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托,我家师兄天下第一!》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正是目前的唯一解药。
阮秋盛瞬移至房内,喉中甜腥之气再也压制不住,晕开了桌面摊开的字迹。
红光在眼间跳动不止,从他踏出院落没多远,之前未能如愿的心魔便再次攀附上阮秋盛心头,在他烦乱的思绪中肆意驰骋。
入目又是相似的血海,阮秋盛依旧持剑站在山崖边,脚边传来呜咽声,顺着视线望去正是当年树林中相见的小兽。他低头注视了许久,像是提线木偶举剑刺穿心口,鲜血沿着玄生剑面滴落在山崖下汹涌的海水中,怒吼声紧跟其后,转身便见到几只母兽,由一变十,由十成百,成群结队,妖兽们带着震耳欲聋的吼声冲向阮秋盛。
此刻的阮秋盛已经被心魔话语所蛊惑,没有半点犹豫,剑起剑落,血溅三尺,染红了他的白衣,也显露出那双眼睛中越来越盛的杀意。
刹那间,周围环境却全都变了样。剑刃还滴着血,周围却是微风习习,春意盎然,不远处一道身影朝这边走来。
阮秋盛瞳孔骤缩,拿剑的手微微颤抖,他难得有些窘迫地看着自己脏污的血衣,本能地想要褪下外袍去掩盖住自己手中鲜血。
在小师弟眼中,他本该是如同清风明月的存在,圣洁温柔,不沾染风尘。而如今,有多么的不堪。
来人看不清眉眼,但从那被发冠束缚住的长发便能认出是章祁月,他迎风而来,身后的发丝被吹乱,却能从他轻盈的步伐中看出喜悦。
他在距离阮秋盛几步远的距离停下,声音中满是笑意:“大师兄,你来陪我吧。”
那双手摸上左心口,狠狠按压着衣衫,笑声逐渐消散:“你送我一剑,在这里。大师兄,你知道吗?特别疼。”泪水滴落,熟悉的哽咽声近乎让阮秋盛丢盔弃甲,“大师兄,让我还给你好不好?我们一起,别再丢下我了……”
哭声不止,那道身影却径直提剑上前,目标正是相同的伤口处。阮秋盛没有动作,只是张开手臂闭上眼,等待剑刃没入体内的一瞬。
小师弟想要就拿走吧……他没有半点怨言,他亏欠的太多。
可不等刺痛席卷全身,别处又出现一道充满少年气的声音:“大师兄,我明天还能来找你吗?”
阮秋盛猛然回神,他惊觉发现自己不知何时跌落在草丛中,低头竟看到自己手握玄生剑,而剑刃停在自己胸口不到半指的距离。
天旋地转,嘶吼声还在耳边盘旋,眼前景象变化万千一时间辩不出真假,他以玄生剑为支撑,一步步缓慢向前走。
几步一心魔,他在血海中沉浮,每当即将踏空坠入深渊,总会有道章祁月的残影将他从边缘拉回。时而混沌时而清醒,风度尽失,宛若疯魔。
原本只需一刻钟便可到达的路程,阮秋盛用了一个时辰。
回到客栈,他不敢多说话,害怕被沈琦看出端倪,只能在心魔再次出现时,狼狈地躲回房间。
再次跌入春景中,熟悉的身影坐在周边开满鲜花的秋千上,双腿悠闲晃动着。他扭头看向阮秋盛,跳下秋千满心欢喜喊道:“大师兄!”
别喊了……
阮秋盛定在原地,想要移开目光摆脱心魔,他明知接下来又会是小师弟被玄生刺伤的场景,可他贪得无厌,一遍又一遍地用目光勾勒着那道身影,深刻于心。
欣喜在下一瞬消散,正如阮秋盛所料,重复的场景再度重现,疑惑又带着委屈的声音落入阮秋盛耳边,尾音轻颤,好似小兽呜咽:“大师兄…为什么?”
别问了……
他快要疯了。
他想冲上前将章祁月抱在怀中,就这样紧紧抱着不松手。想告诉他从来不是被抛弃的存在,想和他说抱歉,想对他说太多话语……
哪怕穿心之痛,他也心甘情愿。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外科医生丛容穿越了,穿到鸟不拉屎的异世大陆,成了一个……奴隶,还意外绑定了一个还债系统,初始债务值高到吓人,完不成任务就要被迫接受电疗。异世大陆地广人稀,野猪比非洲象都大,野鸡凶得能叨死人;没有厕所,没有农田,衣服是兽皮,房子是窑洞,原始人野蛮粗鲁,不爱洗澡,还全都惦记他的屁股。丛容:……你们不要过来啊!奴隶是不可能当奴隶的,为了不被电,为了吃上肉,也为了保卫自己的贞操,丛容决定攀攀科技树,让现
其他 92万字 1个月前
冷风四起,正是初春,乍暖还寒的季节。 一辆白色私家车从远处缓缓驶入内部道路,七八个空闲车位,车子没有选择往前停靠,却悄悄停在了最不起眼的隐蔽角落。 稍许,车门打开,一只黑色高跟鞋从车内探出来,衬的脚踝纤细白皙。 车门“啪”一声合上,暖色格温风衣的女子,戴着平顶礼帽从车内出来。 “哒、哒、哒”,人来人往的柏油路上,不盈一握的腰肢晃动,那高跟鞋落在地上的步伐,都是那么引人注目,优雅清脆。 放眼这热闹
都市 31万字 1个月前
问:当穿成狗血文中的炮灰nc,并在某个深夜偶遇文中那位灭了原主满门、让原主死得很惨但此刻却命悬一线的的大boss时,是该选aorb? a:英雄救美抱大腿,跟着大佬混口饭吃。 b:假装今夜没来过,尊重祝福个人命运。 “因为刚好遇见你……” bg很合时宜,徐篱山慎重斟酌后,表示他选择“or”:趁你病,要你命。 一颗毒药喂下去,徐篱山虔诚祈祷:哥们儿,一路平安,再也不见。 再问:很不幸,当上述选择错误
都市 58万字 1个月前
林尽穿书了,穿成了一本仙侠文里的小炮灰。 书里的他是千年难遇的炉鼎体质,从小被师门像金丝雀似的喂药养着,又在魔界发难时被当做礼物送去讨好魔尊,被折磨至惨死,连尸体都不剩。 穿书后的林尽自然不会坐以待毙,他找了机会在赴死路上乘乱逃跑,半路天边却飞来一只黑球险些将他砸死。 黑球毛茸茸圆滚滚,还冒着烟。 带回去洗干净,原来是只小狗勾。 狗勾哪都可爱,就是太凶,但同是天涯沦落人,林尽和它相依为命,还是很
其他 130万字 1个月前
熬夜刷萌宠视频上头的云青岚眼前一黑,再睁眼就赶潮流穿越成了动物。 他自我安慰:没事,现在不做人的也不少,按照穿越前辈们的经验,就算穿动物了,也是猫科犬科一类,还能近距离撸一撸毛绒绒! 不过,这次穿越好像他想的不太一样? 看着自己锋利的喙部,森冷的钩爪,云青岚陷入沉默。 好吧,羽毛也是毛。 再说,撸不到自己,还能撸男朋友,云青岚蹭了蹭一旁睡觉的男朋友,收获一个迷迷糊糊的亲亲回应。 平日里吃吃睡睡,
其他 58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