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师叔只想咸鱼》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肆!”
收到求救的震雷宗长老来了!
第 153 章
震雷宗长老一到, 白水迹自觉自己找到了靠山,当即也不跑了,挺直腰板问广流仙宫意欲如何。
至于林融和任闲, 他没再放在眼里。
林融所称的轩紫剑宗现在就他一个, 也许还能再加一个任闲。白水迹不知任闲的修为到了哪里,预估他最多就是个元婴。
震雷宗这个长老虽然是灌药硬催出来的伪化神, 但打比自己境界低的元婴金丹还是一样不费吹灰之力。
刘琦诗刚从中州回来, 就被师尊苏月嘱咐过来看顾师妹卢秋心挑战天极塔。
原本她还觉得苏月担忧太过,这会儿只庆幸还好自己听话跟着走一趟了。
林融她是知道的, 当初在轩紫剑宗就是为了他请苏月去炼丹, 已经去世的贺石也是为了他才会去迭会山参战。
轩紫剑宗为这个弟子付出良多,可惜贺石一死, 贺怀霄出走长山流落其他地方,而林融和其他轩紫剑宗的弟子也没了消息。
被灭门的宗门弟子想要活下来无非就就是两条路, 一条是如同贺怀霄这样,远离原来的地方, 另一条则是并入新宗门。
卢秋心不是很爱讲震雷宗的事,刘琦诗也不会多嘴多舌去问,只是大约知道林融被严天瑞收在门下,似乎另有隐情。
以目前这情形看来,林融在震雷宗和白水迹肯定不合。
果然震雷宗的人就是很讨厌啊!
刘琦诗与带队的广流仙宫长老耳语几句, 而后笑笑退到一边,再与卢秋心小声说话。
震雷宗这个长老来的时候气势很足,但一看到广流仙宫这么多人,还是不由得在心里暗骂白水迹又惹事。
“我们震雷宗教训叛出宗门的弟子, 广流仙宫要插手吗?”他一来,先给这件事定性, 把林融和白水迹的矛盾定为震雷宗的自家事。
只要广流仙宫还要脸就不会平白插手。
“这当然是震雷宗自己的事,我们广流仙宫断没有越俎代庖的道理,”广流仙宫长老说道,“不过是我们广流仙宫下面的年轻弟子听说震雷宗弟子一样要挑战天极塔,顿时起了比试的心思,不知道震雷宗敢不敢应战?”
这当然不仅仅是两个宗门的弟子比试,还有相应的灵石资源做赌注。
正好这段时日长山州的修士对广流仙宫的实力颇有异议,正好借此展现一番。
虽然广流仙宫不太喜欢贺怀霄一个人压了他们一头,但一个宗门的总体实力,是由其下的门人同心协力一同支撑起来的。
贺怀霄所在的轩紫剑宗早已被震雷宗覆灭。广流仙宫与轩紫剑宗交情谈不上多深,只有苏月和贺石有私人关系,这一次贺怀霄因为天骄榜扬名后没有转投天衍宗或是中州其他宗门,广流仙宫是骄傲与有荣焉又心酸遗憾。
骄傲的是贺怀霄代表了长山州,日后兴义和不至于再下意识忽略长山州,特别是如果贺怀霄愿意代表长山州发声,长山州的兴义和以后就不用再捡其他州地剩下的东西了。
这受益的不仅仅是广流仙宫的弟子,长山州的修士也能享受到,对长山州的总体发展大有好处。
心酸遗憾的是自家精心培养的弟子不如一个野蛮生长的贺怀霄,广流仙宫之前与轩紫剑宗交情平平,在震雷宗出手灭门轩紫剑宗时袖手旁观,之后还被震雷宗坑了一把,损失不小。
根据宋意和姚采麓送回来的消息,贺怀霄不日将回到长山州。他回长山州是为了什么不言而喻,以他在天骄榜的表现,严天瑞必输无疑。
震雷宗剩下的这些人要怎么处理,想必贺怀霄一个人是忙不过来的。
