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成了所有人的白月光》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子站在那里,他瘦弱的身躯几乎站立不稳,但他的眼神没有恐惧,他在观察着来人,手中拿着一把苦无,像一只伺机而动的狼崽。
他的嘴唇苍白,脸上有着血迹,一双眼睛带着杀意,直视着白青等人。
白青摘下了鸟喙面具,他知道这种环境下孩子应激很正常。
他把镰刀放在了一边蹲下身,柔声的安抚到。
“别怕,我们是来帮你的,我们到了,你不用在战斗了。”
孩子愣了一下。
干裂的嘴唇颤抖了一下,似乎在极力抑制哭泣的冲动,但是白青还是能够看到他的眼泪。他努力克制着自己的眼泪,但是眼眶仍旧泛着水光。
白青看着他的表情,心中不忍,张开手。
孩子丢下了苦无扑倒了白青的怀里。
都是怪物的世界,想来一定是很害怕的。
“没事,别怕。”
白青轻轻拍着孩子的背,一下又一下。
“嗯。”孩子抽噎了几下应声,声音软糯的仿佛能掐出水来。
白青把人抱了起来。
在白青怀里的狐之助艰难的伸出头。
时空裂缝的修补很快,白青回到了本丸,孩子还是抱着白青的脖子不撒手。
“好了,好了,没事了,歌仙你带孩子去休息洗漱,长义,你去山姥切叫来数据要分析了。”白青说。
“哥哥,我待会儿来找你。”孩子抬起头看向白青说到。
“嗯嗯嗯。”白青敷衍到。
他还需要做其他准备。
白青把孩子交给歌仙,准备这次的战斗报告梳理。
被抛弃的历史写起来还没有参考,所以白青决定先写写大概的内容,再根据当下局势调整下结论,这个工程量可不小,而且他需要一点时间去适应。
天守阁里忙了起来。
“啊,时间居然过去了一天半啊。”白青看着现世时间对比。
因为是穿越那被抛弃的历史,时间矫正之间会变得比较复杂,所以花费了白青更多的精力去研究,但是并不算乐观,这次还是出现了明显的偏差。
他们在那边过了的时间九个小时左右,这个偏差是相当大了。
白青只能先回到现世去。
不然他怕两面宿傩搞出点什么事情来。
不过幸运的是现世出乎意料的安稳,白青回去的时候正好是体育课,他看到伏黑甚尔和两面宿傩的躲避球,那夸张的动作和惊悚的画面。白青只能感叹,不愧是两面宿傩和天与暴君果然不同凡响啊。
打一个躲避球都打出残影了。
然后白青看到了两面宿傩因为觉得校服碍事将自己的上衣撕开了的模样。
第 86 章
身上属于两面宿傩的纹身在白皙的皮肤上尤其的明显。
虽然说是别人, 但是脸完全一样,白青有种不忍直视的感觉。
“阿青,你回来了。”虎杖悠仁像是感觉到了什么转过头就看到了白青。
虎杖悠仁还有其他人就坐在操场边缘的椅子上看着场内发生的事。
“嗯, 回来了。”白青虎杖悠仁身边稍远一点的地方说到:“真意外, 宿傩居然这么安分。”
“你身上都是血腥味,没事吧?”钉崎野蔷薇问到。
白青摇头, 他刚才回到本丸的时候换了身新的衣服,但是还是留下了淡淡的血腥味。
锥生零和虎杖悠仁同时起身拉着白青就往外走。
“唉?悠仁?零?”白青叫了一声。
“你叫我什么?”锥生零看向白青。
“锥生同学?” 白青改了口。
“你的伤血都渗出来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身负万中无一的天赋体质,顾雪洄的修炼一直都是顺顺利利的。 直到第三次晋升天劫失败,至此道心有瑕,如果想要强行晋升渡劫,会有走火入魔的风险。 既然上进不得,就此摆烂当咸鱼吧,顾雪洄来到偏僻的剑修小门派当了甩手不管事的长老,日子好不逍遥快活。
都市 77万字 1个月前
上一秒阮秋盛还在成人礼上高调领走小学弟章祁月,下一秒一阵惊雷将两人径直踹进陌生修仙界,一晃变成了门派内大师兄和三师弟。 清醒后才发现两人跪在殿堂前,面前一个白须长者拐杖狠敲地面:“把宗规背一遍。” 章祁月:“……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荒唐!阮秋盛,身为门派大师兄,背给你师弟听。” 阮秋盛:“…尊老爱幼,相互扶持?” 一朝回到解放前,纵使现代世界中两人成绩优异,但此时身处修仙界,想要活命只能从零
都市 35万字 1个月前
外科医生丛容穿越了,穿到鸟不拉屎的异世大陆,成了一个……奴隶,还意外绑定了一个还债系统,初始债务值高到吓人,完不成任务就要被迫接受电疗。异世大陆地广人稀,野猪比非洲象都大,野鸡凶得能叨死人;没有厕所,没有农田,衣服是兽皮,房子是窑洞,原始人野蛮粗鲁,不爱洗澡,还全都惦记他的屁股。丛容:……你们不要过来啊!奴隶是不可能当奴隶的,为了不被电,为了吃上肉,也为了保卫自己的贞操,丛容决定攀攀科技树,让现
其他 92万字 1个月前
冷风四起,正是初春,乍暖还寒的季节。 一辆白色私家车从远处缓缓驶入内部道路,七八个空闲车位,车子没有选择往前停靠,却悄悄停在了最不起眼的隐蔽角落。 稍许,车门打开,一只黑色高跟鞋从车内探出来,衬的脚踝纤细白皙。 车门“啪”一声合上,暖色格温风衣的女子,戴着平顶礼帽从车内出来。 “哒、哒、哒”,人来人往的柏油路上,不盈一握的腰肢晃动,那高跟鞋落在地上的步伐,都是那么引人注目,优雅清脆。 放眼这热闹
都市 31万字 1个月前
问:当穿成狗血文中的炮灰nc,并在某个深夜偶遇文中那位灭了原主满门、让原主死得很惨但此刻却命悬一线的的大boss时,是该选aorb? a:英雄救美抱大腿,跟着大佬混口饭吃。 b:假装今夜没来过,尊重祝福个人命运。 “因为刚好遇见你……” bg很合时宜,徐篱山慎重斟酌后,表示他选择“or”:趁你病,要你命。 一颗毒药喂下去,徐篱山虔诚祈祷:哥们儿,一路平安,再也不见。 再问:很不幸,当上述选择错误
都市 58万字 1个月前
林尽穿书了,穿成了一本仙侠文里的小炮灰。 书里的他是千年难遇的炉鼎体质,从小被师门像金丝雀似的喂药养着,又在魔界发难时被当做礼物送去讨好魔尊,被折磨至惨死,连尸体都不剩。 穿书后的林尽自然不会坐以待毙,他找了机会在赴死路上乘乱逃跑,半路天边却飞来一只黑球险些将他砸死。 黑球毛茸茸圆滚滚,还冒着烟。 带回去洗干净,原来是只小狗勾。 狗勾哪都可爱,就是太凶,但同是天涯沦落人,林尽和它相依为命,还是很
其他 130万字 1个月前