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京赶考还分配老公吗?》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被玥琴打扮地像个团子,坐在离火炉最近的地方。身上的寒气被缓缓驱散,赵宝珠身上很快暖了起来,他抱着手炉,看着眼前静静燃烧的炭火,有些发愣。
叶京华在旁边见了他好几声,都没得到回应,轻轻皱起眉。刚才赵宝珠进来时他就见他脸上神色有些不对。难不成是在雪地里冻傻了?
片刻后,赵宝珠忽得回过神,抬头看向叶京华:“少爷,我拿了枣泥山药糕来。”
叶京华一愣,无奈笑道:“我看见了。”赵宝珠也是一愣,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说了蠢话,山药糕好好得放在桌上呢,遂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叶京华轻轻蹙眉,走进几步,低声问:
“宝珠,你怎么了?”他一只手搭在赵宝珠肩上,在他单薄的背脊上摸了摸:“可是冻病了?”
闻言,赵宝珠沉默好半天,才缓缓抬起头。眉头轻轻蹙着,眉眼间带着一丝忧色,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似的,抬头对叶京华道:
“少爷……此次春闱,你真的不去了?”
闻言,叶京华先是一怔,接着眉头微松。原来是这件事。
他右手抚过赵宝珠的肩膀,缓声问:“怎么突然说起这个。”
赵宝珠抿了抿唇,轻皱起眉头。上次李管事叫他来劝叶京华,他却无意间听到了叶京华与叶宴真的对话,故而劝叶京华去考试的话没能说出口。上次的对话他虽听得云里雾里,但是经过这段时间对皇宫朝堂的了解,也揣测出了些许意味来。
原本,他以为叶京华是顾忌着叶家风头太显才不得不藏拙,但现在看来,竟像是叶京华自己不愿意去似的。
赵宝珠轻咬了咬下唇,抬眼看向叶京华:“……我只是觉得以少爷的学问文采,不去的话甚是可惜。”
叶京华闻言一顿,接着面上带了些笑,故意打趣赵宝珠,伸手在的脸颊上轻轻一捻:“可是嫌我没挣个功名回来,给你们丢脸了?”
赵宝珠闻言双颊一红,瞪大了猫儿眼道:“绝没有这回事!少爷的文采我们都是知道的。”
叶京华微笑着在他旁边的椅子上坐下,一边道:“那上回还在外面闹得人仰马翻的。“
赵宝珠间他提打人的事,骤然闹了个大红脸,支支吾吾说不出话来:“我……上、上次那是——”
见他羞臊了,叶京华轻轻笑了笑,温声道:“我开玩笑呢。你能这般维护我,我很高兴。”
男子的声音如流水般清澈温和,赵宝珠愣愣他起头,便见叶京华伸手过来,手指轻轻抚过他的鬓发:
“只是那些闲人的话,不必多去管他。若是有不长眼的闹起来伤了你怎么办?”叶京华说道这里,顿了顿,接着道:“下次你出门,还是让方理陪着去。”
赵宝珠没主意他的后半句,皱起眉疑惑道:“但是那些人这样说你,少爷都不生气吗?”
叶京华微微一笑,道:“这有什么可生气的。”他见赵宝珠睁着双大眼睛,眉眼间透着股倔强,很是可爱,语气更加温和:“你刚上京城,还不清楚。这里虽外面看着好,却闲人颇多,是个最繁杂聒噪的地方。我要是为了这些事情生气,那才是没完没了。”
赵宝珠听了,讶然道:“竟是这样。”他又想起那天酒楼的两个书生。他们穿着打扮倒是精致考究,但确实背后嚼人舌根的货色,顿时冷声道:“哼。真是下作!京城这么多金银珠宝、笔墨纸砚,竟然就供养出这么一堆长舌鬼!”
