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师叔只想咸鱼》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你还挺骄傲的是吧?”
“难道这不值得骄傲高兴吗?”
巨鲸终于飞到了顾雪洄熟悉的地方,顾雪洄取出清霜剑踩上去,风里他的声音远远传来。
“我的意中人也喜欢我,我们心意相通,互相信任能够神魂交融,未来也能互相扶持一起修炼,我们是互相激励的对手,也是彼此的依靠……”
清霜剑走了好一段时间,拖曳出来的长虹还在。
顾澜生抬手召来,看着冰晶在指尖散开,慢慢微笑:“能认识这样的人,还能心意相通在一起,确实是很值得骄傲高兴的事。”
=======
按照云鹤城的城规,修士不得在凡人面前显化,因此顾雪洄在云鹤城外一个角落收了剑。
夏侯泰制造的浩劫在姜榭的逆转阵法下,只有修炼者不受影响,还记得,凡人则被消除了记忆,即使有的还记得些许片段,也只会觉得是一场梦而已。
云鹤城已经恢复成原来的样子。
不论修士还是凡人,都要老老实实从城门楼进去,街道熙熙攘攘,人们来来往往,日子一天接着一天,似乎和从前一样。
如酥的春雨过后,天更蓝。
顾雪洄一步一步走进城中,沿着街道走走停停,看到有趣的东西,还是会掏钱买下来。
他没有做特别出格的举动,就像是普通的游人,然而他的外貌着实突出,即使是惯常的微笑,也让无意转头看到他的小姑娘红了脸。
顾雪洄毫无所觉,买完东西向摊主阿伯道谢后,边走边吃着糖葫芦,至于吃不完的东西,一转身,趁着人不注意就塞到了袖子里。
位于自家客栈二楼的丹绮把这一幕看得一清二楚。
在她的对面是谢府君。
两人坐着的桌上摆着热茶和点心。
“我听说皇都那边派了人来暗访考察,其实以你的政绩,早就可以离开这里升迁了。府君当真不考虑调任升迁吗?”丹绮问道,“我以为世间的读书人做官,理想都是位极人臣,你在这里蛰伏多年,难道等的不就是这个机会吗?”
这场劫难云鹤城的凡人不知,位于云上城下面的皇都却不能装作不知。
广流仙宫那边早就做出来指示,说要让朝廷给谢府君记功。
云鹤城放在整个凡人皇朝中,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城市,更因为丹绮的霸道,来云鹤城任职的官员免不了夹在两边讨不到好。
着实不是个好差事。
这位谢府君出身云鹤城,可他来这里做官,丹绮也没给他特别优待。
云鹤城中的读书人都是抱着富贵发达后离开这里的想法,谢府君若非得罪朝中权贵被贬谪到这里,怕是一辈子都不会想要回来。
“确实如此。”谢府君捧着茶,顺着丹绮的目光望去。
以他凡人的目力,自然没法像丹绮一样看得那样清楚,不过也能看得出是顾雪洄了。
谢府君并没有像城中其他人一样被消除记忆,看到顾雪洄就这么如常地融入凡人集市,看着春光落在他的额上衣摆,如果不是自己还记得,也只会以为他是个富贵风流的公子哥。
直到顾雪洄走出长街尾消失不见,谢府君才继续道:“位极人臣是理想也是手段,我以前觉得,只有做大官才能做自己更多想做的事。”
济世安民,以福苍生,所处的位置越高,看似能做的事不少,其实身在云端早已看不到下面的景象。
“但其实,我早已实现自己想做的。这里很好,我想留下来。”
这里是他的家乡,他当然希望云鹤城能在劫难过后发展得更好。
“说实在话,要是把云鹤城交到别人手里,我还真不放心,”谢府君笑笑说,“而且要是换了新人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秒阮秋盛还在成人礼上高调领走小学弟章祁月,下一秒一阵惊雷将两人径直踹进陌生修仙界,一晃变成了门派内大师兄和三师弟。 清醒后才发现两人跪在殿堂前,面前一个白须长者拐杖狠敲地面:“把宗规背一遍。” 章祁月:“……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荒唐!阮秋盛,身为门派大师兄,背给你师弟听。” 阮秋盛:“…尊老爱幼,相互扶持?” 一朝回到解放前,纵使现代世界中两人成绩优异,但此时身处修仙界,想要活命只能从零
都市 35万字 1个月前
外科医生丛容穿越了,穿到鸟不拉屎的异世大陆,成了一个……奴隶,还意外绑定了一个还债系统,初始债务值高到吓人,完不成任务就要被迫接受电疗。异世大陆地广人稀,野猪比非洲象都大,野鸡凶得能叨死人;没有厕所,没有农田,衣服是兽皮,房子是窑洞,原始人野蛮粗鲁,不爱洗澡,还全都惦记他的屁股。丛容:……你们不要过来啊!奴隶是不可能当奴隶的,为了不被电,为了吃上肉,也为了保卫自己的贞操,丛容决定攀攀科技树,让现
其他 92万字 1个月前
冷风四起,正是初春,乍暖还寒的季节。 一辆白色私家车从远处缓缓驶入内部道路,七八个空闲车位,车子没有选择往前停靠,却悄悄停在了最不起眼的隐蔽角落。 稍许,车门打开,一只黑色高跟鞋从车内探出来,衬的脚踝纤细白皙。 车门“啪”一声合上,暖色格温风衣的女子,戴着平顶礼帽从车内出来。 “哒、哒、哒”,人来人往的柏油路上,不盈一握的腰肢晃动,那高跟鞋落在地上的步伐,都是那么引人注目,优雅清脆。 放眼这热闹
都市 31万字 1个月前
问:当穿成狗血文中的炮灰nc,并在某个深夜偶遇文中那位灭了原主满门、让原主死得很惨但此刻却命悬一线的的大boss时,是该选aorb? a:英雄救美抱大腿,跟着大佬混口饭吃。 b:假装今夜没来过,尊重祝福个人命运。 “因为刚好遇见你……” bg很合时宜,徐篱山慎重斟酌后,表示他选择“or”:趁你病,要你命。 一颗毒药喂下去,徐篱山虔诚祈祷:哥们儿,一路平安,再也不见。 再问:很不幸,当上述选择错误
都市 58万字 1个月前
林尽穿书了,穿成了一本仙侠文里的小炮灰。 书里的他是千年难遇的炉鼎体质,从小被师门像金丝雀似的喂药养着,又在魔界发难时被当做礼物送去讨好魔尊,被折磨至惨死,连尸体都不剩。 穿书后的林尽自然不会坐以待毙,他找了机会在赴死路上乘乱逃跑,半路天边却飞来一只黑球险些将他砸死。 黑球毛茸茸圆滚滚,还冒着烟。 带回去洗干净,原来是只小狗勾。 狗勾哪都可爱,就是太凶,但同是天涯沦落人,林尽和它相依为命,还是很
其他 130万字 1个月前
熬夜刷萌宠视频上头的云青岚眼前一黑,再睁眼就赶潮流穿越成了动物。 他自我安慰:没事,现在不做人的也不少,按照穿越前辈们的经验,就算穿动物了,也是猫科犬科一类,还能近距离撸一撸毛绒绒! 不过,这次穿越好像他想的不太一样? 看着自己锋利的喙部,森冷的钩爪,云青岚陷入沉默。 好吧,羽毛也是毛。 再说,撸不到自己,还能撸男朋友,云青岚蹭了蹭一旁睡觉的男朋友,收获一个迷迷糊糊的亲亲回应。 平日里吃吃睡睡,
其他 58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