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是咸鱼[快穿]》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李明珠。”
*
李明珠哭过很多次,小时候被养父母打得痛了她会哭,后来被养母卖掉时她也哭过,被救出来时是庆幸地哭。
但是没有一次哭得这样撕心裂肺,好像她的脑海里除了“哭”这个字之外就没别的念头。
好像有很多人在安慰她,他们说这是好事应该开心一点。
她知道啊,她知道这是她听过的最好最好最好的消息,她应该大笑,应该欢呼,应该庆祝。
可是,可是啊——
原来她叫“李明珠”。
倘若她用她贫瘠的知识为这个名字想个寓意,她只能想到一个词。
掌上明珠。
她是她父母的掌中珠,怎么就落到这座大山里,成了“林招娣”呢?
节目组已经离开,他们几人本打算取消航班带着李明珠去寻亲,然而开完会后还是被白其姝拒绝了。
白其姝觉得这种事情人越少越好,人多了不像寻亲像是寻仇,李明珠的父母说不定也会放不开,影响他们和孩子交流感情。
其他人觉得有道理,因而最后只白其姝一个人带着李明珠去寻她父母。
沈明烛查到了她父母现在的地址,就在隔壁城市,不远。
她的父母为了找寻失踪的爱女去过很多地方,但始终没有搬家,好像这样他们的女儿就能某一天蹦蹦跳跳地回来敲开家里的门一样。
白其姝把其他人赶去了机场:“你们去忙自己的事,我带明珠回家。”
他们看了看眼眶红肿的李明珠,没有反对,“好,那白姐,有事给我们打电话。”
温习晴牵起林元宝的手,“元宝我来照顾,反正我接下来没活。”
林元宝虽然对于和姐姐分开有些害怕,但也知道这是姐姐的大事,现在没有什么比这更重要,因此还是乖巧地点头,跟着温习晴离开。
白其姝见李明珠一幅精神恍惚的模样,叹了口气,揉了揉她的脑袋,温声道:“没事的,明珠,我们现在就走。”
李明珠缓慢地抬起头,好半天才艰难地“嗯”了一声。
她知道自己不是被遗弃的时候惊喜又激动,可情绪慢慢平复一点之后,她才后知后觉感到惶恐。
她的父母是什么样的人呢?现在变成这样的她,还会是他们想要的女儿吗?
李明珠紧张不已。
“明珠。”沈明烛朝她微微一笑:“他们会给你取这样的名字,会用这么长的时间寻找你,说明他们很爱你。”
李明珠对上沈明烛温和的眼,重重点了点头。
他们都说沈明烛无所不能,所以沈明烛说她的父母很爱她,也一定不会有错。
他们先把白其姝与李明珠送上车,然后才往回走。
大概是因为亲眼见到一件事落成圆满,他们心里也轻松了许多。
陆乘嘟囔道:“明烛,你和明珠的名字读音也太像了,刚刚有几次白姐叫明珠,我都听成是叫你。”
温习晴好奇:“说起来,明珠是因为掌上明珠,那你的名字有什么寓意吗?你为什么叫明烛啊?”
江遇吐槽:“那你应该去问叔叔阿姨,他们取的名字。”
沈明烛慢吞吞,“可能是因为好听吧。”
其实他知道的——
苍山负雪,明烛天南。
沈明烛此生注定要背负起一些东西,不能妥协,不能后退,不能软弱。
他必须要变得很强大,直到成为照亮天空的一道光。
系统小心翼翼地冒出头:[宿主,你想起来了,对吗?]
沈明烛眉眼弯弯,答非所问:[小五,谢谢你救了我。]
系统不说话了,它沉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身为一个现代符箓大家族继承人,奈绪被歹人所害,进入到一个战国时代。她全身灵力全失,符箓只能够靠沾有妖怪之血绘制的才能够抵抗妖怪。 然后奈绪发现,还是直接抓一只大妖怪养着取血比较好。于是奈绪就捡到了某位受伤后极为虚弱的大妖怪强行带走。 不久之后,奈绪发现这只妖怪是一体双魂,一个傻白甜小可爱,一个阴暗批神经病。她最偏爱小可爱,打算把神经病弄消失,把小可爱强娶为自己的娇夫。结果某一天自己的小娇夫不见了
都市 32万字 1个月前
一朝穿越,林白榆穿成毓庆宫的一个小格格。 一开始她以为只是简单的清穿,后来却发现—— 她爹叫林如海,她嫡母叫贾敏,她还有一个刚出生的的妹妹叫黛玉。 林白榆:??? 而历史上经历过二立二废、被兄弟魇镇致使精神失常的皇太子胤礽居然提前十几年“疯”了? 林白榆看看“疯”太子又看看自己的爱犬:“太子怎么比你还要狗里狗气的?” 跟小细犬灵魂互穿的太子:因为它真的是狗!!!
都市 23万字 1个月前
阿满本安心等着嫁给表哥,但表哥的旧爱死而复生。 她瞬间由正牌未婚妻,沦为话本里拆散男女主的恶毒女配。 可不能这样!女配的结局往往都很惨的嘞! 她默默收拾好包袱,挥挥小手,离家出走了。 出走的过程很不顺利,先是迷路,再是被卷入莫名刺杀。 阿满救了个拖油瓶,甚至还为他磕着脑袋,昏古七了! 拖油瓶摇醒救命恩人,岂料她二话不说,抱住他的腿大喊:少爷!你不要气馁!我一定会帮你重整旗鼓,将伤害你的人都踩在脚
其他 66万字 1个月前
这天,主世界突现出现一颗信息惊雷,开始,并没有什么人关注,但后续发展却惊掉人下巴。 “嘿,你听说了吗?最近研究院那新推出了一个分部,听说只要进去就发老婆。” “尊都假都,我怎么没听说过,那个部叫什么名字?” “可能可能是什么姻缘部的?” 拯救部·男二分部·系统520: 我能说我一开始只是想要拐些大佬来拯救可怜小男二吗? 谁知道为什么任务做到后面,完成是完成了,但不知道为什么,那些大佬们却总是喜欢
都市 50万字 1个月前
好消息,穿越了。 坏消息,你需要成为名导演。 米觅:“……你有没有想过一种可能,我穿越之前是写文的?” 系统:【宿主要坚信你的潜力是无限的。】 米觅:“……”fuck!
都市 83万字 1个月前
睡了三年的美人老攻居然是怪物反派! 季初在二十五岁那年才想起来自己是穿书的。 然而一切都迟了,胎穿成一个倒霉炮灰后,这些年他该做的不该做全都做了。 比如看到刚从实验室跑出来的小怪物反派长得好看,遂见色起意把人带回了家。 再比如诱骗小怪物跟自己谈恋爱然后顺理成章同居。 再再再比如每天都对小怪物动手动脚再动嘴
都市 25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