广流仙宫不介意给贺怀霄卖个好。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秒阮秋盛还在成人礼上高调领走小学弟章祁月,下一秒一阵惊雷将两人径直踹进陌生修仙界,一晃变成了门派内大师兄和三师弟。 清醒后才发现两人跪在殿堂前,面前一个白须长者拐杖狠敲地面:“把宗规背一遍。” 章祁月:“……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荒唐!阮秋盛,身为门派大师兄,背给你师弟听。” 阮秋盛:“…尊老爱幼,相互扶持?” 一朝回到解放前,纵使现代世界中两人成绩优异,但此时身处修仙界,想要活命只能从零
都市 35万字 1个月前
外科医生丛容穿越了,穿到鸟不拉屎的异世大陆,成了一个……奴隶,还意外绑定了一个还债系统,初始债务值高到吓人,完不成任务就要被迫接受电疗。异世大陆地广人稀,野猪比非洲象都大,野鸡凶得能叨死人;没有厕所,没有农田,衣服是兽皮,房子是窑洞,原始人野蛮粗鲁,不爱洗澡,还全都惦记他的屁股。丛容:……你们不要过来啊!奴隶是不可能当奴隶的,为了不被电,为了吃上肉,也为了保卫自己的贞操,丛容决定攀攀科技树,让现
其他 92万字 1个月前
冷风四起,正是初春,乍暖还寒的季节。 一辆白色私家车从远处缓缓驶入内部道路,七八个空闲车位,车子没有选择往前停靠,却悄悄停在了最不起眼的隐蔽角落。 稍许,车门打开,一只黑色高跟鞋从车内探出来,衬的脚踝纤细白皙。 车门“啪”一声合上,暖色格温风衣的女子,戴着平顶礼帽从车内出来。 “哒、哒、哒”,人来人往的柏油路上,不盈一握的腰肢晃动,那高跟鞋落在地上的步伐,都是那么引人注目,优雅清脆。 放眼这热闹
都市 31万字 1个月前
问:当穿成狗血文中的炮灰nc,并在某个深夜偶遇文中那位灭了原主满门、让原主死得很惨但此刻却命悬一线的的大boss时,是该选aorb? a:英雄救美抱大腿,跟着大佬混口饭吃。 b:假装今夜没来过,尊重祝福个人命运。 “因为刚好遇见你……” bg很合时宜,徐篱山慎重斟酌后,表示他选择“or”:趁你病,要你命。 一颗毒药喂下去,徐篱山虔诚祈祷:哥们儿,一路平安,再也不见。 再问:很不幸,当上述选择错误
都市 58万字 1个月前
林尽穿书了,穿成了一本仙侠文里的小炮灰。 书里的他是千年难遇的炉鼎体质,从小被师门像金丝雀似的喂药养着,又在魔界发难时被当做礼物送去讨好魔尊,被折磨至惨死,连尸体都不剩。 穿书后的林尽自然不会坐以待毙,他找了机会在赴死路上乘乱逃跑,半路天边却飞来一只黑球险些将他砸死。 黑球毛茸茸圆滚滚,还冒着烟。 带回去洗干净,原来是只小狗勾。 狗勾哪都可爱,就是太凶,但同是天涯沦落人,林尽和它相依为命,还是很
其他 130万字 1个月前
熬夜刷萌宠视频上头的云青岚眼前一黑,再睁眼就赶潮流穿越成了动物。 他自我安慰:没事,现在不做人的也不少,按照穿越前辈们的经验,就算穿动物了,也是猫科犬科一类,还能近距离撸一撸毛绒绒! 不过,这次穿越好像他想的不太一样? 看着自己锋利的喙部,森冷的钩爪,云青岚陷入沉默。 好吧,羽毛也是毛。 再说,撸不到自己,还能撸男朋友,云青岚蹭了蹭一旁睡觉的男朋友,收获一个迷迷糊糊的亲亲回应。 平日里吃吃睡睡,
其他 58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