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内斯小说
  1. 吉内斯小说
  2. 其他小说
  3. 我成了所有人的白月光
  4. 110-120
设置

110-120(19 / 27)



《我成了所有人的白月光》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他背着一个包,手里拖着行李箱,另一只手还拿着手机,站在东京街头等待着红绿灯。

这是我。

白青如此的肯定,虽然自己失去记忆,但是在看到这个人的时候他心底却升起了一股浓烈的亲近感。

在这个时候,一辆失控的大货车尖锐的鸣笛声响彻了整个马路。

啊?

白青因为带着耳机,手里还在玩游戏,过马路的时候并不专心,所以他根本就没注意,当车子冲过来的时候他才反应过来。

“砰~”

一声巨响,大卡车直接碾压在了他刚才站立的地方,血液顺着马路蜿蜒而下,在那破碎的游戏机上盛开大量红色的花,时间在刹那间瞬间停止了。

对哦,我是……这里死掉了。

过马路的时候还是得专心啊。

白青对于这一幕似乎毫不吃惊,那混沌的记忆逐渐有了清晰的方向。

第 118 章

骤然死亡的迷茫以及遇到危险时自身术式的自保让白青在一瞬间想到了更多。

游戏的世界是否真实?

白青更偏向是真的。

毕竟如果说自身是游戏世界的主宰, 但是谁又能明确自己现在多经历的一切是更高一层的存在赋予的?

存在即真实。

不要浪费自己活着的每一分每一秒。

白青默念着这句话,在这一刻脑海中的记忆被迅速的梳理着,他的思绪也逐渐的变得清醒, 周围的嘈杂的声音也逐渐变成了一阵阵的呼啸。

一阵剧烈的颠簸。

天旋地转, 白青睁开眼睛,看见的是陌生的天花板。

地狱。

黑色的房梁, 暖色但并不会昏暗的灯光,窗户外那随着风轻晃的树枝……

自己游戏经历过的无数可能在那世界里成了回廊啊……

白青揉了揉自己的额头。

强烈的感情波动下, 力量会有波动。

所以,他既然已经穿越了一次了,那他现在来到地狱只有自己是死了这么一条路。

怎么死的?

白青不记得自己是怎么死的,虽然记起了一些,但是太零散。

他躺在床上, 看着天花板上吊顶上的灯,眼前的模糊的出现了一个身影, 蓝色的狩衣, 脸部笼罩着一片阴云, 看不清楚样子, 却给了白青一种异样的安全感,让他莫名的安静下来。

白青能坐的只有在床上翻来覆去,他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 但是他什么都做不到。

实在是心烦意乱, 白青在廊下看着金鱼草许久。

地狱的白天是灰蒙蒙的压抑的, 夜晚也是一片漆黑,从黑夜到天亮尤其漫长。

次日一大早, 白青就去找了鬼灯。

“先生,你起的这么早?”鬼灯坐在书桌前看向白青问到。

“有没有一些工作可以给我?我现在想要做些什么事情, 有些……嗯,焦虑。”白青无法形容此时的心情,他迫切的想要做些什么,但是却什么都做不到。

“好吧。”鬼灯点了点头,随手拿起了一些文件:“按照上面的标签把文件送过去,然后他们那边应该会有新的文件给你,今天带回来就行了。”

鬼灯给白青的不是一些要紧工作,他在地狱这么多年当然知道生魂闯入地狱是不完全的状态,他没有记忆,但是会很焦躁,毕竟他不属于这里,且自身得不完全会让他变得富有攻击性,这个时候让他做些什么事情转移注意力或者让他做点什么事情就可以了。

“谢谢。”白青接过那些文件,对着鬼灯鞠躬。

地狱很大,好在狱卒也不少,找路很方便。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相关小说推荐

小师叔只想咸鱼

小师叔只想咸鱼

沉木舟 / 文

身负万中无一的天赋体质,顾雪洄的修炼一直都是顺顺利利的。 直到第三次晋升天劫失败,至此道心有瑕,如果想要强行晋升渡劫,会有走火入魔的风险。 既然上进不得,就此摆烂当咸鱼吧,顾雪洄来到偏僻的剑修小门派当了甩手不管事的长老,日子好不逍遥快活。

都市 77万字 1个月前

拜托,我家师兄天下第一!

