷,放进嘴里嚼着提神。

他抬手挥出一片黑雾,在空中写上六殿的名字后,深吸一口气,一边披上斗篷一边迈进黑雾里。

黑雾的另一头便是六殿陆邃所在的地方。

一走出黑雾,刺骨寒风直接砸到乐初白脸上,人差点没被砸懵。

人间正值寒冬,而酆都只有白天黑夜之分,常年不冷不热,不似人间会有四季轮转。

乐初白打了个寒颤,把身上的斗篷裹得更紧些。即便是酆都的人,在人间也是该冷时冷,该热时热,就是天界的人下凡也不例外。

周遭全是焦枯的树木,隐约还能嗅到木头焚烧后的焦味,他没来由地不喜欢这种味道。

此处看起来像是一座荒山,前方是一间破旧的茅草屋,十分违和地出现在这儿。

毕竟能把漫山的树木全烧了,火势必然不小,这茅草屋也不可能会留存下来。

出现在这,就只有一个可能了——命魂阵。

魂灵的栖息之地。

一般来说乐初白只会在十位殿下收齐亡魂后才会到人间,将亡魂带至酆都。而在收魂途中需要引路人前来协助的,必定是有生人误入了亡魂阵。

乐初白最头疼这样的情况,也不知陆邃进行到哪一步了。

他推开竹门进到院子里,浓郁的血腥味差点直接把他送回酆都。

这得有多少亡魂在这啊……

乐初白捂着鼻子心想。

院子里种了一些青菜,旁边的鸡圈里还养着几只鸡,另一边种着一大片草药,正中间是用石板堆砌成的小灶台。不知道大锅里在煮什么,发出咕噜咕噜的声响,烟囱口不断飘着寥寥白烟。

里屋的竹门敞开着,乐初白走了进去。

陆邃正靠在窗边,面前是被圈住的颤颤发抖的生人,正靠得紧紧的。

乐初白极快地环顾了四周,抬手数了数人头儿,脸瞬间垮了下来。

一时间让人分不清这天气和乐初白的脸色哪个更冻人些。

“哟,小十一来了。”陆邃见着乐初白,朝他挑了挑眉,瞧见他的脸色后笑道,“看来这天儿是真挺冷的,把我们小十一的脸都冻僵了。”

乐初白:“……”

你来引这么多生人试试?

陆邃不逗他了:“脸别绷着了,我也没想到有这么多人误闯进来。为了保证他们的安全,跑了几只亡魂我都没去追。”

乐初白漂亮的眼睛扫视了地上瑟瑟发抖的人,“六哥,我进来时闻着这儿血腥味很重,怕是有上百只亡魂吧?”

陆邃点点头,晃了晃手里的瓷瓶,“105只,已经收了84只了。”

“这么多?”

从昨日乐初白离开人间到现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出现105只亡魂,太不对劲了。而且还都聚集在这样一个不算大的茅草屋里。

他又问道,“这怕不是一般的生老病死,而且是你来收魂,难道是灭门惨案?”

“不算,说起来有点复杂。”陆邃朝前面的人抬了抬下巴,道,“先把人送回去吧,晚点儿跟你说。”

“好。”

乐初白开始往左手食指上绕着“引线”,他将红线的另一端绕在生人上,将他们拉起来,“走吧。”

放羊一般地将人送到山下后,乐初白把红线松开,张开右手在空中停留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相关小说推荐

我家徒儿总想弑师

我家徒儿总想弑师

乌兮子 / 文

【温柔佛系却成攻的师尊x疯批强势但被压的徒弟】 沈长清活了很多年,活到平亲王举兵造反、为鬼作伥害得天齐差点国灭,他还没死。 永安帝临终前向他这个老祖宗托孤,哭得是一把鼻涕一把泪,心酸无比,“孤有愧您和太祖……” 沈长清叹息。 当年他和太祖暴霜露,斩荆棘,得来天下不容易,实在不忍心看它毁在小辈们手里。 况且他答应了太祖,江山一日不倒,他沈长清就保颜家子嗣长存。 沈长清无奈接下了抚养太子的重任,收他

