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师叔只想咸鱼》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即使心里再不愿意,也不得不承认,姚采麓这个师兄做得确实不错。
反正他肯定是不会特意去提醒底下的小师弟。
像是察觉到他心中所想,姚采麓陡然转过身来:“其他弟子不会像宋师弟一样。”
“嗯???”
宋意瞪眼,才快走几步要追上去,姚采麓已经走开不见身影。
姚采麓说得很有道理,高空罡风不是可以开玩笑的,广流仙宫曾经就为此付出了大把灵石,宋意没必要和自己过不去,跨州飞船正式起航前就回了船舱。
船舱内的大厅乌泱泱满是激动的小弟子,宋意一向独来独往,跟着坐下来喝茶休息,却没有一个人和他搭话。
跨州飞船正式起飞后,第五凤带了兴义和的管事过来训话,讲明注意事项。
宋意眼睛在厅内转了一圈,没看到姚采麓。
他随手抓了个弟子问话。
得知姚采麓居然还没忙完,宋意惊讶一瞬,喃喃道:“就算是修炼之人精力旺盛,也没有当驴子使的道理吧?”
“……”
小弟子可不敢觉得姚采麓是驴子,小声道:“听说中州的宗门气派得很,我们这次作为长山州唯一参加的修仙宗门,肯定不能太寒碜。”
所以姚采麓忙上忙下,就只是为了好看?
宋意觉得荒谬:“面子是实力挣来的,再好看内里是草包有什么用?”
身为宗门内的首席大弟子,姚采麓就是广流仙宫的门面,这会儿就该养精蓄锐,给其他十三州那些眼睛长在头顶上的人好好瞧瞧!
而且……
出身长山州修仙世家的宋意比其他小弟子知道更多——天骄榜不仅仅是其他十三州天才的扬名地,也是顶级宗门的挖墙角地!
刘琦诗家宋意是知道的,若是真的能在天骄榜拿到好名次,中州有大宗门看上她,她肯定会头也不回地离开广流仙宫!
单是宋意自己,也被家族提点过,若是觉得中州有比广流仙宫强的宗门,比如兴阳派,比如天衍宗愿意收他,立即跪下送上敬师茶不要犹豫,至于其他的,家里会搞定。
宋意不觉得广流仙宫有什么不好的,虽然比起那两个天下第一宗是差了些,可是也没有那么差吧?
听说兴阳派强调有教无类,不会在乎弟子出身,就算是人妖混血,只要天赋足够,在天骄榜表现出色,他们会招揽。
反而是天衍宗,眼高于顶,更喜欢从小培养弟子,这种半路投靠的不要。而且他们还对弟子的出身有要求。
宋意还听说,天衍宗以及一些依附天衍宗的宗门弟子对不是纯人族血脉的修士有偏见。
——得让姚冰块注意些才是。
宋意问明白姚采麓在哪里就走了。
“我就说宋师兄和姚师兄关系还是很好的吧!”背后的小弟子得意洋洋。
还没完全离开的宋意脚步一顿,犹豫了一会儿,还是继续往前走。
……真不知道这些小弟子不好好修炼,整天在想些有的没的做什么。
天清气朗,又是冰原州难得的好天气。
跨州飞船停靠在港口,如同一座真正的高楼。
秦天逸是知道跨州飞船从冰原州去到中州免不了要经过湘汀州,依照湘汀州那群魔修妖修的性子,大概是要经历一些波折。
虽然不知道贺怀霄顾雪洄是怎么到冰原州来的,在湘汀州经历过什么,秦天逸在上船之前还是同两人说好,虽然可能要耗费一些时间或者多花些钱,但只要安分守己,他们肯定能到达中州的。
顾雪洄听了,和贺怀霄对视一眼,跟着颔首:“是,这个秦少主有经验,肯定是听你的。”
