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成了所有人的白月光》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五条悟踹开了娱乐室的门。
“我这门新装的。”白青在对上五条悟的时候已经收拾了起来。
“切,说好的道歉也没有,你这个小子现在是皮紧了。”五条悟一把勾住白青的脖子。
“麻麻,悟,毕竟阿青的伤口刚好,别让阿青动气。”夏油杰合适的做了个和事佬。
“哼哼,我知道了。”五条悟勾着白青的脖子坐在的。
“主君,万屋那边有消息了。”小狐丸敲了敲门走了进来。
“我的快递?”白青看向小狐丸问到。
“是的,有很多。”
“好嘞。”白青起身:“你们慢慢玩,我有点事情待会儿见。”
“我也来帮忙。”纲吉刚想起来被白青摁住了。
“我的快递收拾一下很快的。”白青说到。
“好吧。”
在白青的私人仓库外侧有个空房间,现在已经堆满了各种快递纸盒,鹤丸还有小豆以及静形还在不断的搬着新的快递上来。
因为开春的时候刀剑男子肯定是要举办宴会的,所以白青准备了很多礼物,而这次的快递就是这次送来的第一批礼物。
每个盒子里都是一套衣服,礼盒上是有刀纹的,倒也方便收纳。
拆快递的快乐还真的是很愉悦。
“主君,这些是什么啊?”鹤丸看着那些印着刀纹的盒子很是好奇。
“过会儿你们就知道了。”白青将这些快递箱一个个的拆开,嘴角的笑意加深:“把这些东西送过去吧,下周的宴会上可以用的。”
下周就是开春的宴会了,虽然樱花还没开有些可惜,不过到时候可以在换。
“既然是给我的,那我就不客气了。”鹤丸打开了那个已经拆了外包装印着他刀纹的衣服:“呜哇,这衣服款式很特殊嘛,是汉服?”
鹤丸手里的是一件白色的广袖衫,虽然乍一眼看起来和和服有些类似,但是很明显款式不一样。
平安京时期贵族之中也会流行这种衣服,毕竟当时遣唐使盛行,带回来的衣服不了也是千金难求。
“换换款式,等到樱花开的时候还有别的款。”白青现乐忠于玩换装游戏,主要是刀剑男子的衣服就一件内番,一套睡衣和一套出阵,轻装还得额外购买,太少了。
那么好的脸,怎么可以不穿的好看一点呢。
“那还真的是期待了呢。”鹤丸笑了起来。
“好好期待。”白青也是笑眯眯的。
两个人的互动让站在一旁的静形露出了羡慕的表情。
他的动作非常小心翼翼生怕自己弄坏了那些东西。
五条悟和夏油杰的衣服是白青临时加的,不过好在白青买的够多,再加上之前的战绩很不错,万屋愿意给白青加单。
在白青这边收拾快递的时候,另一边的娱乐室里,五条悟和夏油杰坐在一起,对面是沢田纲吉。
分界线各位是很明朗。
夏油杰倒是对纲吉蛮照顾的,纲吉也可以在这里装小孩。
毕竟这是他没接触过的世界,他需要了解。
雪青给他们安排的老师是时之政府,有些像切罗贝尔那边的组织,但又不是。
不过沢田纲吉可以确定既然是这种性质的组织,他们之间肯定是可以联系的。
这样一来……
找个机会和白兰聊聊会比较好。
第 105 章
纲吉这边有着自己的打算, 五条猫的尾巴不耐烦的拍打着地面,夏油狐在两边安抚着。
“沢田纲吉。”五条猫念着这个名字微微皱起眉:“好像在哪里听到过。”
他确实是好像是在哪里听到过,但是记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身负万中无一的天赋体质,顾雪洄的修炼一直都是顺顺利利的。 直到第三次晋升天劫失败,至此道心有瑕,如果想要强行晋升渡劫,会有走火入魔的风险。 既然上进不得,就此摆烂当咸鱼吧,顾雪洄来到偏僻的剑修小门派当了甩手不管事的长老,日子好不逍遥快活。
都市 77万字 1个月前
上一秒阮秋盛还在成人礼上高调领走小学弟章祁月,下一秒一阵惊雷将两人径直踹进陌生修仙界,一晃变成了门派内大师兄和三师弟。 清醒后才发现两人跪在殿堂前,面前一个白须长者拐杖狠敲地面:“把宗规背一遍。” 章祁月:“……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荒唐!阮秋盛,身为门派大师兄,背给你师弟听。” 阮秋盛:“…尊老爱幼,相互扶持?” 一朝回到解放前,纵使现代世界中两人成绩优异,但此时身处修仙界,想要活命只能从零
都市 35万字 1个月前
外科医生丛容穿越了,穿到鸟不拉屎的异世大陆,成了一个……奴隶,还意外绑定了一个还债系统,初始债务值高到吓人,完不成任务就要被迫接受电疗。异世大陆地广人稀,野猪比非洲象都大,野鸡凶得能叨死人;没有厕所,没有农田,衣服是兽皮,房子是窑洞,原始人野蛮粗鲁,不爱洗澡,还全都惦记他的屁股。丛容:……你们不要过来啊!奴隶是不可能当奴隶的,为了不被电,为了吃上肉,也为了保卫自己的贞操,丛容决定攀攀科技树,让现
其他 92万字 1个月前
冷风四起,正是初春,乍暖还寒的季节。 一辆白色私家车从远处缓缓驶入内部道路,七八个空闲车位,车子没有选择往前停靠,却悄悄停在了最不起眼的隐蔽角落。 稍许,车门打开,一只黑色高跟鞋从车内探出来,衬的脚踝纤细白皙。 车门“啪”一声合上,暖色格温风衣的女子,戴着平顶礼帽从车内出来。 “哒、哒、哒”,人来人往的柏油路上,不盈一握的腰肢晃动,那高跟鞋落在地上的步伐,都是那么引人注目,优雅清脆。 放眼这热闹
都市 31万字 1个月前
问:当穿成狗血文中的炮灰nc,并在某个深夜偶遇文中那位灭了原主满门、让原主死得很惨但此刻却命悬一线的的大boss时,是该选aorb? a:英雄救美抱大腿,跟着大佬混口饭吃。 b:假装今夜没来过,尊重祝福个人命运。 “因为刚好遇见你……” bg很合时宜,徐篱山慎重斟酌后,表示他选择“or”:趁你病,要你命。 一颗毒药喂下去,徐篱山虔诚祈祷:哥们儿,一路平安,再也不见。 再问:很不幸,当上述选择错误
都市 58万字 1个月前
林尽穿书了,穿成了一本仙侠文里的小炮灰。 书里的他是千年难遇的炉鼎体质,从小被师门像金丝雀似的喂药养着,又在魔界发难时被当做礼物送去讨好魔尊,被折磨至惨死,连尸体都不剩。 穿书后的林尽自然不会坐以待毙,他找了机会在赴死路上乘乱逃跑,半路天边却飞来一只黑球险些将他砸死。 黑球毛茸茸圆滚滚,还冒着烟。 带回去洗干净,原来是只小狗勾。 狗勾哪都可爱,就是太凶,但同是天涯沦落人,林尽和它相依为命,还是很
其他 130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