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内斯小说
  1. 吉内斯小说
  2. 其他小说
  3. 我成了所有人的白月光
  4. 110-120
设置

110-120(12 / 27)



《我成了所有人的白月光》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放在哪里。

现在唯一可以想到的就是那被送出去了的沢田纲吉身上了。

“主君,你在找什么?”三日月在雪青身边轻声询问。

“不是什么要紧的事情。”雪青微微摇了摇头, 反正找不找得到本身不是什么问题。

三日月也没继续追问。

日常的工作还在继续, 似乎没有什么异常, 但越是平静越让人心慌。

是夜,面影出现在了天守阁。

他从回来了之后并没有被安排出出阵, 多数是在内番,他也知道时之政府实在忌惮自己, 他也愿意好好表现来让主人相信自己。

毕竟刀就算有了自我行动的力量,但是他是不会忘了当初那唤醒自己的人。

“我的主君,去哪里了。”面影的刀对准了眼前的人。

“呀,面影,把刀对准审神者是身为刀剑男子绝对不允许的哦。”

天守阁内的灯光是暖色的,眼前的人穿着打扮也好,外貌灵力也一样,都和记忆中的那人没有任何差别。

即使是长久的分离,即使他们之间有了隔阂,但是那份羁绊依然存在。

面影拔刀冲了过去,他的速度快极了,但是他面前的人却没有闪躲,只是站在原地,勾起唇。

刀锋在碰触到的那一瞬间,三日月横刀出现在了雪青的面前挡住了这一招。

“主君,请您离开吧,这里交给我。”三日月低垂着头,看不清他的脸。

面影看着这突然冒出来的三日月,紧抿着唇,抬眼看向三日月身后的雪青。

“面影啊,你还是老样子,做事这么毛糙。”雪青笑着看着眼前的刀剑男子,伸手拍了拍三日月的肩膀。

他的语气温柔,仿佛又回到了当初的日子。

面容冰冷的男子沉默的握着手中的大太刀看着雪青。

从他的身上他感觉到一股非常熟悉的气息。

羂索。

但是不应该啊,为什么,为什么这样的气息会出现在主君身上。

“羂索。”面影在喊出这个名字的时候,三日月身后的雪青笑容逐渐消失。

“……哈,还真的恶心。”雪青收敛了笑容看向面影:“这是怎么发现的呢?”

原本他不想这么快撕破脸的。

不过问题也不大。

这边的沢田纲吉突然间收到了狐之助的一条消息,找到审神者。

随即第二本丸失去消息,这是第二本丸的狐之助传给时之政府的最后一条消息。

随之而来的还有一个消息,雪青杀了第一本丸的狐之助携第一本丸宣布脱离政府,叛变了。

这一刻,沢田纲吉的脑海里有一瞬间的空白,叛变……怎么叛变了?

不,那个人并不是真的雪青,但是这件事情三日月他们也随着他?

可是灵力是一样的……

现在他必须要快点找到雪青。

东京,初春,夜风习习。

两面宿傩穿着一件黑色的女士和服,和服的衣领和袖口绣着红色的流云纹。

白青挑选的衣服纯素色的很少,如果衣服颜色素了,腰带颜色肯定花里胡哨。

他站在街道的一侧看向了来人。

“真恶心。”两面宿傩看着那走过来的人哼了一声。

这倒是算活着还是死了。

他看见那人的脸上露出了笑容。

“生气了?宿傩大人。”雪青看向两面宿傩:“我倒是还有一个更好的东西给你看呢。”

两面宿傩看到道路的阴影之中出现了一个带着鹿首面具的人。

他的身上散发着熟悉却又陌生的气息。

两面宿傩眯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相关小说推荐

小师叔只想咸鱼

小师叔只想咸鱼

沉木舟 / 文

身负万中无一的天赋体质,顾雪洄的修炼一直都是顺顺利利的。 直到第三次晋升天劫失败,至此道心有瑕,如果想要强行晋升渡劫,会有走火入魔的风险。 既然上进不得,就此摆烂当咸鱼吧,顾雪洄来到偏僻的剑修小门派当了甩手不管事的长老,日子好不逍遥快活。

都市 77万字 1个月前

拜托,我家师兄天下第一!

