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托,我家师兄天下第一!》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觉。
他觉得被人看扁了。
那位说书先生也没想到这家喻户晓的剧情还有人问,眯着小眼睛看清沈琦模样才恍然大悟,捋着稀疏的胡须,话语中满是深意:“小孩你没进过城吧?这书里内容没几个不知道的,后面剧情你要是想看,去街坊书摊问问就知道了。”
寻得目标的沈琦也不懒得再在意旁人神情,飞身直冲书摊。他甚至不用说出书名,只提起邹煜名字,店主就瞬间了然,摸出一本话本放在沈琦怀里。
“《折戟宗宗主二三事》?”沈琦疑惑地小声念出名字,在翻开书页后仿佛踏入新世界大门。
他彻底明白了为什么茶馆那些大人都用那副表情望着自己,这本书的后面内容根本就是......!简直不堪入目!!
但是,确实挺好看......他躲在无人处看完整本,长舒一口气,悄悄将它藏在储物袋中偷偷回山,还趁邹煜不注意时藏在书架最里侧。
好书需要藏起来,他本想之后也给小师弟看看,却不曾想因一时大意被书中主角拆穿秘密。
邹煜在不远处缓慢翻动书页,面无表情,连杀意都未曾泄露一分。沈琦打算老实跪地闭目等死,他已经做好了死无全尸的准备,因为往往这个时候的邹煜才是最可怕的。可在闭眼前他无意中向旁侧望去,正巧对上躲在石头后面打算逃跑的章祁月。
小师弟别跑啊!!!救救二师兄!!!!
章祁月是在画到第五百四十五道符咒时突然领悟到了技巧,总算能够造出持久性较长的结界了,这等好事他肯定迫不及待要去找师兄们炫耀一番。本想直奔山顶去找阮秋盛,又担心自己打扰到他练琴,便抱着符咒喜滋滋地跑到沈琦住所,不料正好撞见师尊故作惊讶的那一幕。
那个极其做作的神态差点把章祁月吓了个趔趄,赶忙屏住呼吸闪身躲在石头后面,透过绿叶缝隙观察情况。起初还一头雾水,在看到邹煜走进房间拿出一本书,他好像意识到了什么,在危险降临之前迅速开溜。
沈琦含着泪水目送章祁月离去,下一瞬就看到自家师尊拿剑快步走出门,甚至连看都不看自己一眼。心中警铃大作,沈琦连忙扑上前抱住邹煜小腿:“师尊息怒!师尊你万不能杀生啊,别动怒!!!”
“松开,我不杀人,我要找人理论。”
“啥?”
嚎叫声倏地顿住,沈琦依旧抱住不松手,但表情逐渐转为迷茫。邹煜紧捏着那本《折戟宗二三事》,封面都快要被泄出的灵力震碎。
“凭什么我是被压的那个?我倒要看看哪个不长眼的人写出来这么荒唐的文字!”
沈琦听到大为震撼,他手上泄了力任凭师尊身后红纱扫过自己面颊,就这样呆坐在原地化作石像。不知过了多久,他才恍然起身,带着一屁股灰尘直直跑向章祁月所在的地方。
完蛋了,他们家师尊好像疯了。
沈琦那没炫耀成功,章祁月自然将目标放在阮秋盛那里,顺带将这一手新鲜热瓜带给大师兄吃。
断断续续的琴音由远及近,却能在空气中捕捉到丝丝缕缕灵力,像是绸缎抚过碎雪,与它共散在天地间。章祁月脚步微顿,眉眼中透出欣喜,看来大师兄也彻底走入这修仙世界,领悟到了琴道。
阮秋盛盘膝而坐,肩边落满白雪却不曾拍落。手指划过琴弦又重新收回去,皱眉研究书中乐符。他前世从未认真研究过乐理知识,只是在社团活动中偶尔接触过钢琴,在旁人指导下勉强奏出几首儿歌。
邹煜给的书讲解很仔细,甚至将每根琴弦对应的音律都标注在图上,可想要弹出全曲,那就需要时间和悟性来解决得了。阮秋盛无奈叹气,伸手推开从刚刚就凑到自己身边的章祁月,眉心上挑笑道:“千遍符咒练好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外科医生丛容穿越了,穿到鸟不拉屎的异世大陆,成了一个……奴隶,还意外绑定了一个还债系统,初始债务值高到吓人,完不成任务就要被迫接受电疗。异世大陆地广人稀,野猪比非洲象都大,野鸡凶得能叨死人;没有厕所,没有农田,衣服是兽皮,房子是窑洞,原始人野蛮粗鲁,不爱洗澡,还全都惦记他的屁股。丛容:……你们不要过来啊!奴隶是不可能当奴隶的,为了不被电,为了吃上肉,也为了保卫自己的贞操,丛容决定攀攀科技树,让现
其他 92万字 1个月前
冷风四起,正是初春,乍暖还寒的季节。 一辆白色私家车从远处缓缓驶入内部道路,七八个空闲车位,车子没有选择往前停靠,却悄悄停在了最不起眼的隐蔽角落。 稍许,车门打开,一只黑色高跟鞋从车内探出来,衬的脚踝纤细白皙。 车门“啪”一声合上,暖色格温风衣的女子,戴着平顶礼帽从车内出来。 “哒、哒、哒”,人来人往的柏油路上,不盈一握的腰肢晃动,那高跟鞋落在地上的步伐,都是那么引人注目,优雅清脆。 放眼这热闹
都市 31万字 1个月前
问:当穿成狗血文中的炮灰nc,并在某个深夜偶遇文中那位灭了原主满门、让原主死得很惨但此刻却命悬一线的的大boss时,是该选aorb? a:英雄救美抱大腿,跟着大佬混口饭吃。 b:假装今夜没来过,尊重祝福个人命运。 “因为刚好遇见你……” bg很合时宜,徐篱山慎重斟酌后,表示他选择“or”:趁你病,要你命。 一颗毒药喂下去,徐篱山虔诚祈祷:哥们儿,一路平安,再也不见。 再问:很不幸,当上述选择错误
都市 58万字 1个月前
林尽穿书了,穿成了一本仙侠文里的小炮灰。 书里的他是千年难遇的炉鼎体质,从小被师门像金丝雀似的喂药养着,又在魔界发难时被当做礼物送去讨好魔尊,被折磨至惨死,连尸体都不剩。 穿书后的林尽自然不会坐以待毙,他找了机会在赴死路上乘乱逃跑,半路天边却飞来一只黑球险些将他砸死。 黑球毛茸茸圆滚滚,还冒着烟。 带回去洗干净,原来是只小狗勾。 狗勾哪都可爱,就是太凶,但同是天涯沦落人,林尽和它相依为命,还是很
其他 130万字 1个月前
熬夜刷萌宠视频上头的云青岚眼前一黑,再睁眼就赶潮流穿越成了动物。 他自我安慰:没事,现在不做人的也不少,按照穿越前辈们的经验,就算穿动物了,也是猫科犬科一类,还能近距离撸一撸毛绒绒! 不过,这次穿越好像他想的不太一样? 看着自己锋利的喙部,森冷的钩爪,云青岚陷入沉默。 好吧,羽毛也是毛。 再说,撸不到自己,还能撸男朋友,云青岚蹭了蹭一旁睡觉的男朋友,收获一个迷迷糊糊的亲亲回应。 平日里吃吃睡睡,
其他 58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