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内斯小说
  1. 吉内斯小说
  2. 其他小说
  3. 我成了所有人的白月光
  4. 120-128
设置

120-128(7 / 21)



《我成了所有人的白月光》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青身上,变成了点点的光点,变成了一把短刀。

白青将短刀揣在了怀里。

其他的刀剑男子现在再哪里?

绊住五条悟和夏油杰的就是什么?

他会在这里是因为刀剑男子在这里,所以他被世界召唤到这里。

如果这样呢,羂索是怎么做到穿越空间和时间的?

问题太多,白青觉得有些头疼。

迦勒底和时之政府某些意义上理念是重合的,但也是某些。

迦勒底是为了人类的未来,而时之政府是维护人类的历史。

好了,现在最奇怪的点还是在教会那边。

如果他们使用血疗的话,那么吸血鬼那边的立场呢?

白青走到窗户边,此时已经逐渐入夜,城市灯火通明,一派繁荣昌盛的景象。

刚才走的太着急,有些东西没来得及去看。

忽然一阵冷风吹过,乌鸦略过屋顶被射落并没有带来多大的声响。

“???”白青身上缠着铁锁,整个人像是突然间没劲了一样。

“杂种,本王有允许你外出吗?”黄金的开铠甲出现在了白青的面前,语气很是不善。

“……不是,你对我有什么意见?”白青试图挣扎,结果身上的锁链瞬间裹紧。

“本王的事需要你指挥!”吉尔伽美什冷哼一声:“你想好该有的解释了吗?杂种。”

白青顿了顿,吉尔伽美什身上的全知全能,再加上立香都有感觉,更不用说这个家伙了。

颈部的佐助和鼬也是一样的待遇,刚刚一动,就被控制住了。

“王你已经都知道了,我有什么好解释的。”白青调整了一下位置,坐了起来:“王,我们从来都不是敌人,就算现在也一样,只是嘶痛痛痛,错了,王我错了。”

白青赶忙求饶。

“……”吉尔伽美什眯起了眼睛:“你的遗言还没说完?”

“现在我在时之政府。”白青低头认真回答:“和迦勒底差不多,干活总是得干的。”

吉尔加美什的全知全能应该是有世界限制的。

“还真无能。”吉尔伽美什看着白青:“嘛,算了,继续表演吧。”

吉尔伽美什将白青甩开,立香的未来无数的世界无数的可能中大部分都并不是什么好的结局,所以不少结局之前,他们都会用自己的可能尽全力换一个好的结局。

这样还会再见面确实是可笑,但确实好过了上次一次见面。

冰冷的地下室,繁琐的召唤阵,烦人的魔术师以及摆放在最中间的……祭品。

一个来自部分救世主的召唤物。

“…啊?”白青有些摸不着头脑,他接住了两个掉下来的思念体。

“难道你还想要本王继续无聊下去?”吉尔伽美什走向白青。

“王,乌鸦先生,等等我。”立香和玛修从另一侧走来:“我们已经准备好了。”

“……你们也要一起去?”白青皱眉看向他们。

“嗯?我们要去给西区的城堡那边送花。”立香笑着说道:“刚刚被拜托了。”

吉尔伽美什没有说什么,灵子化消失在了原地。

哦,懂了,剧情开始推动了,主角总是能够以一些不知名的力量碰到一些事情推动主线。

西边的城堡,那边看起来是贵族的聚集地,实际上是吸血鬼的长老会。

说是送花,很多人都清楚去了就有可能回不来,但是重金之下必有勇夫,立香这种外乡人就特别好骗。

说是送花,很多人都清楚去了就有可能回不来,但是重金之下必有勇夫,立香这种外乡人就特别好骗。

但现在的环境就很奇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相关小说推荐

小师叔只想咸鱼

小师叔只想咸鱼

沉木舟 / 文

身负万中无一的天赋体质,顾雪洄的修炼一直都是顺顺利利的。 直到第三次晋升天劫失败,至此道心有瑕,如果想要强行晋升渡劫,会有走火入魔的风险。 既然上进不得,就此摆烂当咸鱼吧,顾雪洄来到偏僻的剑修小门派当了甩手不管事的长老,日子好不逍遥快活。

都市 77万字 1个月前

拜托,我家师兄天下第一!