拜托,我家师兄天下第一!

辞承欢 / 文

上一秒阮秋盛还在成人礼上高调领走小学弟章祁月,下一秒一阵惊雷将两人径直踹进陌生修仙界,一晃变成了门派内大师兄和三师弟。 清醒后才发现两人跪在殿堂前,面前一个白须长者拐杖狠敲地面:“把宗规背一遍。” 章祁月:“……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荒唐!阮秋盛,身为门派大师兄,背给你师弟听。” 阮秋盛:“…尊老爱幼,相互扶持?” 一朝回到解放前,纵使现代世界中两人成绩优异,但此时身处修仙界,想要活命只能从零

都市 35万字 1个月前

穿到原始大陆搞基建

穿到原始大陆搞基建

途迷 / 文

外科医生丛容穿越了,穿到鸟不拉屎的异世大陆,成了一个……奴隶,还意外绑定了一个还债系统,初始债务值高到吓人,完不成任务就要被迫接受电疗。异世大陆地广人稀,野猪比非洲象都大,野鸡凶得能叨死人;没有厕所,没有农田,衣服是兽皮,房子是窑洞,原始人野蛮粗鲁,不爱洗澡,还全都惦记他的屁股。丛容:……你们不要过来啊!奴隶是不可能当奴隶的,为了不被电,为了吃上肉,也为了保卫自己的贞操,丛容决定攀攀科技树,让现

其他 92万字 1个月前

白头吟

白头吟

非木非石 / 文

冷风四起,正是初春,乍暖还寒的季节。 一辆白色私家车从远处缓缓驶入内部道路,七八个空闲车位,车子没有选择往前停靠,却悄悄停在了最不起眼的隐蔽角落。 稍许,车门打开,一只黑色高跟鞋从车内探出来,衬的脚踝纤细白皙。 车门“啪”一声合上,暖色格温风衣的女子,戴着平顶礼帽从车内出来。 “哒、哒、哒”,人来人往的柏油路上,不盈一握的腰肢晃动,那高跟鞋落在地上的步伐,都是那么引人注目,优雅清脆。 放眼这热闹

都市 31万字 1个月前

反派他会自我攻略

反派他会自我攻略

仰玩玄度 / 文

问:当穿成狗血文中的炮灰nc,并在某个深夜偶遇文中那位灭了原主满门、让原主死得很惨但此刻却命悬一线的的大boss时,是该选aorb? a:英雄救美抱大腿,跟着大佬混口饭吃。 b:假装今夜没来过,尊重祝福个人命运。 “因为刚好遇见你……” bg很合时宜,徐篱山慎重斟酌后,表示他选择“or”:趁你病,要你命。 一颗毒药喂下去,徐篱山虔诚祈祷:哥们儿,一路平安,再也不见。 再问:很不幸,当上述选择错误

都市 58万字 1个月前

狗勾能有什么坏心思[穿书]

狗勾能有什么坏心思[穿书]

九月草莓 / 文

林尽穿书了,穿成了一本仙侠文里的小炮灰。 书里的他是千年难遇的炉鼎体质,从小被师门像金丝雀似的喂药养着,又在魔界发难时被当做礼物送去讨好魔尊,被折磨至惨死,连尸体都不剩。 穿书后的林尽自然不会坐以待毙,他找了机会在赴死路上乘乱逃跑,半路天边却飞来一只黑球险些将他砸死。 黑球毛茸茸圆滚滚,还冒着烟。 带回去洗干净,原来是只小狗勾。 狗勾哪都可爱,就是太凶,但同是天涯沦落人,林尽和它相依为命,还是很

其他 130万字 1个月前

本页面更新于
回到顶部
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