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内斯小说
  1. 吉内斯小说
  2. 都市小说
  3. 刑警本色[九零刑侦]
  4. 150-160
设置

150-160(8 / 39)



《刑警本色[九零刑侦]》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孔雀开屏,因为女孩五官本身很精致,又加上画了妆,因此一眼看上去,极其地惊艳。

女孩五官主要是红妆,没有任何其它颜色的杂质,她的眼睛是睁开的,她以前听过陈杰蓉关于死者眼球的描述,死者的眼球混沌程度不低,这说明死亡时间不是今天白天,很可能是昨天晚上,昨天雨夜。

眼睛周围化了红色妆容,鼻翼两侧,还有嘴唇,甚至连耳朵前方,以及死者的脖颈都有浓淡不一的红色。

如果一个女孩正常化妆,脸上涂这样的红妆,其实并不好看,至少不会让人觉得很自然。

但是正因为死亡再加上这种红妆,所以显得诡异和惊艳。

孟思期实在想不到更合适的词语,她觉得惊艳足以说明眼前的情景。

之所以是惊艳,那说明凶手花了不少时间,路鹤曾推测,化妆时间有一个小时,而且他的化妆技术很不错,死者面部左右上下的红妆质地非常均匀。

除了脸部,女孩身上也化了红妆,先是锁骨区域,然后是乳晕周围,然而是两腿内侧,因为双手放在腹部,孟思期猜测肚脐上也有红妆,她的手指、胳膊肘部也画上了红妆,然后是小腿内侧,脚踝,脚趾。

总之,凶手几乎画满了她的全身,而且是能够体现死者美的画法,正是因为这些红妆的存在,使得女孩皮肤并非一味的冰冷苍白,甚至有几分生气。

这种化妆的颜料,孟思期觉得是一种口红,但是凶手着力不深,因此红妆颜色比较淡,这种颜色偏玫瑰色的淡红,在口红里比较常见。

是死者身上带的口红,还是凶手自己带的,这一切估计必须找到死者身份才能得知,但是孟思期更相信是后者,因为之前一起案子,也是类似的颜色,凶手应该早有准备,他不会等到俘虏到猎物以后再去检查对方身上有没有口红。

看过现场的尸体和现场的摆设,孟思期越发相信凶手做的事情十分变态,这种变态可以说是令人毛骨悚然的,现场几乎没有透露凶手的任何习惯,他没有对死者进行侵犯,起码从前两起案子和眼前尸体的表像来看。

他似乎不痛恨死者,而只是进行一场他自认为极其高级的仪式,实际上从现场来看,凶手的确做到了,极其“高级”,甚至媲美“艺术作品”,也许这就是他想留给别人的印象。

“思期,你看左手食指!”路鹤提醒她。

女孩是双手相叠放在腹部,左手在下,因为路鹤的提醒,她仔细看了看压在右手下的左手手指,其中一根手指,就是食指,指甲处并不是化妆的红色,而是呈现惨烈的乌红色,很显然,左手食指指甲被拔除了。

十只手指,死者独独被拔除左手食指指甲。这在前两起案子里,都发生过,而且是一模一样地被拔除左手食指指甲。

路鹤曾推测,凶手是想从死者身上留下一件物品,作为他连环犯罪的“炫耀资本”,至于为什么是左手食指指甲,这并不能断定原因,有可能第一次犯罪拔除的是左手食指指甲,后面就“因循守旧”,这是因为有许多连环杀人案凶手或多或少有些奇怪的“强迫症”。

正在她思虑时,她的眼球晃了一下,她忽然发现了什么。

“路鹤,凶手好像是在死者生前给她化的妆。”

路鹤:“……”

他问:“怎么看出来的?”

