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师叔只想咸鱼》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上的护山大阵,源源不断的障目烟霞由此生出。
从袖中抽出折扇展开扇了扇, 姜榭引风而立:“啊——”
除了姜榭旁边的凡人,旁边其他观景的游人忍不住望过来,翘首以待。
姜榭一身广袖白衣,再手持一把折扇, 外表十分有迷惑性,至少其他游人都相信, 他是蕴藉风流饱读诗书的大才子,正在等他张口吟出锦绣篇章。
姜榭收起折扇在掌心一拍,迎着缥缈云雾大声感慨:“好啊——”
整个城门楼忽然静了一瞬。
嗯?
然后呢?
其他游人等了等,迟迟没有等来大才子文采斐然的后续。
姜榭再次展开扇子,不紧不慢地晃了晃。
感觉到周围游人的怨念不满,姜榭挑了挑眉:“嗯?然后呢?”
“……”
其他游人一脸见鬼的表情,完全想不到姜榭肚子里空空没有半点墨水。
发现姜榭原来是个草包,其他游人不再把注意力放到姜榭身上,反倒是姜榭旁边的青中年忍俊不禁:“小兄弟有意思!”
姜榭得意一挑眉:“是吗?我也这样觉得,可惜世人不懂得欣赏,可惜了可惜了!”
他说话的时候不忘展扇扇风,架子十足。
青中年郎朗一笑,跟着附和。
姜榭三分颜色就敢开染坊,当即将青中年引为知己。
他端详了一会儿青中年的样貌,这人面上皱纹不多,一双眼却深邃包含风霜,看来人生经历颇多。衣着布料极好,却是旧样式且袖口有缝线痕迹,穿了极久。
如果真的要按照年纪排序相称,姜榭说是青中年的太爷爷都没问题。
那可不太行,姜榭用折扇戳戳自己的脸颊,他面上可是玉树临风风华绝代潇洒不羁等等可以添加一系列美好词汇形容的清俊少年。
“我虚长姜兄弟几岁,若不嫌弃,可以叫我一声哥哥。”青中年姓谢,自称是云鹤城本地人。
“我看谢哥哥不像是这里久住的,倒像是刚从外面回乡的。”
姜榭从善如流地改了称呼,更加欣赏这个十分会看眼色的凡人了。
比起姜榭这种从小生长在仙门,除了术法修炼别的不会,这位才是真正的大才子。
十年前名满皇都的状元,十年后因为党争遭遇贬谪回乡做了云鹤城的府君。
白日断案理政,闲暇游山玩水,亦或是帮着云鹤城里的老夫子,他曾经的启蒙夫子管管那帮闲不住的捣蛋鬼。
听到谢府君这么说,姜榭哈哈一笑更加畅快,和对面人摇着折扇,很是得意:“我果然没算错。”
青中年府君笑得温文尔雅,看着潇洒快意的白衣年轻人,眼底有细微的泪光闪过。
十年前,也是这么一个清朗月夜,有一个仙人从头顶飞过,后来他们又在繁盛的皇都相遇。
谢府君脱口道:“云山雾涌仙踪现,月影波摇鹤梦长。”
姜榭用折扇敲着掌心,连连感叹:“好诗好诗!”
谢府君谦虚摆手:“姜兄弟谬赞了。”
姜榭道:“怎么能算是谬赞,我是真心实意地觉得你这诗很好。我听说这云鹤城有过仙人御鹤,仙鹤守城的传说,早就向往已久,就是不知道这传说是真是假。”
谢府君微笑道:“传说故事就只是传说故事,虚幻传奇才能让人向往——姜兄弟不就是被这传说吸引过来的吗?”
