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师叔只想咸鱼》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排得更高,也就是天衍宗敢这么吹了。”
“这天下新一代的剑道第一,我看还说不好是谁呢……”
“我说,你们别说天衍宗了,之前天衍宗的长老已经发过一次火了,别提那个姓顾的了,人家都没来……不如看看那个贺怀霄——不到百岁的元婴后期,这修炼速度比那些天才体质也不差啊!”
“确实是,人家还是小地方小门派出来的,等天骄榜一结束,兴阳派和天衍宗不得抢破头?”
“贺怀霄不会去这些大宗门的,”有和贺怀霄熟识的接道,“他亲口和我说过,天骄榜过后要回长山州,不可能留下。”
“长山州那地方不是鸟不生蛋的地方么,这个贺怀霄的机缘未免太好,他的剑剑身是凰羽金做的,剑柄还有仙泪星铁,这是什么逆天运气?”
“长山州轩紫剑宗……我曾去长山州游历过,这种专门修剑的宗门我应当有印象才是,怎么不记得有这个宗门?”
“他不是长山州来的,他是坐跨州飞船从湘汀州来的,话说湘汀州上一次的那个李若,这次转投了兴阳派,就没人了?”
“湘汀州啊,你们不知道吗?湘汀州势力大洗牌了,之前的第一高手李渡河死了!”
“确实是,据说是有外来修士把李渡河杀了,不仅仅是李渡河,好几个岛主都死在那个外来修士手里。李若这才远走湘汀州转投兴阳派寻求庇护。”
光幕外议论纷纷,光幕内,第二轮的一对一挑战厮杀正式开始。
第 140 章
三百人进去第二轮, 只有前两百有排名,才能让天下人记住你的名字。
都进入到第二轮,当然要争抢这个排名, 而且还要越高越好。
名次排列在光幕上显现, 第二轮要么死亡或者选择主动退出,否则只能战斗到底。
选中自己想要挑战的人, 自有光幕将他们与其他人隔开。
贺怀霄没有意外自己会被李若选中。
他们本就是不死不休的关系, 银白软剑与定光剑碰撞。
万千莲花法相外化,片片花瓣舒展绽放, 花瓣飘飞如雨落, 杀机浓厚。
李若凌空而立,红衣猎猎, 白发散乱,他手握银白软剑, 于法相杀机中与贺怀霄过招。
灰白的眼瞳金光一闪,是毫不掩饰的狠厉, 他不仅要杀了贺怀霄,连顾雪洄也逃不过。
随着李若的出剑动作,乱飞的花瓣与他一起动作,蜂拥涌向贺怀霄要将他淹没。
吞噬了李渡河后,李若的修为短时间内从化神初期到化神中期, 法相外化一出来,蕴含的法则比之前更加深刻。
贺怀霄神情凝重,不敢轻敌,定光剑剑光明亮, 一剑一剑破开无数花瓣。
莲花花瓣碎裂,眨眼间生成更多莲花, 继续向贺怀霄攻伐而来。
铿锵声不断,围观的人都为贺怀霄捏一把汗。
李若在上一届天骄榜就名列十七,以元婴的修为挑翻过化神,百年后修为进步神速,若不是时间太短,来不及好好炼化,李若的境界还能继续晋升。
很明显,比起周擎宇,李若的法相更加恐怖,一展现出来就引来阵阵惊呼,皆认为贺怀霄凶多吉少,暗叹可惜。
李若身法轻灵,银白软剑迅捷,贺怀霄腾空旋转刚避开直刺,银白软剑就随局势变化,剑身弯曲化成弧形,上撩意图穿刺贺怀霄握剑的右手。
定光剑比起银白软剑更宽且更短,软剑的弯曲就是战斗优势,对敌之人难以预判银白软剑会从哪个刁钻角度突然冒出来。
然而不等银白软剑弯曲触碰到,贺怀霄的定光剑已经先一步橫剑,剑锋堪堪扫过李若的脖颈,逼他不得不临时变招防守。
