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托,我家师兄天下第一!》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
第60章 苍生
奚昭璟还沉浸在把暗门弟子砸得鼻青脸肿的美好幻想中, 压根没听到沈琦的话。这飞来的书本在黑夜中简直就是不明飞行物,他以为又是沈琦在捉弄他,下意识地跳到一边躲开。
听到沉重的落地声, 他想都不想就合起折扇, 冲着前方愤愤道:“沈琦你以后能不能想点新鲜的点子?天天都是这一套, 我都快腻了!”
只可惜, 沈琦早就先一步回了客栈,要是听到了奚昭璟的怨念,他高低都要反驳几句。
“小少爷,这好像是本书。”跟在他身边的侍从习惯性地捡起地上物品。
自从有了这俩小祖宗闹腾,他不但要照顾自家少爷的衣食住行,还要随时清理两人互相搞出的恶作剧——前脚沈琦丢出个残花, 后脚奚昭璟就能扔回个烂果。
书?是什么新出的话本吗?
奚昭璟气焰顿消,他轻咳一声, 折扇挡住下半张脸, 眼神瞟向别处,手倒是老实地伸出来。
侍从赶忙双手捧过,奚昭璟接触到封面时就察觉到不对劲。什么话本能做工这么精致?摸上去极其平滑,没有普通纸张那种有些硌手的感觉。
他立刻走到还点着灯笼的店铺附近, 跟做贼似的拉着侍从躲进巷子里, 借着微弱的灯光认真看向手中书本。
只是一眼, 书本再次掉在地上。
侍从以为是自家少爷手滑没抓住, 重新捡起想要塞进奚昭璟手中, 却发现对方手抖个不停, 两眼发直。
这还得了?奚小少爷一定是劳累过度, 导致病发!侍从一下子慌了神,胡乱将书本揣进怀中, 急急忙忙想要拉着奚昭璟去寻沈琦,谁知他拽半天拽不动,奚昭璟宛如石像定在原地。
扯也扯不动,叫也没反应,小少爷不会是被什么鬼怪附体了吧?侍从吓得哭出声,想自己跑回客栈找人但害怕一转眼少爷就没了人影,待在身边又害怕自己小命不保,前后都是死路一条。
他只能哆哆嗦嗦地不停喊着“小少爷”,眼泪早就流一脸,胡乱糊了一把,吸了吸流出的鼻涕继续喊。跟哭丧一样,不知道的还以为京城又要多一具惨死的尸体。
也许是这声音太过于动人,那尊石像终于有了动作:“别叫了,没死。那本书拿出来,把书名读一遍给我听。”
苍天有眼,终于肯把他家少爷还回来了。侍从跪地砰砰两个响头,神叨叨说着一些话。又赶忙掏出手里那本书,手臂伸得老长,就着灯光眯缝着眼去读。
小少爷就是看了这本书才突然变得不对劲,一定是邪书,他把此生看过的几句经文颠来倒去默念好几遍,这才吞吞吐吐念道:“丹…丹修入…入……入门……习册。”
奚昭璟:“再念一遍。”
侍从苦着脸,只能硬着头皮继续读:“丹修……入门…习册。”
奚昭璟依旧重复着话语,折扇在他手中紧攥:“再念。”
发觉自己没有被邪术俯身,侍从也就胆子大了些,说话也不再磕巴,完整地说出了书名:“丹修入门习册。”
灯火通明的客栈中,沈琦晃着杯中凉水有些心不在焉,他不过就是提前走回客栈,这点路程也不该还没回来啊?总不能被妖物袭击了吧?那也不该啊,妖物都被赶到郊外了,害人的鬼影也被杀了,哪里还有不长眼的妖怪大晚上来?
思来想去,没得到说服自己的理由,无奈下他重重放下杯子,认命地走出客栈原路返回,去找那位少爷的踪迹。
还没走出多远,沈琦就被一旁暗处的动静吸引了过去,他并未盲目靠近,手指微动,用灵力去听取具体内容,从而更精准判断是否有妖物。
短短数秒,沈琦脸上表情变化极其丰富。他收回灵力,径直转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外科医生丛容穿越了,穿到鸟不拉屎的异世大陆,成了一个……奴隶,还意外绑定了一个还债系统,初始债务值高到吓人,完不成任务就要被迫接受电疗。异世大陆地广人稀,野猪比非洲象都大,野鸡凶得能叨死人;没有厕所,没有农田,衣服是兽皮,房子是窑洞,原始人野蛮粗鲁,不爱洗澡,还全都惦记他的屁股。丛容:……你们不要过来啊!奴隶是不可能当奴隶的,为了不被电,为了吃上肉,也为了保卫自己的贞操,丛容决定攀攀科技树,让现
其他 92万字 1个月前
冷风四起,正是初春,乍暖还寒的季节。 一辆白色私家车从远处缓缓驶入内部道路,七八个空闲车位,车子没有选择往前停靠,却悄悄停在了最不起眼的隐蔽角落。 稍许,车门打开,一只黑色高跟鞋从车内探出来,衬的脚踝纤细白皙。 车门“啪”一声合上,暖色格温风衣的女子,戴着平顶礼帽从车内出来。 “哒、哒、哒”,人来人往的柏油路上,不盈一握的腰肢晃动,那高跟鞋落在地上的步伐,都是那么引人注目,优雅清脆。 放眼这热闹
都市 31万字 1个月前
问:当穿成狗血文中的炮灰nc,并在某个深夜偶遇文中那位灭了原主满门、让原主死得很惨但此刻却命悬一线的的大boss时,是该选aorb? a:英雄救美抱大腿,跟着大佬混口饭吃。 b:假装今夜没来过,尊重祝福个人命运。 “因为刚好遇见你……” bg很合时宜,徐篱山慎重斟酌后,表示他选择“or”:趁你病,要你命。 一颗毒药喂下去,徐篱山虔诚祈祷:哥们儿,一路平安,再也不见。 再问:很不幸,当上述选择错误
都市 58万字 1个月前
林尽穿书了,穿成了一本仙侠文里的小炮灰。 书里的他是千年难遇的炉鼎体质,从小被师门像金丝雀似的喂药养着,又在魔界发难时被当做礼物送去讨好魔尊,被折磨至惨死,连尸体都不剩。 穿书后的林尽自然不会坐以待毙,他找了机会在赴死路上乘乱逃跑,半路天边却飞来一只黑球险些将他砸死。 黑球毛茸茸圆滚滚,还冒着烟。 带回去洗干净,原来是只小狗勾。 狗勾哪都可爱,就是太凶,但同是天涯沦落人,林尽和它相依为命,还是很
其他 130万字 1个月前
熬夜刷萌宠视频上头的云青岚眼前一黑,再睁眼就赶潮流穿越成了动物。 他自我安慰:没事,现在不做人的也不少,按照穿越前辈们的经验,就算穿动物了,也是猫科犬科一类,还能近距离撸一撸毛绒绒! 不过,这次穿越好像他想的不太一样? 看着自己锋利的喙部,森冷的钩爪,云青岚陷入沉默。 好吧,羽毛也是毛。 再说,撸不到自己,还能撸男朋友,云青岚蹭了蹭一旁睡觉的男朋友,收获一个迷迷糊糊的亲亲回应。 平日里吃吃睡睡,
其他 58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