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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秋谢过他的好意,随后眨了眨眼睛,真心实意地说:“丛大人,您今天真可爱。”

丛容:?

大概是他疑惑的表情太明显,颜秋抬起手,暧昧地抚上青年的脸颊,狭长的丹凤眼里情丝浮动:“早知道您好这一口,我愿意当那出力的一方……”

下一秒,手便被人啪地打开了,颜秋嗷一声跳起来,愤怒瞪向来人。

炎朔一双漆黑的眸子冷冷看着他,周身释放出来的寒意让颜秋差点以为自己的人设不是小白花,而是小白菜。

不过,他之所以能成为圣城商会会长最钟爱的情人,靠的不单单是一张好皮囊和引以为傲的床上功夫,还因为他懂得看眼色。

来炎黄部落这半个月,颜秋已经知道眼前的漂亮少年是丛容唯一的私奴,除去外出狩猎的时间,其余时候两人几乎形影不离,部落里都在传炎朔是丛大人的情人。

不过以颜秋十三个情人的毒辣眼光判断,这话纯属扯淡,丛容看少年的眼神里没有半分情欲,比奈罗河里的水还要干净。

至于炎朔看丛容的……

颜秋摸摸自己肿起来的手背。

脏,比猫砂盆里的沙还要脏!

圣城小白花怒视少年,你特么自己吃不到也不让别人吃是不是?

炎朔淡淡道:“有虫子。”

颜秋:……

丛容没注意到两人间的机锋,他还沉浸在颜秋那一句“您今天真可爱”的后劲里。

异世大陆没有镜子,因此丛容只能跑到河边。

他其实也才十八岁,穿上干净减龄的白T,整个人看上去乖得不行,放在原世界正是深受姨姨们怜爱的类型。

不过因为他上辈子年纪轻轻就是名声在外的外科圣手,所以即便模样再嫩,医院上下也没人真敢把他当成普通十八岁的孩子,见到了都要尊敬地喊一声:丛医生。

“还是应该穿衬衫。”丛容无奈扶额。

他瞥了眼跟过来的炎朔,抱怨:“你也不提醒我一声。”

炎朔忍住笑意,替他整理了一下卷起来的T恤下摆。

“提醒什么?我觉得挺好看的,而且。”说到这儿,他顿了顿,意有所指,“而且,我不认为圣主眷属的身份会因为区区一件衣服就有所改变。”

丛容一想也是,不论他穿什么,他都是炎黄部落的祭司。

之后几天,丛容穿着T恤在部落里晃来晃去,族人和奴隶们见到他依旧恭敬如常,一口一个丛大人。

与此同时,毛莨五人的棉布衣服也做出来了。

大概是上衣加裤子的搭配太费布料,有了兽袍的例子在前,他们不约而同选择将上衣加长,演变成袍子,倒是和圣城的亚麻长袍有异曲同工之妙。

毛莨从未穿过如此柔软贴身的衣服,她原以为兽袍已经是十全十美的存在了,毕竟它足够保暖挡风,能帮助奴隶们顺利渡过大雪纷飞的凛冬。

但和棉袍一比,兽袍的缺点顿时暴露无疑。

首先,它实在太粗糙了。因为缺少碱液等现代化学试剂,导致这时候的兽皮鞣制得并不彻底,不仅质地坚硬而且带着一股动物的气味,时间一久,有些甚至已经发霉发臭。

可棉袍不会,它轻薄得像云朵一样,毛莨仔细闻过,没闻到任何奇怪的味道,干净得不得了。

丛大人给的这匹布不算小,但毛莨舍不得给自己做袍子,她给女儿红果做了一身,给炎卯做了两条棉内裤,剩下的布料全给红果的双胞胎儿女做成了小衣裳,足足有四套呢!

除去毛莨,其他几人,包括老祭司在内,也迅速将拿到手的棉布做成了袍子。

纯白色的棉袍在一众兽袍和光膀子的原始人中间仿佛高傲的孔雀落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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