他们村里连找本书来看都费劲,这些京城的公子儿们倒好,有爹娘供养他们上国子学,不好好读书却把劲儿全都使在盯着别人的短处上头!真是浪费了那些好笔好墨。
叶京华看他这么嫉恶如仇的样子,笑着拿来一盏茶,端到赵宝珠面前:“好了,别想了,又生一场好气。”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旁白君,是一个名为《排○少年》的动漫的旁白。 上岗前,他兢兢业业记了人物设定,背好台词。 上岗后,他才发现,这部动漫几乎没有旁白,解说员全部由隔壁队伍来看比赛的队员教练观众兼任。 旁白君无法完成绩效任务。 他收到了失业预警,无处可去,可怜巴巴。 位面管理局只好安排他加入剧情。 “要不……缩小工作范围,你挑个具体的队伍去解说吧?还可以顺便打打排球。” “锻炼身体,有益身心健康。”
都市 94万字 1个月前
纪元穿越到不知名朝代,醒来便被牛犊拱醒。 等他回过神,这才知道,自己竟然成一个八岁的孤儿放牛娃。 旁边朗朗读书声将他拉回现实。 纪元看看傻乎乎的牛犊,再看看旁边热闹的书塾。 从此放牛娃便多了个爱好,当旁听生! 私塾里堂哥笑话,村长孙子捉弄,说一个放牛娃也想考科举?做梦! 纪元根本不在乎。 今日放牛娃,明日状元郎。 他纪元就是要考科举! 秀才,举人,进士。 怎么考着考着。 好像真的要当状元? 许多
都市 215万字 1个月前
天幕向各个朝代开放了历史副本,每位皇帝都可派人参赛,获取丰厚奖励。 开局【崖山海战】副本,大宋最后一战,十万军民投海殉国! 挑战者—— 霍去病:淡定,我给大家表演一个绝地翻盘,犁庭扫穴,直取大都。 辛弃疾:一来就掉进墓,这波实属天糊开局。 于谦:拯救偶像文天祥,我义不容辞。 吕布(曲线救国版):帝若不弃,布愿拜为义父! 郑成功:都别在崖山死磕了,快随本王一起出海,镇压东南亚,横扫西方,建一个横跨
都市 202万字 1个月前
贺家家主死后,留下一位甚少露面的男妻。 新晋寡夫郁慈,被夜间附骨之疽的冷意,每晚醒来酸软的腰肢,和腿上的红痕逼得眼尾嫣红,一张粉白的脸蛋满是泪痕。 只能伏在别的野男人怀里,勾着男人的脖子奉上唇,可怜兮兮地哭道: “他回来了,你帮我好不好……” 男人的掌握住少年纤薄的腰,眸色黑沉,道: “我可以帮你,但你得给我些好处。” 刚软着身子从男人腿上下来的郁慈,转头就撞见归家不久的小叔子。 小叔子目光一扫
都市 30万字 1个月前
怀余,大四毕业生,车祸后醒来发现自己穿越到了虫族,成为了一名珍贵的雄虫。他作为一个接受过新思想教育的“人”,坚决反对雄虫对雌虫的欺凌和压迫,并提出了“有爱婚姻观”,这使得他成为了众雌虫的梦中情虫,每个接触过他的雌虫都会爱上他。 在这本名叫《某一天人类穿到虫族世界》的小说里,怀余是妥妥的主角攻,一路打脸无脑凶残的本土雄虫,收俘各大顶级雌虫。 阿缇厄是本土雄虫,是文中的一个小反派。 一切的不寻常都始
其他 52万字 1个月前
什么?!我长出了狐狸尾巴? 我不是狼吗? 云熙穿越了,变成了一只毛绒绒的狼崽子。 当幼崽的生活十分安逸,他都有些乐不思蜀了。 但是,谁能告诉他,为什么自己突然多长了一条尾巴啊喂? 云熙:坏了,我可能是只狐狸。 论一只狐狸混入了狼群会发生什么? 被杀掉or被宠上天 果然还是前者的可能性更大吧。 于是,云熙开始了自己拙劣的掩饰伪装。 殊不知这一切都被云清霄看在了眼中。 一开始,云清霄忧心忡忡:自家崽
其他 54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