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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光却依旧凄凉。
鹿汀朝轻声说:“庄稷,你太差劲了。”
庄稷说:“我知道。”
鹿汀朝挣了一下四肢,却被圈得更紧:“……莫岭南比你更会挑礼物,还会做好吃的菜。”
缠在鹿汀朝腰上的手剧烈的颤抖着,如同远处不休不止的海浪。
滚烫的泪滴不知什么时候打湿了鹿汀朝后背的衣服,灼惹的温度烫得他战栗片刻,不知是痛是爽。
庄稷的声音几乎是哑涩的:“我知道。”
鹿汀朝被抱得快要没了力气,被迫感受着庄稷的体温,他再次闻到了自己最喜欢的那款香水味。
鹿汀朝闭了闭眼:“费修齐也比你好,庄稷,他比你年轻,比你帅气,他是港城最金贵的公子哥儿。”
鹿汀朝说:“庄稷,你比起他们太差了。”
“我知道,我知道。”
庄稷哀求着说,“朝朝,我怎样都可以,当三也可以!你要我,好不好?求求你,鹿汀朝,求求你!”
原本只一片的湿痕很快浸透了鹿汀朝上半后背。
庄稷整个人颤抖得不成样子,甚至必须靠着鹿汀朝才能勉强站住。
但哪怕这样,他依旧没有放开手。
鹿汀朝有些彷徨的目光向远方眺望。
天光乍破,最远处的天际线露出一丝微亮的日光。
隐约的,几不可见的。
鹿汀朝问:“庄稷,几点了?”
庄稷手上的手表是他自己代言的奢牌,全球仅有这一支的设计师款,钻石针蓝宝石表盘,媒体曾经猜测光这只表盘的那颗未切割蓝宝石全石就价值数亿,而最怪异的亮点则是表架几乎全部镂空,所以又得了个别名——骷髅。
名贵的宝石在熹微的日光下依旧夺目。
庄稷将表摘下来套在鹿汀朝手腕上,颤抖着手调整了好半天,也没将表带调到一个正好适合鹿汀朝尺寸的位置。
鹿汀朝却已经看到了时间。
他从庄稷怀里抬起脸,慢慢的,很轻的说:“六点十分了,庄稷哥哥。”
庄稷整个人陡然一怔。
鹿汀朝将手腕一扬,那块表从他腕上便掉下来,摔在了一旁的礁石上。
表盘清亮的一声脆响。
“我不喜欢这一支。”
鹿汀朝神色冷淡的看了那支表一眼,“你把蓝宝石拆下来给我镶个手链玩吧。”
庄稷近乎着迷的拥抱着鹿汀朝,他身上的香氛气味随着海风晕染开来,终于也漫上了鹿汀朝的衣口:“好。”
鹿汀朝没有再挣扎,却也没有任何回应。
他像是很认真的在一秒一秒数着时间。
直到某一分钟过去。
鹿汀朝道:“庄稷哥哥,到我们上学的时间了。”
一柄名为时间的尖刀毫不留情的从心脏的位置剖进了庄稷的五脏六腑,瞬间血肉淋漓,皮开肉绽,疼得他撕心裂肺。
透过再也无法决堤的泪水。
童年的庄稷和鹿汀朝仿佛跨越时光,在一个普普通通的早晨,就这样回到两人身边。
——“鹿汀朝,起床上学。”
——“我不上学,我爷爷会养我的,走开!”
——“别赖床,就是鹿爷爷让我来叫你的,快点起来。”
——“庄稷哥哥,我要睡觉……”
——“朝朝!”
——“有本事你把我从被窝里挖出来,背我去上学啊……要不我就不去,我要睡觉……”
海平面上升起了今天的太阳。
海风吹起鹿汀朝柔软的头发,他抬起头,对上面前人满眼血丝的眼睛。
鹿汀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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