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是咸鱼[快穿]》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他们整个村子都找不出一台电脑,连手机都是老式的,更别说看综艺的习惯了。
杨导好不容易才找到这么一个村子,作为最后一期的录制地点。
最后三天用于节目编排,以呈现出最好的演出效果。
前四天嘉宾们需要在村子里完成各种任务,从而向节目组争取舞台、灯光、音响乃至于协助表演嘉宾的支持。
在这个过程中,他们认识了一个人——林招娣。
这么大一个节目组,两百多号人总要吃饭。
小山村偏僻,如果要从外面订,光是送进来就要两个小时,因此导演是找了村里人帮忙。
这个村留下的全是老弱妇孺,节目组请了八个人来给他们做一日三餐,林招娣是其中年纪最小的一位。
林招娣今年十三岁,大概是营养不足,长得瘦瘦小小,但干活麻利得很。
陆乘这么大个人都抬不起的一捆柴,林招娣能轻松背到背上。
她勤快懂事,六个嘉宾都很喜欢这个孩子,知道她家境不好,时常还会邀请她留下来一起吃饭。
林招娣投桃报李,时不时给嘉宾们送些自己在山上摘的野果。
有次她在溪里抓到了一条鱼,也没给自己留着,硬是做好了给节目组送来。
白其姝喜欢她,才认识了三天就对她说:“招娣,我资助你读书,你好好学习,将来去更远更大的地方。”
林招娣不爱麻烦别人,不爱亏欠别人,但此刻她犹豫了。
“真的可以吗?”她问。
村子里有一所学校,学校唯一的老师只念到了高中。
二十年前,曾经有位来支教的老师被村子里的男人施暴时害死,在那之后,再也没有老师愿意来了。
于是这个村子就只能继续这样封闭下去。
老师最多只能教到小学的知识,老师告诉他们,要是想再往上读,要到城里参加考试,考中了才能上初中。
考试啊。
村民们望而生畏,他们村哪里出得了秀才老爷呢?
林招娣只读了两年就没读了,她还有个弟弟,她要供弟弟上学。
林招娣小时候总挨父亲的打,幸运的是,这种苦日子已经过去了。
她父亲在她八岁的时候酗酒过多,失足跌落山崖,家里于是只剩了一个体弱的妈妈,和一个比她小四岁的弟弟。
林招娣很少挨打了,只是要负担起全家的生计。
不过也没什么区别,她父亲在时,家里的活也全是她在干。
她的妈妈也不喜欢她,她的妈妈只喜欢弟弟。
不过妈妈身体不好,所以林招娣被打了也不会很疼,何况她还有弟弟护着她。
大概因为是她带大的,林元宝没太受父母重男轻女观念的影响,反而很黏这个姐姐。
这样曲折的身世为林招娣赚足了眼泪,别说嘉宾和节目组,弹幕里也满是对她的心疼。
节目组甚至收到了好几条消息,表示愿意收养林招娣。
这些消息节目组全都存了起来,打算录制结束后问问林招娣的意愿。
“当然是真的。”白其姝拂开她脸上被风吹得凌乱的发丝,认认真真:“读书,成长成更优秀的人。招娣,你会有很好的未来的。”
林招娣愈发犹豫,她垂下头,脸色有些发红,似乎也觉得自己的要求很无理,“可以、可以送我弟弟一起去吗?将来我会努力打工还钱的。”
白其姝声音轻柔:“没问题啊,不用你还钱。”
“不过……”她试探问:“招娣,我能问一下,你为什么对弟弟这么好吗?”
姐弟情深当然没问题,可白其姝希望林招娣能多爱自己一点。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身为一个现代符箓大家族继承人,奈绪被歹人所害,进入到一个战国时代。她全身灵力全失,符箓只能够靠沾有妖怪之血绘制的才能够抵抗妖怪。 然后奈绪发现,还是直接抓一只大妖怪养着取血比较好。于是奈绪就捡到了某位受伤后极为虚弱的大妖怪强行带走。 不久之后,奈绪发现这只妖怪是一体双魂,一个傻白甜小可爱,一个阴暗批神经病。她最偏爱小可爱,打算把神经病弄消失,把小可爱强娶为自己的娇夫。结果某一天自己的小娇夫不见了
都市 32万字 1个月前
一朝穿越,林白榆穿成毓庆宫的一个小格格。 一开始她以为只是简单的清穿,后来却发现—— 她爹叫林如海,她嫡母叫贾敏,她还有一个刚出生的的妹妹叫黛玉。 林白榆:??? 而历史上经历过二立二废、被兄弟魇镇致使精神失常的皇太子胤礽居然提前十几年“疯”了? 林白榆看看“疯”太子又看看自己的爱犬:“太子怎么比你还要狗里狗气的?” 跟小细犬灵魂互穿的太子:因为它真的是狗!!!
都市 23万字 1个月前
阿满本安心等着嫁给表哥,但表哥的旧爱死而复生。 她瞬间由正牌未婚妻,沦为话本里拆散男女主的恶毒女配。 可不能这样!女配的结局往往都很惨的嘞! 她默默收拾好包袱,挥挥小手,离家出走了。 出走的过程很不顺利,先是迷路,再是被卷入莫名刺杀。 阿满救了个拖油瓶,甚至还为他磕着脑袋,昏古七了! 拖油瓶摇醒救命恩人,岂料她二话不说,抱住他的腿大喊:少爷!你不要气馁!我一定会帮你重整旗鼓,将伤害你的人都踩在脚
其他 66万字 1个月前
这天,主世界突现出现一颗信息惊雷,开始,并没有什么人关注,但后续发展却惊掉人下巴。 “嘿,你听说了吗?最近研究院那新推出了一个分部,听说只要进去就发老婆。” “尊都假都,我怎么没听说过,那个部叫什么名字?” “可能可能是什么姻缘部的?” 拯救部·男二分部·系统520: 我能说我一开始只是想要拐些大佬来拯救可怜小男二吗? 谁知道为什么任务做到后面,完成是完成了,但不知道为什么,那些大佬们却总是喜欢
都市 50万字 1个月前
好消息,穿越了。 坏消息,你需要成为名导演。 米觅:“……你有没有想过一种可能,我穿越之前是写文的?” 系统:【宿主要坚信你的潜力是无限的。】 米觅:“……”fuck!
都市 83万字 1个月前
睡了三年的美人老攻居然是怪物反派! 季初在二十五岁那年才想起来自己是穿书的。 然而一切都迟了,胎穿成一个倒霉炮灰后,这些年他该做的不该做全都做了。 比如看到刚从实验室跑出来的小怪物反派长得好看,遂见色起意把人带回了家。 再比如诱骗小怪物跟自己谈恋爱然后顺理成章同居。 再再再比如每天都对小怪物动手动脚再动嘴
都市 25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