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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彼此相识,三两成团,熟络地聊着各种话题。
第84章 醉酒
谈笑, 酒杯见底又被续满,周围宾客仿若千杯嗅这杯中液体,醉人的酒香扑面而来, 单是闻上片刻就已经有些醉意, 他简直不敢想那面不改色的宾客们。 好酒量。 行为, 这哪里是千杯不倒, 分明是酒精对亡魂没效果。换做她这种正常人,几清东南西北了。 她有些好笑地望向那几人,只见章祁月,低声提醒道:“哥,这酒醉人,少饮。” 杯中盛满的酒水, 点点头没有出声。 顾凝玖不禁咂舌,这么久没见他们, 这对师兄弟反而越不愧是同门师兄弟, 好一个情谊深厚。 引起其她宾客的好奇,远远望着,悄声谈论 这是一座幻城,在外飘荡的悲惨游魂都会心降世, 普度众生, 再无血流遍野的惨烈场景。 渐渐地, 城中便很少再出现新鲜的面孔。 举行一次, 但出席的宾客一回生二回熟, 很快便已经熟宴会同城主饮酒作乐, 在宴会中寻找新面孔, 章祁月和沈二楼,却没想到被几个热情的姐姐拉到一旁, 将他们团团围住,询小姑娘是第一次来到夜欢城?看着面生啊。” “这小娃娃真是生得水灵,你看这大眼睛多可爱。你们是姐妹吗?” “谁带你们过来的啊?是不是也久仰城主… 章祁月他们一时间脱不开身,只能顺着众人的话语如实回答,章祁月透所处的位置。 布于二楼角落处,阮秋盛特意寻了一处安静靠近墙体的位置,双手撑在围栏处,出神地望着杯中液体。他轻按心口,不知为何他踏入殿堂内,心口总仿佛被什么所牵扯, 短暂的安静被打破,他手持的酒杯与身旁突然出现的杯子相碰,便见到一个俊俏的男子耳边挂着坠饰,金灿灿的外表彰显着它的价值不菲,妆容被他精心打扮过,只并不知晓。 阮秋盛清楚地看见对方鼻翼 对方目光落在阮秋盛身上,在他的注视下将酒水饮下,空杯口对着阮秋盛嘴了他一眼,这人想做什么他不清楚,但他明白,对方在等自界中的酒局,明明都知晓酒喝多对身体有害,却偏偏一个学长,恭喜拿到大赛第一啊!这杯我敬你,我干了啊!”酒满上,我们今天不醉长,你平时天天忙着处理各种事情,好不容易放松一回,不喝点怎么行?我再给你倒点啊,!喝!!” 结果呢? 结果就是一群人吐得满地都是,连站起身都是是阮秋盛出了好酒量,那次的聚会恐怕酒店老板直接打120把他们从店里抬出去了。 ,虽然步伐依旧不稳,但足以冷静地拨打各种方接回。 而他,结完账后一个人扑进刺骨的冷风中,他拢起身上的羽绒服让身体回暖,就着夜色缓缓走机屏幕亮起,弹出了两条置顶的消息。 【母亲大人:祝你回家给你做最爱吃的菜。】 【小祁月:秋盛哥,恭喜!!我等你)】 轻咳声出现在耳边,阮秋,他抬起眼眸,那人还在旁边并未离开。阮秋盛,学着那个男子的动作,露出干净的杯底。 酒香充斥在口中,醇香回味无穷,可来,烧灼着喉咙,声,不着痕迹地舒展开眉毛,询问道:“请问是有更深,上下打量着阮秋盛,笑道:“酒量不错,看来我们是一路人顿,这杯酒的后劲让他有些眩晕感,他轻捏鼻尖悄悄上移手指,清醒不少。他侧头望着男子,不说话。 一路人?总不能是把他当成为了得吧? 他还真没猜错,下异,好似做贼般盯着四周,将他那原本秀地揽上阮秋盛的肩膀,阮秋盛瞥了一眼自己身后的墙壁,无路力避开这人的触碰,一声脆响打断他的动作。 散落的长发将她衣裙背后的花纹遮挡,修长的手指重新收回袖袍中,半翘起帕,当着那个人的面将每根手指又慢,好看的眼眸死死盯着男子,恨不得直接对着他脑门戳穿一个洞。 得正乐呵,自己端着托盘大摇大摆走过去,他特意易了容,不会被他们认出。 来得正巧,女子擦拭完手指极其厌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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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科医生丛容穿越了,穿到鸟不拉屎的异世大陆,成了一个……奴隶,还意外绑定了一个还债系统,初始债务值高到吓人,完不成任务就要被迫接受电疗。异世大陆地广人稀,野猪比非洲象都大,野鸡凶得能叨死人;没有厕所,没有农田,衣服是兽皮,房子是窑洞,原始人野蛮粗鲁,不爱洗澡,还全都惦记他的屁股。丛容:……你们不要过来啊!奴隶是不可能当奴隶的,为了不被电,为了吃上肉,也为了保卫自己的贞操,丛容决定攀攀科技树,让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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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风四起,正是初春,乍暖还寒的季节。 一辆白色私家车从远处缓缓驶入内部道路,七八个空闲车位,车子没有选择往前停靠,却悄悄停在了最不起眼的隐蔽角落。 稍许,车门打开,一只黑色高跟鞋从车内探出来,衬的脚踝纤细白皙。 车门“啪”一声合上,暖色格温风衣的女子,戴着平顶礼帽从车内出来。 “哒、哒、哒”,人来人往的柏油路上,不盈一握的腰肢晃动,那高跟鞋落在地上的步伐,都是那么引人注目,优雅清脆。 放眼这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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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当穿成狗血文中的炮灰nc,并在某个深夜偶遇文中那位灭了原主满门、让原主死得很惨但此刻却命悬一线的的大boss时,是该选aorb? a:英雄救美抱大腿,跟着大佬混口饭吃。 b:假装今夜没来过,尊重祝福个人命运。 “因为刚好遇见你……” bg很合时宜,徐篱山慎重斟酌后,表示他选择“or”:趁你病,要你命。 一颗毒药喂下去,徐篱山虔诚祈祷:哥们儿,一路平安,再也不见。 再问:很不幸,当上述选择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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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尽穿书了,穿成了一本仙侠文里的小炮灰。 书里的他是千年难遇的炉鼎体质,从小被师门像金丝雀似的喂药养着,又在魔界发难时被当做礼物送去讨好魔尊,被折磨至惨死,连尸体都不剩。 穿书后的林尽自然不会坐以待毙,他找了机会在赴死路上乘乱逃跑,半路天边却飞来一只黑球险些将他砸死。 黑球毛茸茸圆滚滚,还冒着烟。 带回去洗干净,原来是只小狗勾。 狗勾哪都可爱,就是太凶,但同是天涯沦落人,林尽和它相依为命,还是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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熬夜刷萌宠视频上头的云青岚眼前一黑,再睁眼就赶潮流穿越成了动物。 他自我安慰:没事,现在不做人的也不少,按照穿越前辈们的经验,就算穿动物了,也是猫科犬科一类,还能近距离撸一撸毛绒绒! 不过,这次穿越好像他想的不太一样? 看着自己锋利的喙部,森冷的钩爪,云青岚陷入沉默。 好吧,羽毛也是毛。 再说,撸不到自己,还能撸男朋友,云青岚蹭了蹭一旁睡觉的男朋友,收获一个迷迷糊糊的亲亲回应。 平日里吃吃睡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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