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京赶考还分配老公吗?》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的意思是让赵宝珠正经娶一个妻子。果然还是气晕头了。太子低头,按了按额角,抬起眼,忽然道:
“孤记得,还有一坛酒埋在你家。”
这句话是对叶京华说的。
赵宝珠一愣,看向叶京华,便见他眉目微微一动,遂点了点头:“是。”
太子直起身靠在椅子上,一挥手:“去拿来。”
叶京华略顿一顿,便转头对下人道:“去将后院桂花树下地窖里的酒拿出来。”
下人连忙应下,转身去取酒。小叶府就在赵府隔壁,下人没有半刻钟就回来了,手上真提了一坛子酒,看起来有些年头了。
下人们将酒起开,给三位主子斟上,又上了一桌子精致的下酒小菜。那酒的香气极好,赵宝珠闻着有些馋,就低头喝了一口,没想到这酒不知是年头足了还是酿的东西的缘故,才一小杯下肚,赵宝珠就醉了。
叶京华眼疾手快地搀住他,对下人道:“送你们主子下去休息。”
这些下人都是他特意挑过,从叶府调过来的,从今往后就是专门伺候赵宝珠的下人。其中在小叶府照顾过赵宝珠的玥琴也在列。几个丫鬟上来,小心地搀住赵宝珠,将他带到里间去睡觉了。
太子一直看着赵宝珠的身影消失在屏风后,才收回来,重新放在叶京华身上。
“咱们也许久没单独喝过酒了。”
他举起酒杯,看向叶京华:“孤敬你一杯。”
连一句祝酒词都没有,也不知敬什么。叶京华却也没追问,敛目道:“不敢。”
嘴上说不敢,却抬起酒杯与太子碰了碰。
两人同时将手里的酒干了。之后,就默契地你一杯我一杯地喝起来。太子和叶京华对彼此其实是很了解的,他们是年轻一代里拔尖的青年贵族,从小都接受的是宫廷精英教育,就算有龌龊,也做不出来呈口舌之快骂街的事。
当着赵宝珠的面,碍着面子说一两句也就算了,如今只剩他们两个,再说那些话就没意思了。
两个男人就这样喝着闷酒,一句话也不说,屋里的气氛凝滞得可怕,伺候的下人大气也不敢出。
许久之后,一坛酒见了底。
这坛酒其实非常烈,一坛子喝下去,两个人都有些上脸。太子脸上有些酒气,姿态放松了些,大马金刀地坐在椅子上,手里摩擦着那坛子酒的瓶口:
“说起来,这坛酒还是孤去岭南之前埋下的。”他抬眼看向叶京华:“当时我们约好,要待孤得胜归来再开坛庆祝。”
谁知这一等就是四年。
现今酒开是开了,却不再是为了庆祝。
叶京华没有说话。
他的酒量其实没有常年混迹于军中的太子好,但是他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喝酒不上脸,因而此时依旧面色冷淡,不至于落于下乘。
太子盯着他,忽然向前倾身:“京华,看在我们这么多年交情的面子上,放过宝珠。”
叶京华蓦地抬起眼:“谈不上放过,我们是两情相悦。”
“呵。”太子哂笑一声,抬起眉毛:“这种话你在宝珠面前说说就行了。孤还不知道你是什么人?从小到大,你有想要的东西,哪样没弄到手?孙家是怎么被赶出京城的,早年那只五彩鹦哥是怎么落到你手上的,需要孤来提醒你吗?”
