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内斯小说
  1. 吉内斯小说
  2. 都市小说
  3. 小师叔只想咸鱼
  4. 30-40
设置

30-40(24 / 30)



《小师叔只想咸鱼》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

任闲跟着人群出了黑市以后,尽量挑人多的地方走,兜兜转转,跟着其他人来到之前的秘境出入口。

这里虽然也在迭会山的范围内,却已经属于长山州各大宗门管理的范围,有宗门的修士在这里脱去马甲寻找靠山底气,没有宗门的散修来这里寻求庇护。

强行压□□内窜动不断膨胀的灵气,任闲环顾一圈,看到不远处竟然有几个混在人群中的魔修,再远一些,是御剑飞来的顾雪洄。

他不能被任何一方找到。

任闲下意识往后退了几步,寻找可以躲藏的地方。

眼角余光看到一个熟悉的人影,任闲面色一变,想要扭转身形躲开,却不想反而是贺怀霄先上来拍了拍他的肩膀打招呼。

“你没事就好,我听说黑市里头有不少元婴殒命,还担心你也遭遇不测……”

虽然没有亲眼见到树根老人是如何用四绝封印阵困住大批修士的,可单单是听他人讲述,贺怀霄就担忧不已,现在看到任闲6安然无恙,贺怀霄的心放下一半。

“我……”任闲苦笑,正想说几句话赶紧离开,然而还是没能忍住,一张口就喷出一大滩鲜血。

从中州到湘汀州,再从湘汀州到长山州,任闲很清楚自己招惹的是什么样的势力,对手有多强悍。

在遇到贺怀霄以前,他众叛亲离孤家寡人,自己过好自己,第二天醒来能看到灿烂的阳光,就是最大的胜利。一个人孤独地向一个目标前进,孤立无援,他也从未想过向谁求助,有谁能帮他。

现在,他距离查清真相只差一步之遥,所有的材料都已经集齐,只要他突破化神,就可以开始搜查曾又夏逃逸的那缕神魂!

“我……”

任闲喉中满是腥臭味,想来是那颗混元丹已经开始完全发挥药效,他只能先全力压抑住免得引来天劫晋升。

这场景贺怀霄何其熟悉,立刻道:“既然道友说我们是朋友,那我就一定要帮你这一次了。”

第 39 章

除了任闲, 顾雪洄也注意到了那几个在兜来兜去找人的魔修。

不用多加思考,就知道他们也是来找任闲的。

丹绮之前给顾雪洄透漏过任闲在湘汀州的大概情况,说是任闲接连惹了好几个成名老宿, 这才一直被追杀。

顾雪洄稍稍一顿, 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跟在这几个魔修后面。

庚玄镜并不是攻伐防御类法器, 而是更偏向辅助类, 庚玄镜能使使用者心境清明,感悟天地法则大道, 检验自身提升修为。此外, 庚玄镜还能追踪神魂,能起制约作用。

修士在元婴以前, 神魂无法脱离本体,身死则神灭;元婴之后, 神魂寄身元婴于紫府蕴养,元婴不死神魂不灭;化神之后, 修士神魂更加坚韧,可以脱离身体单独行动。庚玄镜因为其追踪神魂的特殊能力,对化神以下的修士可以说是毁灭性的打击,而就算是化神以后的修士,被庚玄镜追踪也好不到哪里去, 基本上十四州无所遁形,天涯海角都能找到。

在天衍宗内,庚玄镜最大的作用还是用来辅佐提升修为,因为要求使用者的最低修为微化神, 因此大多是已经化神的师父借用来帮助即将化神的徒弟。

曾又夏就是因为自己和任闲双双面临晋升渡劫,这才借了庚玄镜。

天衍宗容不下魔修妖修, 是可以说是十四州中对魔修、妖修成见最大的宗门,门规森严,所有招收的弟子除了进行资质检测,还会检测血脉,连混血都不收。

浩荡峰峰主曾又夏堕魔,首徒任闲不仅仅隐瞒不报,还跟着一起修魔,最后竟然杀师叛门,盗走天衍宗至宝之一庚玄镜,这是天衍宗立宗以来最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相关小说推荐

拜托,我家师兄天下第一!

拜托,我家师兄天下第一!

