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京赶考还分配老公吗?》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是没见过世面,也知道叶京华对自己是全然的好意。这世上除了父亲与村里的乡亲们,从来没有人对他这么好过。
“少爷——”
赵宝珠抬起头,眼中盈着亮光,忽然凭着一股冲动道:“少爷,若我说这次春闱我便要下场,你会相信吗?”
他略带紧张的声音在书房之中回荡开来。因是叶京华与赵宝珠说话,丫鬟早退了下去。屋里炭盆中的银丝炭静静烧着,爆出一点火星来,在安静的屋内传出一声脆响。
叶京华半垂着眼睫,半响后忽得笑开了,道:“你也太心急了些,就这么想甩开我去了?”他用手抚开赵宝珠耳畔的碎发,轻笑道:“会试前还有童试乡试,得先成秀才,才能在学政司挂上名。你且要在我这儿呆上几年呢。”
赵宝珠闻言,睫羽颤抖,张了张嘴,想要说什么,但想起丢失的名帖,终究还是什么也没说出来。
叶京华见他面上有一丝怅然,以为是赵宝珠心里失望,顿了顿,伸手将人搂在怀里,低声安慰道:”你若是真想下场,我明年差人给你买一个秀才功名来就是了。”
赵宝珠骤然抬起头,瞪大了一双猫儿眼:“怎么能这样!“
叶京华知道赵宝珠身上很是有点倔强的脾气,彼时不会答应,因而是故意逗他的。见赵宝珠一脸诧异的模样,仰头欢畅地笑起来。
赵宝珠反应过来叶京华又是在故意逗他,气得竖起柳眉,骂他:“少爷,你真坏!”
叶京华一手抚在他背上,笑得更加开怀。
·
此后,叶京华对赵宝珠的教导果然更加细致严格起来,尤其偏重于科举的策论。每日晨起先临字,接着讲义各种经义要问,下午则得每日写两篇策论出来,拿给叶京华评议。
赵宝珠惯是个能吃苦的,白日里做完这些不说,用完晚膳回房之后还要挑灯夜读,用了十二分的功。
这样一来二去,睡得便少了。因着皮肤白嫩,眼下渐渐落了小片青黑。
“我吃好了。”
早膳桌上,赵宝珠囫囵吞了两个包子,又速速将粥灌下肚,一抹嘴就拔腿向书房跑。邓云坐在桌上,皱眉看着赵宝珠慌里慌张的背影,转头对众人道:
“怪事,他是急个什么?脸色也不好看,不知道一天到晚都在忙些什么。”
桌子另一端的方理拿着包子,也接话道:“我前日巡视路过他的院子,都三更天了还亮着灯呢。”
邓云高高扬起眉,眼珠一转,低声道:“他也大了,会不会是在被窝里看那些画本——”
“呿。”他话说到一半,就被一声冷嗤打断。李管事冷眼瞥着邓云,拿筷子头指着他叱道:“你以为谁都跟你们这些个獐头鼠目的下流东西一样?宝珠勤奋得很,如今日日跟着少爷读书呢!”
