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京赶考还分配老公吗?》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处去了。赵宝珠看着一人一马走远,偏头道:“少爷,你认识蓝兄?”
叶京华收回目光,淡淡道:“在宫中见过几次。”他顿了顿,道:“他是蓝都尉独子,现任御前侍卫。”
“御前侍卫?”赵宝珠吃了一惊,他还以为蓝煜只是寻常的士兵,不觉叹道:“好厉害。”
叶京华一顿,微微敛眸,目光凝在赵宝珠的侧脸上。赵宝珠对他的目光无所察觉,低声道:“蓝兄那样高大,真是威风。”说罢,他又奇怪道:“御前侍卫不因时时守在宫中保护圣上吗?他们都出来了,圣上的安危怎么办?”
叶京华幽幽收回目光,一只手虚揽着赵宝珠的腰背,护着他往人群外走,同时道:“御前侍卫又不止他一个。圣上时不时会轮换着派人出来做事。”
不过从今往后,他不介意让蓝煜在宫里待的久一些。
“原来如此。”赵宝珠点点头,对这样威武的职位十分感兴趣:“那要如何才能当上御前侍卫,是不是要武功极高者才能被选上?”
叶京华又看了他一眼,见赵宝珠两眼放光,一副兴致勃勃的样子,语气更淡了些:“也有一些是靠祖上荫封。”
“啊。”赵宝珠略有些失望,但很快又提起精神,好奇道:“那蓝兄腰间的剑呢,那是不是真的?是不是如传说中般削铁如泥、见血封喉?”
说话间,两人已走出人群。叶京华收回护在赵宝珠腰后的手,浓眉微压,侧脸透着些冷意:“自然是真的。”
赵宝珠这时才终于自他惜字如金的态度中琢磨出了什么,顿住话头。叶京华此刻似乎心情不算太好。
是不是他问的太多,少爷嫌烦。赵宝珠闭上嘴,小心地看了叶京华一眼,落后小半步跟在他后面。
此时已近三更,喧闹的人群褪去了许多,春日夜晚微凉的晚风带着河畔芳草的香气萦绕在赵宝珠鼻尖。他闷闷跟在叶京华身后,他深深吸了口气,又缓缓吐出来,想起终于找回的名帖,发觉自己心中在惊喜之余竟还有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惆怅。
找回了名帖,他应该第一时间向叶京华坦白自己的举人身份才是。
赵宝珠默默想着,小心地看了眼叶京华的背影。方才,他的话几次到了嘴边,却都没能说出口。还抢在蓝煜说出‘赵举人’三个字之前打断了他。可是瞒而不报,绝不是君子所谓。赵宝珠低着头,抬手摸了摸右胸口处放有名帖的地方,为什么会说不出口呢?最坏的情况不过就是叶京华将他视为巧言令色,乘机拉近与执宰之子关系的小人罢了——
想到这里,赵宝珠一顿,脑中浮现出叶京华冰冷睥睨的神情,心尖最柔软的地方就像是被是被人用手狠狠掐了一下一般。
赵宝珠抿了抿唇,脚步不禁慢了。心里一边难受一边暗暗骂自己,就这么舍不得叶府的荣华富贵吗?若是叶京华要赶他走,走不就是了,恩情往后他还上个十年五载又如何,总有一日能让叶京华相信他不是有意隐瞒的……
赵宝珠想的出神,没注意到前面的叶京华在发觉他没追上来时便停下了脚步,在原地等了等,此刻又折返了回来。
一道人影笼罩住赵宝珠。他一愣,眨了眨眼,一抬头便对上了叶京华微垂的眼眸。
他站在离赵宝珠一步之遥的地方,四周酒楼上的灯光暗了些,叶京华的眼眸犹如黑玉。
“在想什么?”
他低声问道。
赵宝珠怔怔看着他,不知为何,忽然脱口而出:“少爷,你会赶我走吗?”
