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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妹比他小一岁,最小的妹妹才会走路。
李铭则是有个弟弟,跟六阿哥差不多大了,两兄弟感情不错,经常一起出外玩儿。
他说到这里有点手舞足蹈的:“我家外边不远有一座山,山上什么都有。我和弟弟偶尔跟着家里两个老仆上山,可以采到甜甜的野果子,还有野菜,要是运气好,甚至会挖到药材,比如人参什么的,不过年份并不太长。”
李铭和弟弟一起玩的事情就更多了,上山爬树,下水捉鱼什么的,还会帮着种种地,给家里人送水送吃的,日子过得快乐又充实。
比起沈麦的沉默,李铭就要活泼得多了,说了不少话,才发现全是自己说话,沈麦和六阿哥只听着没吭声。
李铭渐渐也不好意思继续说了,六阿哥这才让人上了蜜水和点心。
看着两人吃完后,六阿哥还吩咐人把他们两个送出宫,这才回去了。
永寿宫里头,郭珍珠正等着六阿哥回来,见了不由笑着问道:“怎么样,两家的人选你都见过了,六阿哥有喜欢的吗?若是没看上,还可以再挑挑看,倒也不必着急。”
六阿哥过来坐下,把两人的话大概复述了一遍,又说了自己的想法:“额娘,沈麦皮肤黝黑,看着像是最近故意晒出来的。”
郭珍珠听得一愣,似是没料到此事,不由好奇道:“六阿哥是怎么看出来的?难不成是晒得特别黑?那个李铭呢?也皮肤黝黑吗?”
六阿哥摇头道:“做活晒的话,黑得不会那么均匀好看,毕竟日头又不会跟着人转。李铭看着很喜欢往外跑,不如沈麦的皮肤黝黑,估计是个不大能晒黑的。却也能看得出来,晒过后,这皮肤的颜色并不是很均匀。”
除非故意两面晒的,不然左右边脸总会有点不同。
郭珍珠听着,微微眯起眼道:“那沈家人倒是有备而来,看来听说六阿哥喜欢种地,想着伴读也该喜欢,于是特意让自家孩子狠狠晒了几天,看着像是经常出去劳作的。”
光是这造假的态度,沈麦再好,沈家不行,人就不能留下。
郭珍珠不求这伴读能给六阿哥帮上什么大忙,不扯后腿就行了。
再说了,她如今已经是皇贵妃了,郭络罗一族也跟着水涨船高,实在没必要再找个家世厉害的伴读来锦上添花。
还不如找个老实本分的,能跟六阿哥好好相处就行。
要是换个家世不错,从小娇宠长大的,只怕吃不得苦,等进宫里当伴读,那就跟供着个大佛没两样。
别说给六阿哥帮忙,还可能得六阿哥反过来哄着伴读,实在没必要。
但是这伴读可以家世一般,品性却不能太糟糕。这家子居然提前造假,要不是六阿哥看出来了,还会以为沈家的孙子沈麦真是个爱种地的人。
六阿哥还继续说道:“沈麦虽然皮肤黝黑,手心看着很嫩,吃点心的姿态很规矩优雅,显然是细心精养长大。说话很小心,看着是读过书的。”
“家里边相当殷实,那么多人上京来,特意包了客栈住,并不是住在远亲里头,花费并不少。想必笃定沈麦能被我看中,没必要寄人篱下,住在别人家里。”
“沈家耕读之家,估计想让子孙从文。但是宫里突然挑了他家的沈麦,以后可能要当我的伴读,应该故意改了一些习惯。”
但从小的习惯不是一时半刻能改掉,说话的语气和用词能背下来,万无一失,这举手投足的姿态却不可能完全改掉。
尤其吃东西的时候,一抬一放,什么习惯是一目了然。
郭珍珠挑眉,还说六阿哥怎么问过话后还特意让两个孩子吃点心后才放出宫,原来是用来观察的。
她只感慨六阿哥年纪小小的,既谨慎又细心,愣是想了这么个法子来观察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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