话是这个话,但姜榭可不是真的因为这个传说来到云鹤城的。
天衍宗这次派出来长山州的小队秉承低调作风,以姜榭为首,暗中摸寻探访任闲的行踪,找回庚玄镜。
夏侯泰最后感应到庚玄镜的位置就离云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秒阮秋盛还在成人礼上高调领走小学弟章祁月,下一秒一阵惊雷将两人径直踹进陌生修仙界,一晃变成了门派内大师兄和三师弟。 清醒后才发现两人跪在殿堂前,面前一个白须长者拐杖狠敲地面:“把宗规背一遍。” 章祁月:“……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荒唐!阮秋盛,身为门派大师兄,背给你师弟听。” 阮秋盛:“…尊老爱幼,相互扶持?” 一朝回到解放前,纵使现代世界中两人成绩优异,但此时身处修仙界,想要活命只能从零
都市 35万字 1个月前
外科医生丛容穿越了,穿到鸟不拉屎的异世大陆,成了一个……奴隶,还意外绑定了一个还债系统,初始债务值高到吓人,完不成任务就要被迫接受电疗。异世大陆地广人稀,野猪比非洲象都大,野鸡凶得能叨死人;没有厕所,没有农田,衣服是兽皮,房子是窑洞,原始人野蛮粗鲁,不爱洗澡,还全都惦记他的屁股。丛容:……你们不要过来啊!奴隶是不可能当奴隶的,为了不被电,为了吃上肉,也为了保卫自己的贞操,丛容决定攀攀科技树,让现
其他 92万字 1个月前
冷风四起,正是初春,乍暖还寒的季节。 一辆白色私家车从远处缓缓驶入内部道路,七八个空闲车位,车子没有选择往前停靠,却悄悄停在了最不起眼的隐蔽角落。 稍许,车门打开,一只黑色高跟鞋从车内探出来,衬的脚踝纤细白皙。 车门“啪”一声合上,暖色格温风衣的女子,戴着平顶礼帽从车内出来。 “哒、哒、哒”,人来人往的柏油路上,不盈一握的腰肢晃动,那高跟鞋落在地上的步伐,都是那么引人注目,优雅清脆。 放眼这热闹
都市 31万字 1个月前
问:当穿成狗血文中的炮灰nc,并在某个深夜偶遇文中那位灭了原主满门、让原主死得很惨但此刻却命悬一线的的大boss时,是该选aorb? a:英雄救美抱大腿,跟着大佬混口饭吃。 b:假装今夜没来过,尊重祝福个人命运。 “因为刚好遇见你……” bg很合时宜,徐篱山慎重斟酌后,表示他选择“or”:趁你病,要你命。 一颗毒药喂下去,徐篱山虔诚祈祷:哥们儿,一路平安,再也不见。 再问:很不幸,当上述选择错误
都市 58万字 1个月前
林尽穿书了,穿成了一本仙侠文里的小炮灰。 书里的他是千年难遇的炉鼎体质,从小被师门像金丝雀似的喂药养着,又在魔界发难时被当做礼物送去讨好魔尊,被折磨至惨死,连尸体都不剩。 穿书后的林尽自然不会坐以待毙,他找了机会在赴死路上乘乱逃跑,半路天边却飞来一只黑球险些将他砸死。 黑球毛茸茸圆滚滚,还冒着烟。 带回去洗干净,原来是只小狗勾。 狗勾哪都可爱,就是太凶,但同是天涯沦落人,林尽和它相依为命,还是很
其他 130万字 1个月前
熬夜刷萌宠视频上头的云青岚眼前一黑,再睁眼就赶潮流穿越成了动物。 他自我安慰:没事,现在不做人的也不少,按照穿越前辈们的经验,就算穿动物了,也是猫科犬科一类,还能近距离撸一撸毛绒绒! 不过,这次穿越好像他想的不太一样? 看着自己锋利的喙部,森冷的钩爪,云青岚陷入沉默。 好吧,羽毛也是毛。 再说,撸不到自己,还能撸男朋友,云青岚蹭了蹭一旁睡觉的男朋友,收获一个迷迷糊糊的亲亲回应。 平日里吃吃睡睡,
其他 58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