邓云与方理闻言一惊,相互对视了一眼。他们都是自小在叶府中长大的家生子,叶京华幼时受叶老爷子教导时也都侍候在侧。可无论白天听了什么,都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上课还记得,下学后再问起来就一句话也说不出了。
“他?他行吗?”邓云诧异道。
李管事跟这个两个棒槌没什么话好说,颇不客气地翻了个白眼,甩下筷子站起来走了。
书房中,叶京华一只手执团扇,轻轻往炭盆里扇风。
另一边,赵宝珠正立在书桌前,右手提着狼毫笔聚精会神地写着字。他这几日勤奋用功,脸上刚养出的软肉又消了下去,显得尖下巴更加楚楚可怜起来。叶京华看着他,见赵宝珠写了一会儿,似是有些不适似的用力眨了眨眼睛,抬手用袖口在眼角上蹭了蹭。
“宝珠。”
叶京华的声音传来。
赵宝珠笔一停,抬起头,便见叶京华冲他招了招手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旁白君,是一个名为《排○少年》的动漫的旁白。 上岗前,他兢兢业业记了人物设定,背好台词。 上岗后,他才发现,这部动漫几乎没有旁白,解说员全部由隔壁队伍来看比赛的队员教练观众兼任。 旁白君无法完成绩效任务。 他收到了失业预警,无处可去,可怜巴巴。 位面管理局只好安排他加入剧情。 “要不……缩小工作范围,你挑个具体的队伍去解说吧?还可以顺便打打排球。” “锻炼身体,有益身心健康。”
都市 94万字 1个月前
纪元穿越到不知名朝代,醒来便被牛犊拱醒。 等他回过神,这才知道,自己竟然成一个八岁的孤儿放牛娃。 旁边朗朗读书声将他拉回现实。 纪元看看傻乎乎的牛犊,再看看旁边热闹的书塾。 从此放牛娃便多了个爱好,当旁听生! 私塾里堂哥笑话,村长孙子捉弄,说一个放牛娃也想考科举?做梦! 纪元根本不在乎。 今日放牛娃,明日状元郎。 他纪元就是要考科举! 秀才,举人,进士。 怎么考着考着。 好像真的要当状元? 许多
都市 215万字 1个月前
天幕向各个朝代开放了历史副本,每位皇帝都可派人参赛,获取丰厚奖励。 开局【崖山海战】副本,大宋最后一战,十万军民投海殉国! 挑战者—— 霍去病:淡定,我给大家表演一个绝地翻盘,犁庭扫穴,直取大都。 辛弃疾:一来就掉进墓,这波实属天糊开局。 于谦:拯救偶像文天祥,我义不容辞。 吕布(曲线救国版):帝若不弃,布愿拜为义父! 郑成功:都别在崖山死磕了,快随本王一起出海,镇压东南亚,横扫西方,建一个横跨
都市 202万字 1个月前
贺家家主死后,留下一位甚少露面的男妻。 新晋寡夫郁慈,被夜间附骨之疽的冷意,每晚醒来酸软的腰肢,和腿上的红痕逼得眼尾嫣红,一张粉白的脸蛋满是泪痕。 只能伏在别的野男人怀里,勾着男人的脖子奉上唇,可怜兮兮地哭道: “他回来了,你帮我好不好……” 男人的掌握住少年纤薄的腰,眸色黑沉,道: “我可以帮你,但你得给我些好处。” 刚软着身子从男人腿上下来的郁慈,转头就撞见归家不久的小叔子。 小叔子目光一扫
都市 30万字 1个月前
怀余,大四毕业生,车祸后醒来发现自己穿越到了虫族,成为了一名珍贵的雄虫。他作为一个接受过新思想教育的“人”,坚决反对雄虫对雌虫的欺凌和压迫,并提出了“有爱婚姻观”,这使得他成为了众雌虫的梦中情虫,每个接触过他的雌虫都会爱上他。 在这本名叫《某一天人类穿到虫族世界》的小说里,怀余是妥妥的主角攻,一路打脸无脑凶残的本土雄虫,收俘各大顶级雌虫。 阿缇厄是本土雄虫,是文中的一个小反派。 一切的不寻常都始
其他 52万字 1个月前
什么?!我长出了狐狸尾巴? 我不是狼吗? 云熙穿越了,变成了一只毛绒绒的狼崽子。 当幼崽的生活十分安逸,他都有些乐不思蜀了。 但是,谁能告诉他,为什么自己突然多长了一条尾巴啊喂? 云熙:坏了,我可能是只狐狸。 论一只狐狸混入了狼群会发生什么? 被杀掉or被宠上天 果然还是前者的可能性更大吧。 于是,云熙开始了自己拙劣的掩饰伪装。 殊不知这一切都被云清霄看在了眼中。 一开始,云清霄忧心忡忡:自家崽
其他 54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