“这一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秒阮秋盛还在成人礼上高调领走小学弟章祁月,下一秒一阵惊雷将两人径直踹进陌生修仙界,一晃变成了门派内大师兄和三师弟。 清醒后才发现两人跪在殿堂前,面前一个白须长者拐杖狠敲地面:“把宗规背一遍。” 章祁月:“……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荒唐!阮秋盛,身为门派大师兄,背给你师弟听。” 阮秋盛:“…尊老爱幼,相互扶持?” 一朝回到解放前,纵使现代世界中两人成绩优异,但此时身处修仙界,想要活命只能从零
都市 35万字 1个月前
外科医生丛容穿越了,穿到鸟不拉屎的异世大陆,成了一个……奴隶,还意外绑定了一个还债系统,初始债务值高到吓人,完不成任务就要被迫接受电疗。异世大陆地广人稀,野猪比非洲象都大,野鸡凶得能叨死人;没有厕所,没有农田,衣服是兽皮,房子是窑洞,原始人野蛮粗鲁,不爱洗澡,还全都惦记他的屁股。丛容:……你们不要过来啊!奴隶是不可能当奴隶的,为了不被电,为了吃上肉,也为了保卫自己的贞操,丛容决定攀攀科技树,让现
其他 92万字 1个月前
冷风四起,正是初春,乍暖还寒的季节。 一辆白色私家车从远处缓缓驶入内部道路,七八个空闲车位,车子没有选择往前停靠,却悄悄停在了最不起眼的隐蔽角落。 稍许,车门打开,一只黑色高跟鞋从车内探出来,衬的脚踝纤细白皙。 车门“啪”一声合上,暖色格温风衣的女子,戴着平顶礼帽从车内出来。 “哒、哒、哒”,人来人往的柏油路上,不盈一握的腰肢晃动,那高跟鞋落在地上的步伐,都是那么引人注目,优雅清脆。 放眼这热闹
都市 31万字 1个月前
问:当穿成狗血文中的炮灰nc,并在某个深夜偶遇文中那位灭了原主满门、让原主死得很惨但此刻却命悬一线的的大boss时,是该选aorb? a:英雄救美抱大腿,跟着大佬混口饭吃。 b:假装今夜没来过,尊重祝福个人命运。 “因为刚好遇见你……” bg很合时宜,徐篱山慎重斟酌后,表示他选择“or”:趁你病,要你命。 一颗毒药喂下去,徐篱山虔诚祈祷:哥们儿,一路平安,再也不见。 再问:很不幸,当上述选择错误
都市 58万字 1个月前
林尽穿书了,穿成了一本仙侠文里的小炮灰。 书里的他是千年难遇的炉鼎体质,从小被师门像金丝雀似的喂药养着,又在魔界发难时被当做礼物送去讨好魔尊,被折磨至惨死,连尸体都不剩。 穿书后的林尽自然不会坐以待毙,他找了机会在赴死路上乘乱逃跑,半路天边却飞来一只黑球险些将他砸死。 黑球毛茸茸圆滚滚,还冒着烟。 带回去洗干净,原来是只小狗勾。 狗勾哪都可爱,就是太凶,但同是天涯沦落人,林尽和它相依为命,还是很
其他 130万字 1个月前
熬夜刷萌宠视频上头的云青岚眼前一黑,再睁眼就赶潮流穿越成了动物。 他自我安慰:没事,现在不做人的也不少,按照穿越前辈们的经验,就算穿动物了,也是猫科犬科一类,还能近距离撸一撸毛绒绒! 不过,这次穿越好像他想的不太一样? 看着自己锋利的喙部,森冷的钩爪,云青岚陷入沉默。 好吧,羽毛也是毛。 再说,撸不到自己,还能撸男朋友,云青岚蹭了蹭一旁睡觉的男朋友,收获一个迷迷糊糊的亲亲回应。 平日里吃吃睡睡,
其他 58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