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托,我家师兄天下第一!》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次章祁月站在旁边,他身为师兄,当然还是有些虚荣心,自然不愿在小师弟面前出糗。
模仿着章祁月的动作,小心翼翼护住根茎,一铲又一铲地挖土填土,动作极慢极轻,生怕带起的一丝风就能让这朵小花结束寿命。待他完成施肥最后一步,擦去额前汗水放松下来时,他得意地望向章祁月,却发现对方拿起餐盘正打算离开。
“等会!你不打算说什么吗?”
章祁月顿住脚步,不解地侧头望去。
沈琦错开脚步,将那朵种植成功的花朵完美地进入章祁月视线中。他两手摊开指向花朵,再次重复道:“我种花成功了。”
“我知道啊,所以种花临时小组现在解散。”
“你真的不说些......什么吗?”
章祁月自然明白沈琦想表达的意思,他继续装傻捧着餐盘疑惑道:“那师兄你刚刚种花的时候在想什么啊?”
“当然是让它活着啊!我都不敢用力,生怕它被一些外界因素压垮,我还是第一次...”话音停住,沈琦瞳孔骤然睁大,他还是第一次这样为一件事情收回暴露在外的獠牙,如同春日暖阳呵护弱小生命。
师尊说的敛戾平和,他做到了。
一声轻笑揽回他游离在外的思绪,沈琦抬头便撞进那明朗的笑容中。
“恭喜二师兄成功悟道。也恭贺二师兄,花朵栽培成功。”
沈琦有些感动,眼眶微红,鼻尖也开始泛酸。只可惜泪水还没聚在一起,就被逼散。
“那二师兄我先去闭关修炼,陪练费两个月后的比武大赛再支付。二师兄你要是没钱,送我两把剑也行。”
“三秒,滚出我的视线。”
“得嘞,这就滚。”
日夜交替,三个先后悟道的少年再没有见过面,只有屋前每天更换的食物证明着他们的存在,整个枫翠居安静得恍若只有邹煜一人。
没了那几个小孩闹腾,邹煜又重回到坐在台阶上玩树叶的日子。宗门大事全是邯绍在帮忙处理,繁杂小事邹煜随手一挥就由他们自行定夺去了。他本就不想坐这个位置,要不是自己是老宗主亲传弟子,现在他甚至都不会待在折戟宗,在宗门挂个虚名直接云游四方。
大门被推开,苏焱仍旧提着两瓶丹药走进枫翠居,轻置在邹煜身边,随后直接坐在旁边。邹煜垂眼卷起他散在身后的衣衫,念咒驱散灰尘,片刻后才重新将它放下。
“太久没打扫,别脏了衣服。”
“你坐在这,也这么讲究?”
“我又不在意这些,而且我衣服颜色深看不出来。”邹煜又撕下一段叶片,不等他进行下一个动作,自己身后轻纱被猛地撩起。净身术的凉意惊得他一抖,不敢置信地看向一旁认真施术法的苏焱。
这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木头也会开花了?孔雀终于想起来开屏了?
还不等他寻找合适的词汇调戏对方,不远处传来摔开房门的声音。下一瞬一道身影御剑而出,在即将落地时看清眼前场景,直接四仰八叉摔落在两人面前。
自家师尊衣服被苏前辈拎着,满脸享受的样子简直就是话本再现啊......
又是两阵巨响,苏焱和邹煜同时抬头望去,也瞬间让欢喜下山的阮秋盛和章祁月成了哑巴。时隔两个月不见,邹煜的那三个徒弟默契不减反增,三人彼此对视几眼,对曾经话本里的描述更是深信不疑,齐齐道:“恭喜师尊愿望成真。”
纸扇直直飞向三人,起哄的三人躲闪不及,一人挨了一记狠敲才老实站在邹煜面前。
“这两个月我天天给你们端饭盛饭,一出关就给我找事是吧?少废话,汇报情况。”邹煜仰头看着自家三个徒弟,总觉得好像长高了些,他放出神识探测了一番,嘴边笑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外科医生丛容穿越了,穿到鸟不拉屎的异世大陆,成了一个……奴隶,还意外绑定了一个还债系统,初始债务值高到吓人,完不成任务就要被迫接受电疗。异世大陆地广人稀,野猪比非洲象都大,野鸡凶得能叨死人;没有厕所,没有农田,衣服是兽皮,房子是窑洞,原始人野蛮粗鲁,不爱洗澡,还全都惦记他的屁股。丛容:……你们不要过来啊!奴隶是不可能当奴隶的,为了不被电,为了吃上肉,也为了保卫自己的贞操,丛容决定攀攀科技树,让现
其他 92万字 1个月前
冷风四起,正是初春,乍暖还寒的季节。 一辆白色私家车从远处缓缓驶入内部道路,七八个空闲车位,车子没有选择往前停靠,却悄悄停在了最不起眼的隐蔽角落。 稍许,车门打开,一只黑色高跟鞋从车内探出来,衬的脚踝纤细白皙。 车门“啪”一声合上,暖色格温风衣的女子,戴着平顶礼帽从车内出来。 “哒、哒、哒”,人来人往的柏油路上,不盈一握的腰肢晃动,那高跟鞋落在地上的步伐,都是那么引人注目,优雅清脆。 放眼这热闹
都市 31万字 1个月前
问:当穿成狗血文中的炮灰nc,并在某个深夜偶遇文中那位灭了原主满门、让原主死得很惨但此刻却命悬一线的的大boss时,是该选aorb? a:英雄救美抱大腿,跟着大佬混口饭吃。 b:假装今夜没来过,尊重祝福个人命运。 “因为刚好遇见你……” bg很合时宜,徐篱山慎重斟酌后,表示他选择“or”:趁你病,要你命。 一颗毒药喂下去,徐篱山虔诚祈祷:哥们儿,一路平安,再也不见。 再问:很不幸,当上述选择错误
都市 58万字 1个月前
林尽穿书了,穿成了一本仙侠文里的小炮灰。 书里的他是千年难遇的炉鼎体质,从小被师门像金丝雀似的喂药养着,又在魔界发难时被当做礼物送去讨好魔尊,被折磨至惨死,连尸体都不剩。 穿书后的林尽自然不会坐以待毙,他找了机会在赴死路上乘乱逃跑,半路天边却飞来一只黑球险些将他砸死。 黑球毛茸茸圆滚滚,还冒着烟。 带回去洗干净,原来是只小狗勾。 狗勾哪都可爱,就是太凶,但同是天涯沦落人,林尽和它相依为命,还是很
其他 130万字 1个月前
熬夜刷萌宠视频上头的云青岚眼前一黑,再睁眼就赶潮流穿越成了动物。 他自我安慰:没事,现在不做人的也不少,按照穿越前辈们的经验,就算穿动物了,也是猫科犬科一类,还能近距离撸一撸毛绒绒! 不过,这次穿越好像他想的不太一样? 看着自己锋利的喙部,森冷的钩爪,云青岚陷入沉默。 好吧,羽毛也是毛。 再说,撸不到自己,还能撸男朋友,云青岚蹭了蹭一旁睡觉的男朋友,收获一个迷迷糊糊的亲亲回应。 平日里吃吃睡睡,
其他 58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