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孽美人[重生]》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两位好友,辛瑷现在不可能再去修雕塑系的双学位,以后和这两位好友连认识都没机会,错过也可惜。
辛瑷思考了两秒,还是上到Q,去美院的大群里找到他们,私戳,说是很欣赏对方的画作想认识他们,进而发出邀请,询问他们俩明天晚上傅西泽请吃饭,要不要过来。
这两人受宠若惊,他们或多或少听说过油画系的辛瑷,却从不觉得会有交集,面对这份私人的邀约,两人很是惊讶,但还是爽快地同意了下来。
同一所美院同一届的同学,很容易相熟,而感情这玩意儿,多处处,就处出来了。
至于安稀元,周末他并不在宿舍,辛瑷也没想过邀请安稀元。
热热闹闹的官宣宴,没必要请仇人膈应自己,有些人会慢慢淡出你的人生,珍惜身边的人就好。
辛瑷敲定好大致人数,又拉个小群,商量饭店安排,以及饭后娱乐项目。
辛瑷这边的同学听说今天辛瑷吃的那家饭店味道不错,便也选择了这家饭店,反正没吃过,辛瑷他们试过觉得不错也不容易翻车,连娱乐项目也都选择了射箭,真的没射过箭,听着就挺好玩的。
这个小群傅西泽也在,他对这样的结果毫不意外,辛瑷的安排很棒,他这边的同学也都好评无数,狼人杀好玩,饭菜好吃,射箭超酷。
于是,一模一样的流程,周日也上演了一遍,一碗水端得特别平。
饭桌游戏玩的也是狼人杀,但和昨天不同,辛瑷和傅西泽都抽到了狼人。
傅西泽表现和昨天不太一样,昨天他和辛瑷处在对立面,恋爱入脑,发言不太积极,不想背刺辛瑷。
今天不然,他表述或许相对简单,但逻辑缜密,在引导大家投票上也颇为积极,辛瑷本身就属于游戏玩得很好的类型,有这种神仙一般的队友,狼人夫夫在饭桌上嘎嘎乱杀。
好人全凉,狼人大获全胜。
这顿饭辛瑷原本想买单,最后是傅西泽买的,连同射箭俱乐部要充的卡,也是刷的傅西泽的卡,司机的红包可给可不给,但傅西泽都给了,他还给辛瑷塞了个大大的红包。
辛瑷捏着厚厚的红包,大晚上开始担心他男朋友的财务问题,他请吃饭的那家饭店人均不便宜,辛瑷今天请的人比昨天还多了两个,射箭馆充卡更是两三千的充,还有给司机的红包,给辛瑷的红包。
辛瑷发出灵魂拷问:“你还有钱吗?”
傅西泽点点头:“有。”
辛瑷知道,傅西泽暑假在学调酒,说是学调酒,但其实就是在酒吧打工,一个月几千块还是有的,两个多月,多少还是能赚点钱,国庆期间酒吧兼职薪水应该还挺高的,但那是日薪,就国庆假期加上后边几天。
但是,他交了半年房租,城中村房租不算贵但半年下来也不低,他为了学调酒还买了很多酒以及调酒工具。
现在又刚开学,学费、书本费、杂七杂八,花销挺大的。
他哪里来的钱啊?
他又没有长辈给他零花钱?
他给自己塞的红包有一万块了吧?
辛瑷满脑子狗血套路在跑,要不是现在网贷不发达,他几乎怀疑他男朋友为了跟他谈恋爱借网贷了。
傅西泽眼角的余光瞥见辛瑷一副怀疑他犯法表情,眼角肌肉抽了抽,他语重心长地道:“辛瑷,我要真没钱,不会跟你谈恋爱的。”
辛瑷皱眉,不解。
傅西泽虽说没混进辛瑷这些人的圈子,但该有的见识还是有的,他知道辛瑷过的是怎样的生活,他答应和辛瑷谈恋爱,是因为他手头恰好有一笔钱,能让他谈的起恋爱,也确保辛瑷跟他谈恋爱之后生活条件不会下滑。
真穷得叮当响,不去搞钱,而去搞恋爱,这是搞笑吧。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辛禾雪死了两次,头一次是病死的边远小行星王储,后来投生到冷宫废妃的腹中。 他拖着沉疴病躯,吹一阵风三步路咳两次血,登临九五之位。 然后他就被毒死了。 有人问他:“你最想要什么?” 辛禾雪毫不犹豫:“活下去。” 绑定他的系统给了他一个承诺,只要他能够从那些目标对象身上获得足够的爱意值和虐心值,他可以到一个新的世界,长命百岁。 对辛禾雪来说,这个任务不难。 只是,他好像在每个世界里都有奇怪的病症……
都市 141万字 1个月前
刚刚获得了国内最高文学奖的文坛新星季言秋在前往颁奖典礼的路上意外穿越,眼前一黑一亮,就到了二十世纪末的伦敦街头,一个文豪们都不见踪迹的异世界。 季言秋沉吟片刻,决定不管三七二十一写本小说再说。 这里的文坛这么凋零,难道不是在等待他的到来吗?!至于那些还活着到处乱跑的文豪们,通通给我一起写小说! ——直到他异能觉醒,将钟塔侍从本部冻上,炸了半座大本钟后,季言秋望着阿加莎侍从长递过来的抵债合同,咽了
都市 98万字 1个月前
池望长得好看,学习好,有上进心,上着名牌大学h大,前途无量,唯独只有一个短板——穷,穷得裤兜子插进去都能露俩手指头。 因为这个他化身打工皇帝,四处兼职打工,势要给自己挣一个辉煌出路。 而谢司珩是h大的校草,高大俊美,冷如冰山,又听闻家境极好,以后会出国深造,即使如此,也挡不住前仆后继表白的男男女女。 这样的风云人物,本该跟池望毫无关系,偏偏一次意外,两人滚到了一块儿。 醒来后池望很懵逼,看看自己
都市 50万字 1个月前
简昱珩不喜欢哥哥那个叫宋若辰的秘书。 这位高岭之花,冷淡、聪明,从不出错,像完美精致的机器人。 但有一天,简昱珩发现宋若辰会读档。 饭局上,他哥夹菜,宋若辰转桌,所有人的目光都盯了过去,宋若辰哆嗦了一下。 下一秒,简昱珩发现自己刚吃完的鸡翅需要重吃了。 一切都回到了半分钟前,宋若辰矜贵地拿起公筷,给老板夹了个理想菜。 众人惊呼,宋助理简直完美。 简昱珩:?
都市 48万字 1个月前
一朝穿越到异世乡野,陆湛成了亲爹不疼后娘厌弃,兄弟姊妹避而远之的命硬灾星。 陆家在村里田地多粮食足日子过得滋润,老二读书考官,老三娶妻生子,偏偏让老大陆湛毛都没捞到一根,劳累而死。 ……当真是命如苦瓜。
其他 67万字 1个月前
问:穿越到了古代你想做什么?建功立业、封侯拜相还是良辰美景、美妾成群? 苏徐行:谢邀,人已穿越,正在卖咸鸭蛋,封侯拜相是不敢想了,美妾嘛…… 赵谨谋:美什么? 苏徐行:没什么…… 苏徐行“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醒来后成了书中的苏徐行。 一个因后宅腌臢而被了却一生的少年。 回想了半天剧情的苏徐行得出最重要的两个结论: 第一,苏家一家都不是好人 第二,绝对不要招惹赵谨谋
其他 62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