拜托,我家师兄天下第一!

辞承欢 / 文

上一秒阮秋盛还在成人礼上高调领走小学弟章祁月,下一秒一阵惊雷将两人径直踹进陌生修仙界,一晃变成了门派内大师兄和三师弟。 清醒后才发现两人跪在殿堂前,面前一个白须长者拐杖狠敲地面:“把宗规背一遍。” 章祁月:“……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荒唐!阮秋盛,身为门派大师兄,背给你师弟听。” 阮秋盛:“…尊老爱幼,相互扶持?” 一朝回到解放前,纵使现代世界中两人成绩优异,但此时身处修仙界,想要活命只能从零

都市 35万字 1个月前

穿到原始大陆搞基建

穿到原始大陆搞基建

途迷 / 文

外科医生丛容穿越了,穿到鸟不拉屎的异世大陆,成了一个……奴隶,还意外绑定了一个还债系统,初始债务值高到吓人,完不成任务就要被迫接受电疗。异世大陆地广人稀,野猪比非洲象都大,野鸡凶得能叨死人;没有厕所,没有农田,衣服是兽皮,房子是窑洞,原始人野蛮粗鲁,不爱洗澡,还全都惦记他的屁股。丛容:……你们不要过来啊!奴隶是不可能当奴隶的,为了不被电,为了吃上肉,也为了保卫自己的贞操,丛容决定攀攀科技树,让现

其他 92万字 1个月前

白头吟

白头吟

非木非石 / 文

冷风四起,正是初春,乍暖还寒的季节。 一辆白色私家车从远处缓缓驶入内部道路,七八个空闲车位,车子没有选择往前停靠,却悄悄停在了最不起眼的隐蔽角落。 稍许,车门打开,一只黑色高跟鞋从车内探出来,衬的脚踝纤细白皙。 车门“啪”一声合上,暖色格温风衣的女子,戴着平顶礼帽从车内出来。 “哒、哒、哒”,人来人往的柏油路上,不盈一握的腰肢晃动,那高跟鞋落在地上的步伐,都是那么引人注目,优雅清脆。 放眼这热闹

都市 31万字 1个月前

反派他会自我攻略

反派他会自我攻略

仰玩玄度 / 文

问:当穿成狗血文中的炮灰nc,并在某个深夜偶遇文中那位灭了原主满门、让原主死得很惨但此刻却命悬一线的的大boss时,是该选aorb? a:英雄救美抱大腿,跟着大佬混口饭吃。 b:假装今夜没来过,尊重祝福个人命运。 “因为刚好遇见你……” bg很合时宜,徐篱山慎重斟酌后,表示他选择“or”:趁你病,要你命。 一颗毒药喂下去,徐篱山虔诚祈祷:哥们儿,一路平安,再也不见。 再问:很不幸,当上述选择错误

都市 58万字 1个月前

狗勾能有什么坏心思[穿书]

狗勾能有什么坏心思[穿书]

九月草莓 / 文

林尽穿书了,穿成了一本仙侠文里的小炮灰。 书里的他是千年难遇的炉鼎体质,从小被师门像金丝雀似的喂药养着,又在魔界发难时被当做礼物送去讨好魔尊,被折磨至惨死,连尸体都不剩。 穿书后的林尽自然不会坐以待毙,他找了机会在赴死路上乘乱逃跑,半路天边却飞来一只黑球险些将他砸死。 黑球毛茸茸圆滚滚,还冒着烟。 带回去洗干净,原来是只小狗勾。 狗勾哪都可爱,就是太凶,但同是天涯沦落人,林尽和它相依为命,还是很

其他 130万字 1个月前

本页面更新于
回到顶部
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