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小姐不嫁人》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女性在读严肃报纸……”
“但既然你们现在已经决定在乡镇里卖东西,希望人家关注你的东西,那就将姿态放低一些,去做一些人家能理解、能接触到的东西,再去宣传你的劳什子商品。”
姜玉饶有兴趣:“曼颐,你觉得应当随什么赠送呢?”
“去菜场随猪肉,都比随刊要好。家里的猪肉,都是女人买的,”于曼颐大胆发言,说得台下学生们纷纷侧目,“如果非要随刊,那我想,就随一些……”
“鸳鸯蝴蝶派的小说吧!”
……
好一通教城里人做人的发言,后半节课大半小时,没有一个人再敢大放厥词。于曼颐在座位上不声不响坐到下课,准备溜走时,被拿着教案的姜玉叫了过去。
她方才说得时候心潮澎湃,说完了才觉得自己激动过头。正所谓枪打出头鸟,于曼颐觉得自己一定是被年轻些的宋麒附身了,才会搞出这种大放厥词的场面。
姜玉叫她,于曼颐扭捏着走过去。她今日穿的是宋麒给她买的那身洋装,姜玉打量她一番,笑道:
“你和去年我见到你,可是一点都不同了。穿的衣服是这个样子,说的话可一点都不这个样子。”
“我们……无产阶级,”于曼颐开始胡言乱语,“即便进了城市,也不会忘本的。”
“都是哪里学的词,”姜玉笑起来,“这可不像鸳鸯蝴蝶派小说里会提到的东西。”
鸳鸯蝴蝶派当然不提,但是鸳鸯蝴蝶派会勾引她看报纸,在报纸的后半部分潜移默化地给她植入进去。宋麒都比这些卖胭脂的更懂怎么吸引少女注意。
于曼颐晃了下身子,将双手背到腰后,听到姜玉继续说:“我看了你近来的成绩,算不上非常安全。课业跟不上么?”
“我在努力。”于曼颐道。
“光努力可不够,你这些同学,人人在努力,”姜玉摇摇头,“我想你走进了死胡同,毕竟先前学了很多错的东西。这周末印书馆休息,你去函授学校的校长办公室找我吧,我帮你看看画作。”
“真的?”于曼颐喜极,眼睛一亮。
“还有假的不成?”姜玉又为她露出笑容,“对了,我不要你带学校留给你的那些作业。你再新画一些作品,我要看你自己画的东西。”
“画什么?”
“什么都行,人,景物,或者上海的街道,总之是要你自己选的……有时间么?”
姜玉一句反问,于曼颐立刻反应过来。
“有的!”她踊跃道,“有时间!我这几日就画新的!”
*
若不是姜玉这个要求,于曼颐都不会意识到,自己竟然没有什么十分想画的东西。苏文和陆越亭将她一路教上来,技巧相比早先愈发高明,反倒将她少年时在于家大院里四处画东西的热情给教没了。
于曼颐起初觉得商务印书馆是很值得一画的,然而当真在门前架起画板,她又感到一些烦躁——
原来人工作后,哪怕公司再宏伟,看到的时候也只剩抵触,下班后便想逃离,并无任何欣赏其精巧美丽的心情,这真让人伤心。
姜玉叫她画人,于曼颐目前除了宋麒,也并没有觉得谁的样貌非常值得一画,然而宋麒又不在上海。各种设想几番遭到推翻,她忽然想起了宋麒所住的那栋楼房,倒也是十分精致貌美,大理石与水泥共同建造的一排欧式公寓,比他本人更适合入画。
于是于曼颐立刻搬起画架,又叫了一辆黄包车,往宋麒那栋公寓的方向去了。
她为了画东西特意早走了一会儿,眼下天还没黑。齐叔正坐在公寓门前打盹,远远看到于曼颐很是惊讶,但她并没有走过来,只是遥遥冲齐叔打了个招呼,而后便在街角找到角度,将画架支了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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