辞承欢 / 文

上一秒阮秋盛还在成人礼上高调领走小学弟章祁月,下一秒一阵惊雷将两人径直踹进陌生修仙界,一晃变成了门派内大师兄和三师弟。 清醒后才发现两人跪在殿堂前,面前一个白须长者拐杖狠敲地面:“把宗规背一遍。” 章祁月:“……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荒唐!阮秋盛,身为门派大师兄,背给你师弟听。” 阮秋盛:“…尊老爱幼,相互扶持?” 一朝回到解放前,纵使现代世界中两人成绩优异,但此时身处修仙界,想要活命只能从零

都市 35万字 1个月前

穿到原始大陆搞基建

穿到原始大陆搞基建

途迷 / 文

外科医生丛容穿越了,穿到鸟不拉屎的异世大陆,成了一个……奴隶,还意外绑定了一个还债系统,初始债务值高到吓人,完不成任务就要被迫接受电疗。异世大陆地广人稀,野猪比非洲象都大,野鸡凶得能叨死人;没有厕所,没有农田,衣服是兽皮,房子是窑洞,原始人野蛮粗鲁,不爱洗澡,还全都惦记他的屁股。丛容:……你们不要过来啊!奴隶是不可能当奴隶的,为了不被电,为了吃上肉,也为了保卫自己的贞操,丛容决定攀攀科技树,让现

其他 92万字 1个月前

白头吟

白头吟

非木非石 / 文

冷风四起,正是初春,乍暖还寒的季节。 一辆白色私家车从远处缓缓驶入内部道路,七八个空闲车位,车子没有选择往前停靠,却悄悄停在了最不起眼的隐蔽角落。 稍许,车门打开,一只黑色高跟鞋从车内探出来,衬的脚踝纤细白皙。 车门“啪”一声合上,暖色格温风衣的女子,戴着平顶礼帽从车内出来。 “哒、哒、哒”,人来人往的柏油路上,不盈一握的腰肢晃动,那高跟鞋落在地上的步伐,都是那么引人注目,优雅清脆。 放眼这热闹

都市 31万字 1个月前

反派他会自我攻略

反派他会自我攻略

仰玩玄度 / 文

问:当穿成狗血文中的炮灰nc,并在某个深夜偶遇文中那位灭了原主满门、让原主死得很惨但此刻却命悬一线的的大boss时,是该选aorb? a:英雄救美抱大腿,跟着大佬混口饭吃。 b:假装今夜没来过,尊重祝福个人命运。 “因为刚好遇见你……” bg很合时宜,徐篱山慎重斟酌后,表示他选择“or”:趁你病,要你命。 一颗毒药喂下去,徐篱山虔诚祈祷:哥们儿,一路平安,再也不见。 再问:很不幸,当上述选择错误

都市 58万字 1个月前

狗勾能有什么坏心思[穿书]

狗勾能有什么坏心思[穿书]

九月草莓 / 文

林尽穿书了,穿成了一本仙侠文里的小炮灰。 书里的他是千年难遇的炉鼎体质,从小被师门像金丝雀似的喂药养着,又在魔界发难时被当做礼物送去讨好魔尊,被折磨至惨死,连尸体都不剩。 穿书后的林尽自然不会坐以待毙,他找了机会在赴死路上乘乱逃跑,半路天边却飞来一只黑球险些将他砸死。 黑球毛茸茸圆滚滚,还冒着烟。 带回去洗干净,原来是只小狗勾。 狗勾哪都可爱,就是太凶,但同是天涯沦落人,林尽和它相依为命,还是很

其他 130万字 1个月前

隼隼今天被塞蛋了吗?

隼隼今天被塞蛋了吗?

三三函函 / 文

熬夜刷萌宠视频上头的云青岚眼前一黑,再睁眼就赶潮流穿越成了动物。 他自我安慰:没事,现在不做人的也不少,按照穿越前辈们的经验,就算穿动物了,也是猫科犬科一类,还能近距离撸一撸毛绒绒! 不过,这次穿越好像他想的不太一样? 看着自己锋利的喙部,森冷的钩爪,云青岚陷入沉默。 好吧,羽毛也是毛。 再说,撸不到自己,还能撸男朋友,云青岚蹭了蹭一旁睡觉的男朋友,收获一个迷迷糊糊的亲亲回应。 平日里吃吃睡睡,

其他 58万字 1个月前

本页面更新于
回到顶部
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