拜托,我家师兄天下第一!

辞承欢 / 文

上一秒阮秋盛还在成人礼上高调领走小学弟章祁月,下一秒一阵惊雷将两人径直踹进陌生修仙界,一晃变成了门派内大师兄和三师弟。 清醒后才发现两人跪在殿堂前,面前一个白须长者拐杖狠敲地面:“把宗规背一遍。” 章祁月:“……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荒唐!阮秋盛,身为门派大师兄,背给你师弟听。” 阮秋盛:“…尊老爱幼,相互扶持?” 一朝回到解放前,纵使现代世界中两人成绩优异,但此时身处修仙界,想要活命只能从零

都市 35万字 1个月前

穿到原始大陆搞基建

穿到原始大陆搞基建

途迷 / 文

外科医生丛容穿越了,穿到鸟不拉屎的异世大陆,成了一个……奴隶,还意外绑定了一个还债系统,初始债务值高到吓人,完不成任务就要被迫接受电疗。异世大陆地广人稀,野猪比非洲象都大,野鸡凶得能叨死人;没有厕所,没有农田,衣服是兽皮,房子是窑洞,原始人野蛮粗鲁,不爱洗澡,还全都惦记他的屁股。丛容:……你们不要过来啊!奴隶是不可能当奴隶的,为了不被电,为了吃上肉,也为了保卫自己的贞操,丛容决定攀攀科技树,让现

其他 92万字 1个月前

白头吟

白头吟

非木非石 / 文

冷风四起,正是初春,乍暖还寒的季节。 一辆白色私家车从远处缓缓驶入内部道路,七八个空闲车位,车子没有选择往前停靠,却悄悄停在了最不起眼的隐蔽角落。 稍许,车门打开,一只黑色高跟鞋从车内探出来,衬的脚踝纤细白皙。 车门“啪”一声合上,暖色格温风衣的女子,戴着平顶礼帽从车内出来。 “哒、哒、哒”,人来人往的柏油路上,不盈一握的腰肢晃动,那高跟鞋落在地上的步伐,都是那么引人注目,优雅清脆。 放眼这热闹

都市 31万字 1个月前

反派他会自我攻略

反派他会自我攻略

仰玩玄度 / 文

问:当穿成狗血文中的炮灰nc,并在某个深夜偶遇文中那位灭了原主满门、让原主死得很惨但此刻却命悬一线的的大boss时,是该选aorb? a:英雄救美抱大腿,跟着大佬混口饭吃。 b:假装今夜没来过,尊重祝福个人命运。 “因为刚好遇见你……” bg很合时宜,徐篱山慎重斟酌后,表示他选择“or”:趁你病,要你命。 一颗毒药喂下去,徐篱山虔诚祈祷:哥们儿,一路平安,再也不见。 再问:很不幸,当上述选择错误

都市 58万字 1个月前

狗勾能有什么坏心思[穿书]

狗勾能有什么坏心思[穿书]

九月草莓 / 文

林尽穿书了,穿成了一本仙侠文里的小炮灰。 书里的他是千年难遇的炉鼎体质,从小被师门像金丝雀似的喂药养着,又在魔界发难时被当做礼物送去讨好魔尊,被折磨至惨死,连尸体都不剩。 穿书后的林尽自然不会坐以待毙,他找了机会在赴死路上乘乱逃跑,半路天边却飞来一只黑球险些将他砸死。 黑球毛茸茸圆滚滚,还冒着烟。 带回去洗干净,原来是只小狗勾。 狗勾哪都可爱,就是太凶,但同是天涯沦落人,林尽和它相依为命,还是很

其他 130万字 1个月前

本页面更新于
回到顶部
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