其他 40万字 2个月前

被养大的真少爷强取豪夺

被养大的真少爷强取豪夺

白耳猫 / 文

偏执年下纯情忠犬攻x随性慵懒钓不自知大美人受 为了公司兢兢业业,殚精竭虑,最终成功积劳成疾的宁氏集团掌权人宁柯自杀了,是从跨江大桥上跳下去的。 可惜他很倒霉,不仅没死成,还穿进了本都市爽文里,又成为了一个苦逼打工人。 原主是享誉西京的谢家养子,谢氏总裁,矜贵非凡,位高权重。 本是天之骄子,直到养父找到了自己流落在外十八年的亲生儿子,也就是主角谢行。 作为一个合格的恶毒反派,原主对谢行动辄打骂虐待

其他 50万字 2个月前

我在阴冷厂督身边吃香喝辣

我在阴冷厂督身边吃香喝辣

秀木成林 / 文

在最开始,沈星做梦也没想到会和个阉党纠缠半辈子。 那天兵临城下,她问裴玄素:如果可以重来一回,你有什么心愿? 她说:再来一回的话,她不想当太后了,她原来只是永巷那个刀子匠的女儿,就好好当个宫女,苟到二十五岁出宫好了。 你呢? 许久,这个阴冷半生的男人惨笑一声:如果再有下辈子,你就让你那刀子匠亲爹手下留情罢了。 哦,原来是拯救他的某位置啊! …… 谁知一语成谶。

其他 190万字 2个月前

身为直男的我却穿进了

身为直男的我却穿进了

海绵包包 / 文

输了真心话大冒险,腐女妹妹强行给我安利了一本小说。 本着男人当然要说话算话不能怂诚实守信的优良品质,我强忍不适把小说看完了。 然后,我的三观尽碎了! 这是一本描述好几个男生之间的混乱爱情故事并且参杂众多和谐场面的重口味耽美小说——且不论剧情怎样,我他妈可是个直男啊! 让我看这玩意儿……行吧,不愧是大冒险,确实够冒险! 然而,更冒险的还在后头—— 一觉醒来,我发现我穿进了这本小说里!还成了体质特殊

其他 60万字 2个月前

万人嫌阴郁受重生了

万人嫌阴郁受重生了

东施娘 / 文

长到十三岁,春笛才知道自己跟人错换人生,他不是赌鬼的儿子,而是姑苏首富林家的儿子。 他既兴奋又胆怯地回到自己家里,得到的却是全家人的嫌弃。 父亲嫌他不学无术,母亲觉他气质不堪,兄长说他心术不正,连家中几岁的双子幼弟也哭着说不想看见他。 与他待遇截然相反的是替代他原来人生的林重檀。 林重檀清贵俊美,学富五车,年轻轻轻便成为当代大儒的关门弟子。 明明他才是真正的少爷,可所有人都喜欢林重檀。 本就自卑

其他 62万字 2个月前

冬至小烧烤

冬至小烧烤

梅子汤汤 / 文

元京墨知道秦孝,他是小镇最长寿的阿嬷生前捡回来的孩子,吃百家饭,穿百家衣,镇上集资供他上学的时候元京墨还拿出了仅有的二百巨款。 认起来简单——镇上属秦孝个子高,眉骨有道疤,十八岁的年纪比大人还有劲,一麻袋玉米抗肩上腰都不弯。 秦孝也知道元京墨,他爷爷是小镇有名的中医,元京墨常帮爷爷包药记方,爱笑有礼貌,谁见都喜欢。 认起来更简单——镇上的孩子课余都要帮家里做农活,一个比一个晒得黑,只有元京墨一年

都市 41万字 2个月前

本页面更新于
回到顶部
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