秦天逸道:“确实是,放心吧,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秒阮秋盛还在成人礼上高调领走小学弟章祁月,下一秒一阵惊雷将两人径直踹进陌生修仙界,一晃变成了门派内大师兄和三师弟。 清醒后才发现两人跪在殿堂前,面前一个白须长者拐杖狠敲地面:“把宗规背一遍。” 章祁月:“……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荒唐!阮秋盛,身为门派大师兄,背给你师弟听。” 阮秋盛:“…尊老爱幼,相互扶持?” 一朝回到解放前,纵使现代世界中两人成绩优异,但此时身处修仙界,想要活命只能从零
都市 35万字 1个月前
外科医生丛容穿越了,穿到鸟不拉屎的异世大陆,成了一个……奴隶,还意外绑定了一个还债系统,初始债务值高到吓人,完不成任务就要被迫接受电疗。异世大陆地广人稀,野猪比非洲象都大,野鸡凶得能叨死人;没有厕所,没有农田,衣服是兽皮,房子是窑洞,原始人野蛮粗鲁,不爱洗澡,还全都惦记他的屁股。丛容:……你们不要过来啊!奴隶是不可能当奴隶的,为了不被电,为了吃上肉,也为了保卫自己的贞操,丛容决定攀攀科技树,让现
其他 92万字 1个月前
冷风四起,正是初春,乍暖还寒的季节。 一辆白色私家车从远处缓缓驶入内部道路,七八个空闲车位,车子没有选择往前停靠,却悄悄停在了最不起眼的隐蔽角落。 稍许,车门打开,一只黑色高跟鞋从车内探出来,衬的脚踝纤细白皙。 车门“啪”一声合上,暖色格温风衣的女子,戴着平顶礼帽从车内出来。 “哒、哒、哒”,人来人往的柏油路上,不盈一握的腰肢晃动,那高跟鞋落在地上的步伐,都是那么引人注目,优雅清脆。 放眼这热闹
都市 31万字 1个月前
问:当穿成狗血文中的炮灰nc,并在某个深夜偶遇文中那位灭了原主满门、让原主死得很惨但此刻却命悬一线的的大boss时,是该选aorb? a:英雄救美抱大腿,跟着大佬混口饭吃。 b:假装今夜没来过,尊重祝福个人命运。 “因为刚好遇见你……” bg很合时宜,徐篱山慎重斟酌后,表示他选择“or”:趁你病,要你命。 一颗毒药喂下去,徐篱山虔诚祈祷:哥们儿,一路平安,再也不见。 再问:很不幸,当上述选择错误
都市 58万字 1个月前
林尽穿书了,穿成了一本仙侠文里的小炮灰。 书里的他是千年难遇的炉鼎体质,从小被师门像金丝雀似的喂药养着,又在魔界发难时被当做礼物送去讨好魔尊,被折磨至惨死,连尸体都不剩。 穿书后的林尽自然不会坐以待毙,他找了机会在赴死路上乘乱逃跑,半路天边却飞来一只黑球险些将他砸死。 黑球毛茸茸圆滚滚,还冒着烟。 带回去洗干净,原来是只小狗勾。 狗勾哪都可爱,就是太凶,但同是天涯沦落人,林尽和它相依为命,还是很
其他 130万字 1个月前
熬夜刷萌宠视频上头的云青岚眼前一黑,再睁眼就赶潮流穿越成了动物。 他自我安慰:没事,现在不做人的也不少,按照穿越前辈们的经验,就算穿动物了,也是猫科犬科一类,还能近距离撸一撸毛绒绒! 不过,这次穿越好像他想的不太一样? 看着自己锋利的喙部,森冷的钩爪,云青岚陷入沉默。 好吧,羽毛也是毛。 再说,撸不到自己,还能撸男朋友,云青岚蹭了蹭一旁睡觉的男朋友,收获一个迷迷糊糊的亲亲回应。 平日里吃吃睡睡,
其他 58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