第153章 [VIP] 红妆连环杀人案(6)

实际上路鹤曾经通过前两次案情推测出过凶手很可能是在死者生前被化妆, 但是没有证据佐证。

因为口红这种颜料敷着在皮肤上,和人体皮肤上的勒痕不一样,勒痕的形成和血液有关, 可以判断生前和死后, 但是这种外着的颜料不一样,或者说现在还没有什么科技手段严格判断口红是在生前还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相关小说推荐

她从深渊归来

她从深渊归来

黄油柿子 / 文

为了向杀死自己的丈夫复仇,崔梅恩与魔鬼定下契约,死而复生,回到了人间。丈夫的继承人面容俊美,秀色可餐,于是她决定不再做一名忠诚的妻子。 n句话文案: 二十年前,崔梅恩死于丈夫的背叛。在痛苦与绝望中,她跪倒在魔鬼的脚下,以灵魂为代价,交换复仇的机会。 二十年后,崔梅恩重新回到了那座她丧命的宅邸。她的丈夫成为了帝国位高权重的公爵,丈夫的继承人用警惕的眼神注视着她,眼底却流露出了连他自己也未曾察觉的迷

都市 38万字 1个月前

农医用风水术养夫郎

农医用风水术养夫郎

疯狂更新 / 文

风水师宋九岳穿成了一个古代灾后流民。因为要灾后重建,他勉强得了个户籍,然后自己寻了个荒地做院子。院子还没撑起来呢,就有人给他说亲。宋九岳本来没有急着娶亲的意思,何况对方还是一个病重快没命的哥儿。却不想对方竟然是个万中无一的吉祥如意命格。宋九岳直接给了聘礼带回家。续命养身的风水阵摆起来,哥儿一日比一日的好不说,还给他带了福运进门。玄天命盘转动起来,指引着宋九岳带着自己的美壮夫郎找了一个子孙兴旺,招

其他 80万字 1个月前

和顶流组cp后我被迫爆红

和顶流组cp后我被迫爆红

空乌 / 文

林妄穿进了一本看过的花市文里,刚一睁眼,就看见床边有个性感到他鼻尖发烫的年轻男人。 两人一拍即合说睡就睡,事后男人还给林妄留了名片。 爽了一夜,林妄才回忆起剧情。 这本书的主角攻池渊是个音乐天才,有颜有钱有家世,十四岁出道,统治歌坛十年。 但他真实性格阴暗病|娇,还有一个非常变态的习惯——“欣赏别人痛苦的模样才有灵感”。 因此折磨得主角受凄惨绝望,几度自杀,最后发了疯强行he…… 林妄穿成的炮灰

都市 45万字 1个月前

偏执修罗场训狗指南[快穿]

偏执修罗场训狗指南[快穿]

木岁 / 文

【世界一完结吃吃】    有一类文,里面的主角总是被强、n、抹,受尽凌辱。  而时忻予,就穿到了这样的一本快穿文中。  问:穿成限制级文中的总受,面对36个想和你玩黄暴y的攻,你是选择躺平任草,还是东躲西藏?  时忻予微微一笑:我选择主动招惹,让他们臣服于我,对我言听计从。    毕竟他这个人啊,最擅长的就是蛊惑男人的心。    【假少爷沦为家族私宠后】  楚家大少傲慢娇纵目中无人,平日最喜欢对

都市 10万字 1个月前

降谷青梅,但前女友

降谷青梅,但前女友

晏咕咚 / 文

被诸伏亚纪子逮捕的犯人们都知道,如果你是真凶,遇到了她请乖乖束手就擒,不然打起来,她比你这个亡命徒还要亡命徒,要问为什么,大概是你们这样的人阻碍了她谈恋爱吧。 而她, 死在了黎明之前。 再醒来时,又回到降谷跟她说分手的那一天。 她没有理会青梅竹马乱七八糟的假借口,笑着回他:“祝你成功”。 ———— 卧底任务中,波本和苏格兰在和他们交易的另一组织见到了熟悉的,朝思暮念的人。 隔着河水遥遥相望,爆炸

都市 25万字 1个月前

她不喜欢清冷美人了(女尊)

她不喜欢清冷美人了(女尊)

baishui0122 / 文

沈随安是个被皇帝都纵容的闲散小姐。 她才华横溢,随性自由,谈吐文雅,为人和善,是被无数未出阁的少男惦记着的天边明月。 可以说,沈随安的前半生都是一路顺遂的,没受过任何委屈。 一直到她与那位顾小公子定下了婚事。 新嫁进来的顾云熙容貌昳丽,气质清冷,即使家道中落也高高地扬起下巴。 但好歹要一起搭伙过大半辈子的,沈随安用了十足的耐心去对待顾云熙。 他不想圆房,沈随安由着他,替他说谎;他不愿应付岳母岳父

其他 30万字 1个月前

本页面更新于
回到顶部
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