四周的游人少了,气安静了些,赵宝珠略带茫然的声音分外清晰。叶京华十分明显地一愣,接着眉头渐渐蹙紧,朝赵宝珠迈出一步,目光紧凝在他脸上:
“你这是什么话。”
叶京华浓眉下压,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旁白君,是一个名为《排○少年》的动漫的旁白。 上岗前,他兢兢业业记了人物设定,背好台词。 上岗后,他才发现,这部动漫几乎没有旁白,解说员全部由隔壁队伍来看比赛的队员教练观众兼任。 旁白君无法完成绩效任务。 他收到了失业预警,无处可去,可怜巴巴。 位面管理局只好安排他加入剧情。 “要不……缩小工作范围,你挑个具体的队伍去解说吧?还可以顺便打打排球。” “锻炼身体,有益身心健康。”
都市 94万字 1个月前
纪元穿越到不知名朝代,醒来便被牛犊拱醒。 等他回过神,这才知道,自己竟然成一个八岁的孤儿放牛娃。 旁边朗朗读书声将他拉回现实。 纪元看看傻乎乎的牛犊,再看看旁边热闹的书塾。 从此放牛娃便多了个爱好,当旁听生! 私塾里堂哥笑话,村长孙子捉弄,说一个放牛娃也想考科举?做梦! 纪元根本不在乎。 今日放牛娃,明日状元郎。 他纪元就是要考科举! 秀才,举人,进士。 怎么考着考着。 好像真的要当状元? 许多
都市 215万字 1个月前
天幕向各个朝代开放了历史副本,每位皇帝都可派人参赛,获取丰厚奖励。 开局【崖山海战】副本,大宋最后一战,十万军民投海殉国! 挑战者—— 霍去病:淡定,我给大家表演一个绝地翻盘,犁庭扫穴,直取大都。 辛弃疾:一来就掉进墓,这波实属天糊开局。 于谦:拯救偶像文天祥,我义不容辞。 吕布(曲线救国版):帝若不弃,布愿拜为义父! 郑成功:都别在崖山死磕了,快随本王一起出海,镇压东南亚,横扫西方,建一个横跨
都市 202万字 1个月前
贺家家主死后,留下一位甚少露面的男妻。 新晋寡夫郁慈,被夜间附骨之疽的冷意,每晚醒来酸软的腰肢,和腿上的红痕逼得眼尾嫣红,一张粉白的脸蛋满是泪痕。 只能伏在别的野男人怀里,勾着男人的脖子奉上唇,可怜兮兮地哭道: “他回来了,你帮我好不好……” 男人的掌握住少年纤薄的腰,眸色黑沉,道: “我可以帮你,但你得给我些好处。” 刚软着身子从男人腿上下来的郁慈,转头就撞见归家不久的小叔子。 小叔子目光一扫
都市 30万字 1个月前
怀余,大四毕业生,车祸后醒来发现自己穿越到了虫族,成为了一名珍贵的雄虫。他作为一个接受过新思想教育的“人”,坚决反对雄虫对雌虫的欺凌和压迫,并提出了“有爱婚姻观”,这使得他成为了众雌虫的梦中情虫,每个接触过他的雌虫都会爱上他。 在这本名叫《某一天人类穿到虫族世界》的小说里,怀余是妥妥的主角攻,一路打脸无脑凶残的本土雄虫,收俘各大顶级雌虫。 阿缇厄是本土雄虫,是文中的一个小反派。 一切的不寻常都始
其他 52万字 1个月前
什么?!我长出了狐狸尾巴? 我不是狼吗? 云熙穿越了,变成了一只毛绒绒的狼崽子。 当幼崽的生活十分安逸,他都有些乐不思蜀了。 但是,谁能告诉他,为什么自己突然多长了一条尾巴啊喂? 云熙:坏了,我可能是只狐狸。 论一只狐狸混入了狼群会发生什么? 被杀掉or被宠上天 果然还是前者的可能性更大吧。 于是,云熙开始了自己拙劣的掩饰伪装。 殊不知这一切都被云清霄看在了眼中。 一开始,云清霄忧心忡忡:自家崽
其他 54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