可以说在某种意义上,他们是最了解彼此的人。叶家父子关系不好,太子虽与元治帝亲近,但到底先是君臣,年轻时候有太多事情都是他们两个人一起干的。
太子明白叶京华翩翩君子外皮下的阴毒狡诈。叶京华也知道这个看似仁厚贤德的太子实际上的霸道专断。
闻言,叶京华罕见地没有直接怼上去。他顿了顿,缓缓转了转手中的酒杯,沉声道:“我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旁白君,是一个名为《排○少年》的动漫的旁白。 上岗前,他兢兢业业记了人物设定,背好台词。 上岗后,他才发现,这部动漫几乎没有旁白,解说员全部由隔壁队伍来看比赛的队员教练观众兼任。 旁白君无法完成绩效任务。 他收到了失业预警,无处可去,可怜巴巴。 位面管理局只好安排他加入剧情。 “要不……缩小工作范围,你挑个具体的队伍去解说吧?还可以顺便打打排球。” “锻炼身体,有益身心健康。”
都市 94万字 1个月前
纪元穿越到不知名朝代,醒来便被牛犊拱醒。 等他回过神,这才知道,自己竟然成一个八岁的孤儿放牛娃。 旁边朗朗读书声将他拉回现实。 纪元看看傻乎乎的牛犊,再看看旁边热闹的书塾。 从此放牛娃便多了个爱好,当旁听生! 私塾里堂哥笑话,村长孙子捉弄,说一个放牛娃也想考科举?做梦! 纪元根本不在乎。 今日放牛娃,明日状元郎。 他纪元就是要考科举! 秀才,举人,进士。 怎么考着考着。 好像真的要当状元? 许多
都市 215万字 1个月前
天幕向各个朝代开放了历史副本,每位皇帝都可派人参赛,获取丰厚奖励。 开局【崖山海战】副本,大宋最后一战,十万军民投海殉国! 挑战者—— 霍去病:淡定,我给大家表演一个绝地翻盘,犁庭扫穴,直取大都。 辛弃疾:一来就掉进墓,这波实属天糊开局。 于谦:拯救偶像文天祥,我义不容辞。 吕布(曲线救国版):帝若不弃,布愿拜为义父! 郑成功:都别在崖山死磕了,快随本王一起出海,镇压东南亚,横扫西方,建一个横跨
都市 202万字 1个月前
贺家家主死后,留下一位甚少露面的男妻。 新晋寡夫郁慈,被夜间附骨之疽的冷意,每晚醒来酸软的腰肢,和腿上的红痕逼得眼尾嫣红,一张粉白的脸蛋满是泪痕。 只能伏在别的野男人怀里,勾着男人的脖子奉上唇,可怜兮兮地哭道: “他回来了,你帮我好不好……” 男人的掌握住少年纤薄的腰,眸色黑沉,道: “我可以帮你,但你得给我些好处。” 刚软着身子从男人腿上下来的郁慈,转头就撞见归家不久的小叔子。 小叔子目光一扫
都市 30万字 1个月前
怀余,大四毕业生,车祸后醒来发现自己穿越到了虫族,成为了一名珍贵的雄虫。他作为一个接受过新思想教育的“人”,坚决反对雄虫对雌虫的欺凌和压迫,并提出了“有爱婚姻观”,这使得他成为了众雌虫的梦中情虫,每个接触过他的雌虫都会爱上他。 在这本名叫《某一天人类穿到虫族世界》的小说里,怀余是妥妥的主角攻,一路打脸无脑凶残的本土雄虫,收俘各大顶级雌虫。 阿缇厄是本土雄虫,是文中的一个小反派。 一切的不寻常都始
其他 52万字 1个月前
什么?!我长出了狐狸尾巴? 我不是狼吗? 云熙穿越了,变成了一只毛绒绒的狼崽子。 当幼崽的生活十分安逸,他都有些乐不思蜀了。 但是,谁能告诉他,为什么自己突然多长了一条尾巴啊喂? 云熙:坏了,我可能是只狐狸。 论一只狐狸混入了狼群会发生什么? 被杀掉or被宠上天 果然还是前者的可能性更大吧。 于是,云熙开始了自己拙劣的掩饰伪装。 殊不知这一切都被云清霄看在了眼中。 一开始,云清霄忧心忡忡:自家崽
其他 54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