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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老天眷顾吧,觉得我太苦了,才给我这份奇遇。我穿过了那个山洞,就遇见了你。”

想起初遇那天,宋开霁不禁再次感慨,人还是要做好事存好心,他要是没出手相助,这么大一个宝贝不就失之交臂了吗?“所以我是你在末世遇到的第一个人?这一定是天赐的缘分!”

没想到沈青听了这话却呆了一呆,认真回忆了片刻才道:“……不是。”

“啊?”宋开霁十分失望,明明他看见沈青的时候,就只有沈青和一只丧尸,怎么就不是第一个了呢?

“你不是我在这边遇到的第一个人。”两人说了半天的话,本是依偎在一起,此刻沈青却忽然坐直了身子,“在你之前,我还遇到过两个……三个人吧。一个变成了丧尸,就是被你杀了的那只。一个被丧尸吃了,还有一个跑了……他见过我不会被丧尸攻击。”

宋开霁一愣。

沈青烦躁地抓了抓头发,时隔太久,又发生了太多事,此刻沈青才回想起,竟然还有这么大一个隐患,一早就埋下了。他将当时发生的事情细细讲给宋开霁听:“那个人着实不是什么好人,一开始他想让我去杀丧尸,他们两个先跑。可我不敢杀,就跟着他们一起跑,他就绊了我一下,让我崴了脚。然后丧尸就越过我继续去追他俩了,他又把那个女人推倒,她就没我那么幸运,被丧尸给咬死了。”

“那人好像是姓冯,样貌我也还记得。”沈青咬了咬唇,这样的坏人知道了他不会被丧尸攻击的秘密,说不定会整出什么麻烦事呢。

“都这么久了也没发生什么,说不定那人早死了。”末世每天都在死人,那人听起来也没什么武力,只会推别人去挡,死了也很正常。宋开霁安慰沈青,沈青却不敢就这样放松警惕。

基地这么大,如果只是之前碰巧没遇上呢?他以后还是要多加小心,少在外人面前露面,多观察环境。最好他先找到对方,对方在明自己在暗,到时候想怎么处理都会方便许多。

“那以后,你就多留在家里,换我两边跑换物资。”宋开霁道,他身上没有那么多秘密,况且他还能瞬移,自己跑路比较方便。“就算来这边,也多待在家里,少外出见人,或者带个口罩什么的?”

沈青思索了一番,也没有别的办法了。好在他在安平县还有别的产业,兰塘村的作坊也刚刚起步,就算不来末世,也不至于“主内”。其实他比起刚来末世时,整个人的形象都大不相同,也就是一头长发不方便剪,仍顶着一个圆圆的小丸子。只是沈青谨慎惯了,不怕一万只怕万一。

定下了这件事,两人又说起安平县的产业:“……我在县城买了宅子,临街还有几间门面,租出去了三间,留了一间自己家做买卖,就卖炸淀粉肠和烤面筋。我在村里开了一个淀粉肠作坊,县城要是卖不掉,就拿到这边来卖。我看虞乐刚才畏手畏脚的,都不敢抬头看我,想来是怕自己是个累赘,我容不下她。”

沈青其实还是挺心疼这个小姑娘的,也并不介意多一口人吃饭,但不能把人养得理所当然了,给虞乐找点活儿干也不错:“到时候就让她去摆摊卖淀粉肠好了,或者看看她还与什么别的长处。”

宋开霁眼睛亮亮的看着沈青,满眼都是惊喜。他其实没有想到,沈青一个土生土长的古代人,仅仅接触了现代文明几个月,就已经成长到了这种地步。开店,开作坊,明明是在一些穿越小说中烂大街了的情节,可那是因为主角是现代人,拥有现代人的灵魂和见识、眼界。

通常来说,人是赚不到自己认知以外的钱的。物质决定意识,基础科学决定想象空间,对于现代人来说非常常见的事情,于古代人却可能想破脑袋也不能理解、做不到。然而沈青却做到了,并且是在没有任何现代人的直接帮助之下。

他的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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